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第三天,我和裴晏之提出了分手。 他笑: “就因为我让林晚住在我们家里?” 我点点头:“对。” 裴晏之笑得更加无奈: “你也知道团团是林晚买来的,这次她也是特地来看它。” “而且林晚刚回国,还没找好房子,只是暂住几天,你大度一点,别这么计较。” 团团是他们以前一起养的猫。 也是我这三年里,一点点喂胖、陪它看病、半夜抱着它去急诊的猫。 客厅里,团团亲昵地蹭着林晚的腿。 她低头笑了笑,声音很轻: “它还是记得我。” 裴晏之也笑了。 那种笑,我已经很久没见过了。 我没哭没闹,只是取下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 猫不是我的,他也不是。 在一起五年,我是时候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