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他喂了多少麻药?”
“不知道,够他睡一晚上的。”
“战狼先生说了,这小子就是个废物,看守用不着那么多人。”
“后半夜我来吧,你去休息.......”
麻痹的身体,猛然抖动了一下。
耳朵里,也传来细细碎碎的声音。
也许是类固醇打多了的缘故,我身体的耐药性,早就超出常人。
即便是麻药,一天的剂量在我身上,也只能算作半天的量。
睁眼扫视了一周,鼻子里满是灰尘的味道。
地板传来高频率的震动,高潮的音符偶尔能从楼下传来。
我应该还在夜来香歌舞厅,而且是二楼。
并且我还能精准地猜出,这是二楼的杂物间。
四周的灰尘都快包浆了,只有杂物间能积攒这么多灰。
我深吸一口气,然后用力屏住呼吸,这算是我唤醒身体的一种独特方式。
在南岸口,我经常扎完药,就扎进长江里。
口鼻灌满水,淹没窒息的感觉,往往能激发出身体里的更多潜力。
强大的心脏,也不断往外泵血,昏昏沉沉的脑袋,也在紧致的窒息感之中,变得活跃。
大概闭气一分半,我那麻痹的身躯终于苏醒。
呼——
一口气长长地吐出,浓厚的烟尘扬起。
想要站起,却发现手臂跟双脚都被束带给捆得很紧。
呵呵......
就拿这玩意儿束缚我?
我的两只手瞬间发力,胳膊如翅膀一般往外伸展。
咔嚓——
劣质塑料制成的束带,瞬间崩开。
支撑起身体,揉了揉酸软的身躯。
战狼......连你也敢打我的主意?
脱离束缚以后,我没有偷偷摸摸。
对着杂物间反锁的门,猛地一脚正蹬踢。
巨大的力量,将门锁扣都崩坏弹射了出去。
门板下倒,压得门外的看守跟乌龟似的大趴在地。
“吗的,他怎么醒了?”
“人呢!”
“来帮我!”
被门压住的保安无助大吼。
走廊的其余包间里,瞬间走出来一群西装打手。
我揉了揉拳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告诉战狼先生,我当她是朋友,没有对她出手。”
“但她若是在背后给我搞小动作。”
“那就别怪我不念以前的情面了。”
我的威胁,听起来有些可笑。
就好像,你一个人去阻拦十个匪徒,还要大吼,你们被我包围了。
眼前的西装保安们,冷冽笑着朝我走来。
好在走廊并不宽敞,一次性只能两个两个地上。
轰——
硬拉260kg的力量,击打在打手的面门上。
鼻子粉碎性骨折,算是最小的伤。
我甚至还要收住自己的力量,才能让这些打手,不落下终身残疾。
哐当——
最后一个打手,被我一脚踹飞到办公室的大门上时,我才勉强收起战斗状态。
我不是来打架的。
我只是来......探店的。
这里以前叫“红浪漫”。
我想知道,它为什么变成了如今的“夜来香”。
轻松地扭断了办公室大门的门锁,熟练地来到了办公桌前,看着上锁的小抽屉,我对着桌面一拳下去。
咔嚓——
2厘米厚的红木桌板,直接被打穿。
我在这家店当老板的时候,就喜欢把有关店里的合同和文件,都放置在办公桌里的小抽屉里。
不知道泰乐......有没有跟我保持相同的习惯。
撇干净抽屉里的木屑,果不其然。
一叠白色的转让文件赫然出现在眼前。
我激动地把文件抽了出来,随便翻了两页,一个熟悉的名字瞬间震慑住了我。
转让人:常乐......
转让价格:5000.000
五十万?
把我的“红浪漫”给卖了?
我虽然有些气愤。
但.......也理解常乐。
毕竟那时,我成了通缉犯,这家店属于大学城最有潜力的会所。
没有我的势力保护,常乐一个普通大学生,怎么可能经营下去?
不过这家店仅仅卖了50万,可不太正常。
我又往合同下看去。
发现收购人上的名字是——泰乐。
说明泰乐跟常乐有过接触。
那当时我报出“常乐”的名字时,泰乐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呢?
踏踏踏——
“那男的醒了?”
“战狼先生说不能让他跑了!”
“跑哪儿去了?”
门外,保安们的脚步声再次逼近。
我将合同的一小部分折叠起来,揣进兜后,便走了出去。
走廊的左右两旁,聚集了十来个人。
我淡淡地扫视了一眼,发现没有泰乐的影子。
心里失望道:“叫你们老板过来!”
“我有话跟她说!”
“真当老子的店是蜜雪冰城啊?”
“50万就能收购?”
“你特么知不知道,50万搁以前,是老子一晚上的营业额!”
我怒吼着,我不甘着。
我知道,时代永远在变。
而是,是个念旧的人。
我曾经把红浪漫打造得像个温暖的家,我在这里认识了过命的朋友,直到今天我才发现。
我视若珍宝的“家”。
居然特马的就值50万!
这不仅是对“红浪漫”的羞辱,还是对我赤裸裸的羞辱。
“林牧?”
“你属牲口的啊?”
“给你灌了那么多麻药,你特么还能闹腾。”
走廊的楼梯口,泰乐大吼。
面前的保安,纷纷恭敬地站成两排,眼睛瞅着地下。
正好,我也要找她!
可泰乐却高举一只手,对着身旁的打手命令。
“打断他一只手,50万!”
“打断他一条腿,100万!”
“哪怕打断他一根手指,我也给10万!”
“想挣钱的,就给我拼命!”
悬赏一发出,四周的打手就跟打了兴奋剂似的,个个都从兜里掏出致命的家伙。
匕首,刀子,甩棍,层出不穷。
我举起自己的拳头,觉得讽刺无比。
我这一只手的价格,都比红浪漫卖得贵......
“呀——”
在泰乐的煽动下,打手们疯了似的,一个个不要命地冲过来。
刀子斧子棍子,使了劲儿地往我腿上,胳膊上甩。
毕竟我断手断脚,他们也可以拿悬赏。
我只得抓起最近的一个人,夹住他的胳肢窝,把他当武器一样,甩来甩去。
我像只不断旋转的陀螺,一直转着圈圈。
四周围住我的打手,完全不堪一击。
十个,二十个,甚至三十个人,接连倒下。
走廊的楼梯口,泰乐站在原地脸都气得发绿。
彭——
当最后一个打手,吃了我一记重拳过后,倒在我的脚下时,我无比轻松地擦拭了一下额头的汗水。
“还不如老子刷脂训练有强度呢。”
“泰乐,你能不能别招些饭桶当打手啊?”
“你知不知道,当初我管理这家店的时候,整条街都不敢惹我!”
泰乐不语,脑袋依旧高敖地仰着,双手插进衣兜里,一点一点隆起。
一股不寒而栗的杀气,瞬间对准了我。
彭——
只见她的衣兜冒出火光,巨大的火药味充斥在走廊。
一颗旋转的子弹,从我的肩膀划过。
我吃惊地看着眼前这个略显瘦弱的姑娘。
“你废话再多一个字!”
“我就朝着你多开一枪!”
她居然.......有枪?
我的大脑开始不断联想。
整个雾都,拥有走私军火的能力,除了麦克别无他人。
难道说......
泰乐跟麦克也勾结在一起了?
那也就是说.......
这家店里,很可能在售卖......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