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生存,必要条件,干掉刘邦,或将其实力压低到小诸侯水平。
  需要——强大的军事以及经济实力。
  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钱,粮,兵,和领军人物,后者即高端人才储备。
  向宇在做思维导图,没有合适的纸张,就在庭院的地上拿树枝画。
  有件事令他不能接受的是,他的字居然比项羽写的还难看,所以有些要签署的东西都推给钟离眜和季布。
  这其实是非常危险的,可现在无所谓,这两人的忠心是后世能看到的是其一,其二是,霸王要有什么事,大楚活不过三十天。
  那这个位置就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钱,钱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
  一直以来的战事极大的消耗了楚国的国力,人口又比不上中原以及关中地区,所以要开源。
  开源,首先要抓紧的是农业,这个时代的命脉,可…谁特么种过地?
  向宇儿时是在村里待过,可也没学过这个。
  堆肥?这个时期似乎有人在做了。
  化肥?要能搞出成千上万吨的化肥,似乎都可以整个中华大地横着走了,还种毛地啊。
  因为一款主要的氮肥,做起BBQ来也很方便。
  那就工业?一电影学院的未来演员,会搞啥?
  对了,造纸!
  看着刚刚画的图,他有了绝佳的想法了,可很快又没了!
  纸这玩意儿到底咋弄的,俺知不道啊!!
  貌似得用什么浆,还有……不清楚了。
  平常用的那么便宜那么烂大街的东西,要自己做出来也是不容易。
  也放着。
  兵,要增加数量的话,得解放生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那就回到1。
  提高质量的话,最快就是马鞍、马镫等物件,这算是骑兵战力的一个飞跃点。
  可首先,现在满打满算才三百多匹马,就算每骑战力翻到原来的三倍,刚刚过千。
  对面很轻松就能上万,嗯,下次来袭骑兵肯定得上万了。
  对面只需要俘虏一个骑兵,就可以拿到马鞍和马镫的样品,甚至厉害的匠人看一眼就会做。
  这个时代也太不尊重知识产权了,别人发明的东西,怎么可以随便剽窃呢?
  向宇愤愤地想。
  这个暂时放弃,然后就是火药了。
  硫磺这边多得是,可硝石矿…江东真没有。
  硫火烧江之战已经用掉所有药铺的库存,据说江北所有诸侯国里,硝石矿都被军队接管,外头已经极难买到。
  而且弄出来真不一定是好事,到时候自己一个霸王斩,对面来个排枪三连射...
  好巧不巧的事,今天刷出来的每日任务是,做出本世界第一支枪。
  任务奖励:直升两级,外加2000金币。
  怎么办?
  这世界升级多不容易就不用说了,向宇估计得亲自砍5000小兵才行,或者二十员大将,如果是自己造的英雄,得好几百。
  系统也不傻,那种给的经验和钱都少得很。
  “虞子期,虞子期!快,跟我去铁匠铺!”
  一个时辰之后,华国第一支枪就被打造出来了。
  大舅子可是打造兵器的名家,听向宇一描述,再画个简图,就做好了磨具,铁水一倒,打磨打磨锋刃就完事。
  要不是这时代送风的道具不行,还能快一些。
  “这不是矛头么,就是短些,厚点!应该也轻一点。”裴骏等淬火完毕后,掂了掂份量。
  “能比长戟好用?看上去好小啊!”
  项庄还以为什么新鲜玩意儿,看了一眼有点嫌弃。
  范保的评价就两字,没用。
  对,刚整出来的玩意儿,就是红缨枪的枪,而不是98K或者火统,有那玩意儿本书就到大结局只需一百个字。
  如果没有他,得等到隋末唐初之时才正式诞生,并大量应用到军队里面。
  “这东西以后会成为百兵之王的!”
  他在心里加了一句,在热武器出来之前会是。
  宁挨三箭,不挨一刀;宁挨三刀,不挨一枪。
  枪的杀伤力,在冷兵器时代绝对前三排。
  而且它还有容易打造,耐用,容易上手等好处。
  同样份量的金属,能打两三个枪头,而只能造出来一支大戟。
  有人会说了,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都不晓得?你小子懂嘛啊,就敢说枪容易上手?
  别急,以后会提。
  “百兵之王?这东西?”就连虞子期也不大信,他看像向宇的摧城,意思是你怎么自己用剑。
  “是骡子是马,拿出来溜溜,找几个长矛手咱们练练!”
  “行啊,大王,我去叫人!”项庄管的陪都的防卫,找人可方便了。
  “要新手,练过几天的就行,不要老兵,长矛长戟也拿些过来。”向宇吩咐道。
  子期放快手脚,又铸了两,并配上枪身。
  这里离校场新兵营很近,众人也没驾车,带着新武器,边走边聊。
  “大王,那几千俘虏打算全都去开荒?”裴骏问道。
  “一千多表示臣服的,鉴别后单独组成一军,打算让他们去南边对付闽越。。”
  闽越,属古百越部落的一支,顾名思义,当然在闽南附近,对吴国边境多有骚扰。
  该国是战国时期被楚国大败的越国(於越国)人,与原住民七闽所共同建立的一个国家
  “不降的人里面,应该有不少骑兵吧,要不让我试试。”
  “行啊,你的亲兵应该没招满吧,你要能说服他们,那就是你的兵,满额了再去其他部队。”
  按说这应该是很忌讳的事,降兵召降兵当亲兵,不过向宇可不担心这个。
  在他附近三四里内,就可以知道是敌是友了。
  “大王,都是秣陵本地的兵,入伍十一天,身家清白。”
  项庄带过来十二名高矮胖瘦各异的小卒。
  “为大王效死!”十几个小兵一起喊道,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战神,颇有点畏惧。
  “刚才谁有疑问?虞子期是吧?ok,你上来。”
  “欧尅是啥意思?可能就是方言中无意义的口头语吧。”裴骏心说。
  “你们仨,拿长戟,用布包住锋刃,跟虞子期打,赢了休息三天,而且这三天里顿顿吃肉,有问题没?”
  向宇随便点了几个。
  三个新兵兴高采烈的出列,拿起自己的武器。
  只是没被选中的小兵脸色有些懊丧,三打一啊,怎么可能输?
  连吃三天肉,那是岁首都没有的待遇,除非村里哪个德高望重的老…老人家挂了。
  几个人按照平时的训练,摆好架势,长戟指着大王的大舅哥。
  虞子期可是剑术大家,实战中面对战戟也不是一次了,很清楚这东西的弱点。
  他先踏出左脚,吸引三名新兵的视线,在他们挥动长戟的时候,右手往上一扬。
  “嘭。”长剑和包着布的战戟碰撞,发出沉闷的声音。
  短兵器当然轻易被磕开,可虞子期毫不气馁,长剑迅速划一个圆,砸在三柄长戟的另一边,顺着惯性推了长戟一把。
  三名小兵阵型马上乱了,有两人竟然侧身对着敌人。
  虞子期当然不会放过机会,右脚一蹬,几大步跨过,长剑在三人的肩膀上依次轻拍了一下。
  三人身上一痛,被他眼中的杀气吓得一跤坐倒。
  “好!”剩下的新兵喊道,这兔起鹘落的几下,说起来简单,其实快到普通人的极致了。
  “嘿,这下谁都没肉吃了!”好几个兵都这么想。
  “下面换长矛,哦,那个不用试,那就直接上枪,我先说说用法。”
  虞子期和项庄都说那个对骑兵有用,剑的话,除非是长矛成林,否则没啥大用,向宇就直接跳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