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顾承宣再来找我时,带着那枚掌家印。
他把印信放在柜台上,推到我面前。
“你拿回去。”
我没有碰。
“我已经说过,不再掌侯府的家。”
“你不掌,也可以让阿芷继续做。你只要把供货恢复,府里的事都好商量。”
“按照什么价?”
他怔住。
“什么?”
“现银,还是旧账?”
我取出一张新写的供货单。
“沈氏锦行可以给侯府报价。现银三成,余款在交货前结清。交期、数量、损耗写明,收货人必须本人签字。”
顾承宣拿起那张纸,像第一次认识上面的字。
“你要我按商户的规矩来?”
“你现在来的是我的铺子,不是我的内院。”
他把供货单放下。
“令仪,我只是想让你回来。”
“回来做什么?”
“回到从前。”
“从前是哪一天?”
他没有回答。
是我替侯府记下第一笔欠账的那天,还是我把母亲留下的铺子交给他周转的那天?
我收起供货单。
“若侯府要买货,按这张单子来。若你想让我回去继续兜底,免谈。”
顾承宣把单子看了两遍。
“三成现银,侯府一时拿不出。”
“那就减数量,或者延后宴席。做买卖只有这两种办法,没有第三种办法叫沈令仪补上。”
“你明知府里正在周转。”
“所以我给的是七日交期,不是拒单。你若连三成定金都拿不出,我更不能赊。”
他终于明白,我摆出的不是一道等他服软的门槛,而是一份任何客人都必须遵守的合同。
顾承宣的手指收紧。
“你一定要把我逼到这个地步?”
“是你先把我逼到必须做选择的地步。”
他拿起掌家印,转身走了。
门口一阵风吹进来,掀动了窗边的青色帘子。
我站在柜台后,心里仍有一点钝痛。
可钝痛不等于后悔。
下午,裴行舟来取一批素绢。
他是北城布商,和我做过三年生意。过去我们常为一厘价钱争到日落,谁也不肯先让一步。
他看了货单,问:“这是沈氏锦行的名义?”
“是。”
“那我按沈氏锦行的规矩付。”
“不问侯府?”
“货是你挑的,价是你定的,为什么要问侯府?”
他说得平常,却让我停了片刻。
我把收据递给他。
“三日后交货。”
“可以。”
他收好收据,又指了指门外。
“刚才那位世子爷,是来买货的?”
“算是。”
“那下回给他单独排期。”
我抬头看他。
裴行舟笑了一下。
“做生意归做生意,旧情归旧情。若你把两样混在一起,谁都不好做。”
这句话比奉承更让人舒服。
我没有回答,只低头核对账目。
这笔单子只有十二匹,利润远不如侯府过去一月的用量,却是沈氏锦行独立后的第一笔新客订单。
第二日,织坊来报其中两匹染色不匀。周掌柜想从次等货里挑两匹相近的补上,我摇了头。
“相近不是相同。退回织坊,启用备用批次,运费记在我们账上。”
这样做要少赚三两银子,却能让交出去的十二匹都与样布一致。
裴行舟验货时只说了一句:“单上写什么,你便交什么。这就够了。”
那张按期结清的收据,后来成了沈氏锦行第一份完整履约记录。
周掌柜将它单独装订,又附上退换两匹问题货的记录。商会看中的从来不是商号有没有出过差错,而是出了差错后由谁付钱、怎样补救。
这套凭据,比侯府的门楣更能替我说话。
傍晚,商会账房再次送来消息。
改过交货地点的那张副单,需要下单人与实际收货方一同到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