这一刻,我明白过来。
  杜鹃不是我可以随意指挥的工具。
  她也是我的上司。
  想要让她替我办事儿,得给到她足够的利益。
  也许因为她是女人的缘故,所以我心中淡化了她手里所掌握的权力。
  一瞬间,我心中的那股要僭越关系的欣喜,瞬间收敛了起来。
  “我会找到证据的。”
  我的表情严肃,语气低沉,她对我点了点头,似乎对我突然收敛的态度很满意。
  有的时候,我真的很想摘下她脸上的面具。
  看看她究竟是谁。
  为什么我会隔着面具,对一个陌生的女人,感到既熟悉,又亲切?
  我想,杜鹃的身上,一定有着某种特殊的魔力。
  能在极短的时间内,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
  “你很上道,我压根没跟你提毒品的事儿,你就主动汇报。”
  “不过别忘了。”
  “我给你的主要任务是.......当上第一小队的队长!”
  “希望下一次我见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是虎爪帮,队长级别的人物了。”
  杜鹃说完,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似乎在提醒我,不要太得意忘形。
  别以为我获取了重要信息,就能得到她的赏识。
  她对我下达的命令,才是我当下最优先的任务。
  “咔嚓——”
  不远处的卡座里,突然传来玻璃破碎的清脆声响。
  这瞬间吸引了我的注意。
  侧头看去,只见一个唯唯诺诺的女生,正蹲在地上收拾玻璃碴子。
  而卡座上的客人,似乎有些生气。
  “你特么怎么回事?”
  “你知道这瓶人头马多少钱吗?”
  “你给老子洒地上赔得起吗?”
  作为店里的老板,我不得不走上前去查看情况。
  卡座里,坐着四五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精神小伙,他们个个情绪亢奋,脸色通红。
  而地面那个正在收拾玻璃碴子的,则是我刚刚招进来的服务员,大学生常乐。
  “对不起!”
  “都是我的错!”
  “真的对不起!”
  常乐一边低声下气地道歉,一边认真地收拾着碎玻璃。
  刚出社会的她,一眼看上去,就无比好欺负。
  这瞬间激起了这些精神小伙的“虐待”欲。
  坐在最里面,一个染着粉色毛发的男人,突然站了起来,只见他抬起自己那只厚底马丁靴,直接踩在了常乐那只正在捡玻璃的手上。
  “对不起就完了?”粉毛呰牙咧嘴地说。
  常乐疼得全身蜷缩在一起,但也不敢发出一丝动静。
  我大踏步地走上前,直接推了一把粉毛。
  常乐的手,这才脱离出来,只见手掌处,有好几片玻璃扎在里面,看着十分瘆人。
  说实话,我对她也有些同情。
  毕竟她读过大学,按理来说,应该去找份坐办公室的工作。
  何必来这种地方,当服务员呢?
  “没事儿吧?”
  我担忧地朝常乐问了一句,然后将她拉扯到我的身后。
  常乐的眼神里,看上去有些委屈,明明疼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但她硬是咬着牙对我说没事儿。
  “你敢推老子?”
  一股强有力的手臂,猛地抓住了我的衣领。
  转头看去,那个粉毛的脸,都快怼到我的脸上了。
  我们对视的那一刻,才猛然发觉了对方的身份。
  这不是曹山鹰二队的成员吗?
  去拳馆开会前,我们还跟他们打过架?
  粉毛也冷笑了起来:“哟呵,是你啊!”
  “怎么?还没打够,跑这儿讨打来了?”
  “低级仔!”
  他硬生生地从牙缝里,说出了“低级仔”三个大字,但这番嘲讽对我不起丝毫作用。
  我深吸一口气,指了指地面。
  “这家店,是我开的!”
  “你也是虎爪帮的,给我个面子,别闹事儿。”
  虽然是后半夜,但店里还是有顾客的。
  这家店才开了不到一个月,我不希望出现打架之类的事件,影响店里的口碑。
  粉毛听到我是这家店的老板,明显有些吃惊。
  但吃惊过后,却是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兴奋!
  很明显,我们是敌人。
  我的地盘,对于他来说,就是随地大小便的厕所!
  “给你个面子?”
  “你哪儿有面子啊?”
  粉毛说完,露出胳膊,他的虎爪纹身上,点缀着蓝色。
  虎爪阶3级。
  在这个等级森严的帮派内,以下犯上仿佛是一种很严重的罪行。
  这一点,我在拳馆里已经感受过了。
  “低级仔,你给老子听好了。”
  “你的服务员,弄碎了老子一瓶人头马,那我就砸烂你这整家店!”
  “让你瞧瞧,不尊重前辈的教训!”
  粉毛说话的时候,带着一股浓郁的烟气,但这股烟气并不像是抽烟抽出来的。
  我想起了刚才杜鹃跟我说的雾状毒品——神仙药。
  瞬间,一股反感到恶心的情绪,就涌上心头。
  在我的场子嗑毒药?
  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被街边的黄毛给糟蹋了!
  这还得了?
  我一把捏住粉毛的脖子,然后直接将他按倒在茶几上。
  粉毛的手臂象征性地抓挠了两下,瞬间被脖子处的窒息感给征服。
  他用尽全力去掰我的手,却只能换来我更加用力地锁喉。
  周围的几个精神小伙,都被我突然出手给吓住了,纷纷愣在原地不敢动。
  这个时候,我将自己的嘴轻轻靠近粉毛。
  “回去告诉曹山鹰。”
  “要是他敢打我场子的注意!”
  “我下次咬掉的,可不仅仅是他的耳朵了!”
  粉毛窒息到翻白眼,他哪里听得清我说了什么,只是为了保命,一个劲地点头求饶。
  我像丢死狗一般,将他甩出了卡座。
  他身旁跟着的几个精神小伙都很恐惧地看着我,我掀开衣服,露出胸口的虎爪纹身。
  这些人瞬间怂了,连忙扶起地上的粉毛,头也不回地就往外面跑。
  现在我才注意到。
  虎爪帮的纹身最大的用处,就是用来吓唬一些小喽啰。
  “林......林总,对不起......”
  心情平复以后,身后突然传来唯唯诺诺的声音。
  转头看去,常乐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受到惊吓的她,似乎从未经历过这种令人害怕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