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我奉父亲遗命,嫁进海城沈公馆,成了沈家大少沈砚的妻子。 出嫁那日,嫁妆装了整整十八辆汽车。 绸缎行、码头仓、两家纱厂的股契。 还有母亲留下的祖母绿首饰,全由律师逐页登记,盖了公证处的印。 可婚后四年,北线开战。 我不得不抛下女儿,去管束父亲的军队。 九年里沈砚频频来信,说他们过得很好,只是格外想我。 于是战争刚平,我便匆匆回到海城。 正巧赶上了沈公馆给大小姐办的西式生日礼。 大厅的女孩高贵优雅。 身穿我纱厂做的洋裙,戴着我的祖母绿胸针,众星拱月地站在那里。 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女儿。 可下一秒,她对着角落里的女孩抬脚就踹: “小贱种,弄脏我的鞋,你赔得起吗?” 女孩哭着道歉时,我看见她眉尾那颗红痣。 那是我亲生女儿才有的胎记。 我抬头看向沈砚,笑了。 “你拿我的钱养姨娘,还让她的女儿占着我女儿的位置?” “沈砚,你真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