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谢临川没有再联系我。
日记寄来后的第二个月,周律师给我看了一份基金成立公告。
谢氏出资设立海上救援人员保障基金,首批受助名单包括裴渡所在救援队的所有成员家属。
捐赠人一栏没有谢临川的名字。
基金也不接受任何商业冠名。
“他让我转告你,这不是补偿。”
周律师说。
“只是有些事,本来就该有人去做。”
我把公告还给他。
“那就让基金按规则运转,不必告诉受助者是谁出的钱。”
周律师点头,又递来一封信。
信封很薄,落款是谢临川。
这是他第一次没有越过律师直接找我。
信里没有挽回,也没有问我过得好不好。
我原以为他会解释,说自己只是太迟才明白爱的是谁。
可他没有。
他承认迟来的爱并不能抵消已经造成的伤害,也承认公开承担责任只是他本该做的事,不是换取原谅的筹码。
他说他花了很久才明白,后悔是他的惩罚,不该由我负责减轻。
他只写了三件事。
别墅已经卖掉,里面属于沈心柔的东西全部归还。
那条蓝色领带被他收进了柜子,不会再送给任何人。
最后,是一句迟到了五年的道歉。
【晚宁,对不起。】
【不是因为你离开,也不是因为我成了替身。】
【是因为我明知道你是江晚宁,却一次次要求你消失。】
我将信折回去,没有烧掉,也没有回复。
它只是一封道歉信。
我可以收下,却不必用余生交换。
公益机构与那项基金很快有了合作。
第一次项目会议,谢氏派来的是职业经理人。
谢临川没有出现。
合同里清楚写着,出资方不干涉救助名单,不要求宣传,也不接触受助人隐私。
基金负责人还带来一份内部制度。
所有援助先由专业团队评估,出资人无权指定受助者,更不能以赠予为名要求任何回报。
我看着那些条款,想起谢临川曾经把房子、珠宝和婚姻一件件推到我面前。
如今他终于学会,给出去的东西不该附带服从。
同事感叹这家企业难得不图名声。
我没有解释。
也许谢临川终于明白,真正的给予不是把东西塞到别人手里,而是在对方不需要你时,仍愿意把该做的事做好。
年底,第一笔救援队员家属补助到账。
一位失去儿子的老人握着我的手,说至少以后孙女读书不用发愁。
我看着她满是皱纹的脸,忽然想起裴阿姨。
如果五年前也有这样的基金,她最后的日子或许不会那么孤单。
我在项目回执上签下名字。
江晚宁。
没有谁的未婚妻,也没有谁的替身。
只是这项计划的负责人。
签完最后一页时,窗外灯塔亮起。
我没有给谢临川发消息。
他做对的事,不需要由我颁发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