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时看向我问道:
  “谢川律师,关于证据来源和保管过程,你能否说明?”
  我站起来:
  “可以。”
  “案发当天警方调取监控时,物业称主机损坏,只提供了导出的备份视频。”
  “庭审前三天,我接到匿名短信。”
  “对方称原始存储盘没有损坏,而是被人提前取走,藏在物业办公室的吊顶里。”
  徐凝立刻打断我:
  “匿名来源不具备可信度。”
  我拿出一份文件:
  “所以我没有只凭短信提交证据。”
  “收到短信后,我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由法警,鉴定人员和物业负责人共同到场,在吊顶内找到了原始存储盘。”
  法官接过文件。
  我继续说:
  “现场提取全程录像,存储盘封存编号,提取时间以及在场人员签字都在附件里。”
  “之后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数据恢复,现在提交的文件,是从原盘恢复出的完整录像。”
  发小站在旁听席边上,冲我竖了个大拇指。
  法官这时问向徐凝:
  “辩护人是否要求对原始存储盘,以及恢复文件进行重新鉴定?”
  徐凝回答:
  “要求。”
  法官点头:
  “可以。”
  “但庭审中是否先行播放,由审判员合议后决定。”
  徐凝立刻提出反对:
  “审判长,我方认为,在鉴定结论未最终确认前,不应播放该视频。”
  “否则会对被告人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我转头看向徐凝。
  她这话说得很专业。
  专业到让我想起她刚进律所时,连证据目录都排不好,还要我替她收尾。
  现在倒会说不可逆影响了。
  “审判长,辩护人担心影响被告人权益,我理解。”
  “但本案已经进入结案阶段。”
  “若不播放证据,才会对被害人权益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徐凝看过来。
  我补了一句:
  “尤其是在有人已经成功删掉过一次视频的情况下。”
  这句话没有点名。
  可旁听席的人都听懂了。
  韩飞宇往徐凝那边看了一眼。
  徐凝没有看他。
  她把文件合上,开口时语速已经放慢:
  “谢川律师是在暗示我方伪造,毁灭证据?”
  “我只是在陈述鉴定意见。”
  “那你最好注意措辞。”
  我看向她:
  “徐律师也该注意。”
  “这里是法庭,若真的有人以权谋私,也应当被追究同等责任。”
  发小没忍住,低头咳了一声。
  法官敲了敲法槌:
  “肃静。”
  韩飞宇忽然站起来:
  “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法官皱眉:
  “被告人可以陈述,但请注意法庭秩序。”
  韩飞宇气急败坏的指向我:
  “我没有删监控,也根本不知道什么原始存储盘。”
  “谢川拿着一块硬盘,说什么就是什么,难道只要他说是原始文件,大家就都要信他?”
  我看向了他:
  “你不信没关系。”
  “视频会自己说。”
  韩飞宇盯着我:
  “你这么有把握,是不是早就剪好了?”
  我没回答。
  他想把话题拖回证据真假。
  我不能顺着他走。
  “审判长,我申请先行播放案发前十分钟的录像,并由鉴定人员当庭说明文件校验情况。”
  “至于辩护方申请重新鉴定,我方不反对。”
  “但这不影响法庭先对证据进行审查。”
  法官和审判员低声沟通后,得出结论:
  “允许播放,鉴定人员到庭说明。”
  书记员将硬盘接入法庭设备。
  屏幕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