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那天是个阴天。
司马逸风换下病号服,穿上助理带来的干净衣服。衬衫有些大了,他在医院躺了七天,瘦了将近十斤,腰带往里扣了两个孔才勉强挂住。他对着病房卫生间的镜子整理衣领,镜子里的男人颧骨凸出,眼窝深陷,下巴的线条比以前更尖锐了,像一把没有鞘的刀。
助理在门口等着,手里拎着收拾好的东西——几件换洗衣物,一包药,一本他住院期间翻了几页就没再看下去的书。助理问他要不要办出院手续,他说不用,让助理去办,他在病房里等着。
他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天。灰色的云层压得很低,像是要下雨,但一直没下。楼下是医院的停车场,车来车往,有人推着轮椅送病人出院,有人抱着鲜花急匆匆地往里走。没有人抬头看他,他也没有记住任何一张脸。
助理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个纸袋。
“司马总,药已经取好了。这个是每天吃的,这个是胃不舒服的时候吃的,一天三次,饭后半小时。”助理把药一盒一盒地拿出来给他看,像在做一个严肃的汇报。
司马逸风点了点头,把药装进外套口袋里。
“车在楼下等着了,直接回家吗?”
“回家。”
走出住院部大楼的时候,一阵冷风迎面扑来,他下意识地缩了一下。深秋的风已经带了冬天的寒意,吹在脸上像薄薄的刀片。他站了几秒钟,让眼睛适应室外的光线,然后走向停车场。
车上,他坐在后座,靠着椅背,闭上眼睛。助理在前面开车,没有说话,收音机开着,播的是某个音乐台的古典乐,大提琴的声音低沉而缓慢,像一个人在缓慢地讲述一个悲伤的故事。
他睁开眼,看着车窗外倒退的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叶子已经黄了大半,有些树上还挂着几片摇摇欲坠的枯叶,风一吹就打着旋儿落下来。行人裹紧了外套,脚步匆匆。一个年轻女人推着婴儿车在人行道上走,车里的小孩伸出一只胖乎乎的手,想要抓住什么,什么都抓不住。
他想起很多年前,她和他说过想要一个孩子。那是他们结婚不久后的一个晚上,她窝在他怀里,声音软绵绵的,说“逸风,我们要个孩子吧”。他当时身体一僵,不是因为不想要,而是因为他正在布局那场阴谋,他不能让一个孩子成为她的牵绊,也不能让一个孩子成为他计划里的变数。他说“再等等”。她说“等多久”。他说“等我把外面的事处理完”。
他没有等到那一天。
她也没有等到那个孩子。
如果当初他们有了孩子,一切会不会不一样?她会不会因为孩子而原谅他?他会不会因为孩子而有勇气在法庭上说出真相?他不知道,也不会知道了。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车子停在公寓楼下。
司马逸风下了车,抬头看了一眼那栋住了多年的房子。二十一楼的窗户是暗的,窗帘拉着,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他走进大堂,和保安点了点头,进了电梯。
电梯上升的时候,他看着电梯门上映出的自己。瘦了,老了,眼睛里没有光。像一个被掏空了内脏的标本,外表还在,里面什么都没有了。
他掏出钥匙开门,玄关的灯还亮着——是他那天出门去医院时忘了关的。灯亮了整整七天,像一个忠诚的仆人,在他不在的时候替他守着这座空房子。
他换了鞋,走进去。
客厅还是那天的样子。茶几上倒着的酒瓶已经被助理收拾了,但地毯上还有大片深色的污渍,那是酒液洇进去留下的,洗不掉了。沙发的靠垫上也有暗红色的痕迹,不是酒,是他的血。他蹲下来摸了摸那块痕迹,已经干了,硬硬的,像一块结了痂的伤疤。
他站起来,走进卧室。
卧室的门虚掩着,他推开,里面的景象让他停住了脚步。地上还散落着他那天从衣柜里扯出来的衣服,连衣裙、衬衫、围巾,横七竖八地躺在地板上,像一群被遗弃的人。他走过去,弯下腰,一件一件地捡起来。她的藕荷色丝巾,他捧在手心里,贴了一下脸,然后叠好,放回衣柜。她的白色衬衫,他抖了抖,挂上衣架。她的那件驼色大衣,他拍掉上面不存在的灰尘,挂好,拉上柜门。
衣柜关上的那一刻,他靠在柜门上,闭了一会儿眼睛。
然后他走出卧室,走进书房。
书房里的狼藉也被助理简单收拾过了,地上的碎酒瓶没了,书架上的书归了位,但桌面上还有干涸的酒渍,空气里还残留着威士忌和伏特加混合的气味,甜腻的,苦涩的,像一场宿醉的余韵。
他在书桌前坐下来,拉开抽屉。
那个装满信的抽屉。
他把信封拿出来,拆开最上面那封,抽出信纸。信纸是淡蓝色的,带着桂花香——不,桂花香已经散了,只有纸本身的气味。他读了一遍,是他写的第一封信,日期是五年前她刚入狱的那个月。
“紫涵,今天是你入狱的第十七天。我去探视,你拒绝了。律师说你状态不好,不说话,不吃饭。我不知道你在里面经历了什么,但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没关系,我不求你原谅。我只求你活着,好好地活着。等我。”
他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然后拆开第二封,第三封,第四封……一封一封地读过去。每一封信都是他在某个深夜写的,有的写她生日,有的写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有的什么都不写,只是一遍一遍地写她的名字。这些信他从来没有寄出去,因为他知道她不会看,看了也不会回。
可是他一直留着,留着这些无处投递的思念,留着这些永远不会被接收的真心。
他把所有的信都读完,已经是下午了。窗外的天光暗了一些,云层更厚了,风把窗户吹得嗡嗡响。
他把信重新装好,放回抽屉。然后他拿起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电话响了三声,接通了。
“是我。”
“司马总。”对方的声音很低,带着一点意外,“您有什么吩咐?”
“之前让你跟的那个人,从今天开始,不用跟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您是说要撤掉所有安排?”
“对。所有。人撤了,设备撤了,什么都不要留。”
“司马总,我能问一下……”
“不需要问。照做就是了。”
“……是。”
司马逸风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在桌上。
他靠在椅背上,看着天花板。书房的天花板是白色的,没有那间病房那么单调,因为书架上方的角落里有一小块水渍,形状像一片云。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块水渍,他的注意力从来不在这里。他的注意力一直在外面——在她的身上,在她的行踪上,在她的一举一动上。
他花了五年时间,用尽所有能用的手段,去关注一个不想被他关注的人。他派人跟踪她,调查她身边的每一个人,记录她每天去了哪里、见了谁、吃了什么。他以为自己是在关心她,以为这是爱的表现。可现在他明白了,那不是爱,那是占有欲,是一种病态的、令人窒息的执念。
她不需要这些。
她从来不需要。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是灰色的城市,灰色的天空,灰色的街道。一群鸽子从对面的楼顶飞起来,在天空中绕了一个圈,又落回去。它们有家可归,有地方可去。而他呢?他的家在哪里?不是这栋房子,不是这个书房,不是这张椅子。他的家曾经是一个人的怀抱,是他每天回家时她笑着说的那句“你回来了”,是她煮的难喝的粥和烤焦的面包。
那个家,早就没了。
他打开窗户,冷风灌进来,吹得桌上的纸张沙沙作响。他深吸一口气,冷空气灌进肺里,凉飕飕的,让他清醒了一些。他站在窗前,看着楼下的街道,看着那些来来往往的人,看着他们匆忙的脚步和模糊的面孔。
他想,也许放手不是放弃,而是承认。
承认自己输了,承认自己错了,承认自己再也没有资格站在她身边。
承认她值得更好的人。
那个叫陆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