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行尸末世生存指南最新章节列表 > 第176章 新年祝愿
  第九道菜是红烧肥肠。
  李申做的。肥肠是莫骁之前洗干净的那截,她已经用盐和醋反复搓洗过三遍,又焯水去腥,切成了寸段。
  红烧的步骤是他跟着老王学的:先煎肥肠,煎到表面微焦起泡,然后加酱油、料酒、糖、香叶、八角、姜片,加水没过,大火烧开转小火炖。
  他炖了四十分钟。
  肥肠变得软烂但不失弹性,外皮裹着浓稠的酱红色汤汁,咬下去有嚼劲,里面一层油脂在口腔里化开,又香又腻。
  “肥而不腻。”张明尝了一口,给出了四个字的评价。
  李申笑了笑,没说话。他心里知道,还有点腻。糖放多了。
  “快坐过来,开席了。”张薇薇端着最后一道菜糖醋排骨出来,招呼大家坐上桌。
  排骨是猪肋排,切成小段,先焯水去血沫,再炒糖色,加醋、糖、酱油,小火慢炖,收汁。
  糖醋汁是张薇薇调的,糖、酱油、醋的比例全凭感觉。她尝了一下,觉得甜了,加了一点醋。又尝了一下,觉得酸了,又加了一点糖。来来回回调了四五次,才终于满意。
  排骨红亮亮的,酸甜味浓,可可在厨房就偷吃了两块。
  “这个好。”何雯雯吃了两块,给出了她到植物园以来最明确的一次好评,“比猪肝强。”
  张薇薇笑着没接话。上次猪肝炒老了的事,她一直记着。
  十三个人,除了轮班在监控室值岗的周驰,都围坐过来。把在末世里,这一桌已经不叫丰盛,叫奢侈的桌子,挤得热热闹闹。
  小黑趴在桌子底下,尾巴轻轻扫着地,时不时蹭蹭人的裤脚。
  老王端着酒杯站起来,看了看大家。“小李,你说两句。”
  李申愣了一下。他不太会说这种话。以前在公司,年会的时候领导讲话,他坐在下面玩手机,一个字都没听进去。现在轮到他了。
  “说两句。”老王又说了一遍。
  大家开始起哄:“李哥,你讲几句嘛!过年了!”
  李申站起来,端起杯子。杯子里是奶茶,在灯光下晃。
  他环视众人,一张张脸,有期待,有疲惫,有满足,有对未来的不确定。
  “去年今日。”他说,声音不高,但清晰:“我们在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今年今日,我们在这里,一起吃这顿饭。这就是胜利。”
  他举杯:“第一杯,敬活着。不管怎么活,活着就是本事。”
  “好!”众人喝着杯中的酒、饮料、奶茶。
  “第二杯。”李申续上:“敬彼此。我们现在十四个人,一路相伴,相互扶持,抱团取暖。我们就是彼此的家人。”
  众人再喝。
  “第三杯。”李申的声音轻了些:“敬明年。我不知道明年会怎样。但我知道,只要我们还在一桌吃饭,就有希望。”他看向众人:“愿来年,我们都平平安安。”
  他最后举杯:“所以大家放开了吃。喝的话,其他随意,酒必须要控制,我们需清醒。”
  众人笑,鼓掌,动筷子。筷子像雨点一样落下去。
  气氛松下来,从仪式感回到烟火气。老王开始讲他农村过年的故事,讲到杀年猪时手舞足蹈,讲到自己小时候偷吃供品被奶奶打,众人笑得前仰后合。
  张明起身去厨房盛了一碗咸鸭蛋炒饭。
  “吃什么饭?吃菜呀。”老王看着他。
  “下个班该我了,我吃完去换周驰,让他来吃。”张明飞快地刨着饭。
  “别担心饿,我们包好了白菜猪肉馅饺子,你下岗了回来还有饺子吃。”张薇薇说。
  “对嘛,年夜饭就是要吃着跨年。”赵越笑着对张明举了举杯:“等你回来接着吃。”
  老王站起来,数了数盘子对着张薇薇说:“我再去炒个菜,过年要吃双数,你加了饺子就单了。我补一个。”说完转身又进了厨房。
  不多的功夫,老王就端着一盘辣椒炒猪头肉出来。
  他从卤好的猪头肉里切了一部分下来,和辣椒一起炒。辣椒剪成段,用油爆香,加入猪头肉大火翻炒。
  猪头肉的卤香和辣椒的干香混在一起,香味扑鼻,既下饭又下酒。
  正好周驰从外面进来。寒气跟着他一起涌进来,他第一句话就是:“好香呀!”
  他搓了搓手,看到桌上的菜,眼睛直了。
  “这么多?!”
  “快吃快吃,凉了不好吃了。”赵溪给他让了个位置。
  周驰坐下,刚端起碗,周边几人就开始往他碗里夹。
  腊肉、香肠、毛血旺、肥肠、排骨,每样都夹,碗里堆成了小山。他吃了大约五分钟,速度才慢了下来。
  “这个排骨谁做的?好吃。”他举起筷子,上面夹着一块糖醋排骨。
  “薇薇姐和莫骁。”赵越说。
  “这个肥肠呢?”
  “李哥。”
  “这个毛血旺?”
  “老王叔。”
  “行,我记住了。”周驰又夹了一块排骨:“下次过年还做这个。”
  所有人都笑了。
  吃到后半场,菜凉了,张薇薇去厨房热了一下。热过的菜味道差了一点,但没人嫌弃,甚至吃得更香了。
  看着大家已经逐渐没怎么动筷子,只是喝着杯中的饮料酒水。老王放下筷子,擦了擦嘴:“咱们演节目吧。”
  “对,光吃没意思!咱们自己演节目!”
  “好,没春晚看,自己演也可以。”
  “演什么?”周驰问。
  “随便。唱歌、跳舞、小品、相声,讲笑话、变魔术都可以。实在不行,背首诗都行。”老王站起来,清了清嗓子:“我先来打个样。”
  他站在众人前面,端着架势,唱了一首《鸿雁》。
  没人想到,这个满脸皱纹、手指粗糙、平时说话带口音的老头,唱起歌来是这样的。
  声音浑厚,气息稳定,尾音带着颤音,像某种专业的、被埋没的才华。
  鸿雁 向南方 飞过芦苇荡 天苍茫 雁何往 心中是北方家乡
  众人安静。
  窗外是北风,是围墙,是游荡的行尸,但老王的歌声里有大草原,有芦苇荡,有遥远的、可能已经不存在的家乡。
  他唱完,眼眶发红,但笑着摆手:“老了,气息不稳,以前更好。”
  掌声热烈。
  赵越吹口哨,手指放进嘴里,声音尖利,像某种原始的喝彩。
  “难怪你要演节目,简直就是专业的。”
  “这嗓子,以前在老家是文艺骨干吧?”
  “你把水平线拉这么高,这样我们谁还敢演?”
  “哈哈,在工地没事就喜欢唱两句。”老王一脸得意,很享受这一刻。
  “下一个是谁?”
  没人愿意接在老王后面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