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时看向我问道:
“谢川律师,关于证据来源和保管过程,你能否说明?”
我站起来:
“可以。”
“案发当天警方调取监控时,物业称主机损坏,只提供了导出的备份视频。”
“庭审前三天,我接到匿名短信。”
“对方称原始存储盘没有损坏,而是被人提前取走,藏在物业办公室的吊顶里。”
徐凝立刻打断我:
“匿名来源不具备可信度。”
我拿出一份文件:
“所以我没有只凭短信提交证据。”
“收到短信后,我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由法警,鉴定人员和物业负责人共同到场,在吊顶内找到了原始存储盘。”
法官接过文件。
我继续说:
“现场提取全程录像,存储盘封存编号,提取时间以及在场人员签字都在附件里。”
“之后由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数据恢复,现在提交的文件,是从原盘恢复出的完整录像。”
发小站在旁听席边上,冲我竖了个大拇指。
法官这时问向徐凝:
“辩护人是否要求对原始存储盘,以及恢复文件进行重新鉴定?”
徐凝回答:
“要求。”
法官点头:
“可以。”
“但庭审中是否先行播放,由审判员合议后决定。”
徐凝立刻提出反对:
“审判长,我方认为,在鉴定结论未最终确认前,不应播放该视频。”
“否则会对被告人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我转头看向徐凝。
她这话说得很专业。
专业到让我想起她刚进律所时,连证据目录都排不好,还要我替她收尾。
现在倒会说不可逆影响了。
“审判长,辩护人担心影响被告人权益,我理解。”
“但本案已经进入结案阶段。”
“若不播放证据,才会对被害人权益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徐凝看过来。
我补了一句:
“尤其是在有人已经成功删掉过一次视频的情况下。”
这句话没有点名。
可旁听席的人都听懂了。
韩飞宇往徐凝那边看了一眼。
徐凝没有看他。
她把文件合上,开口时语速已经放慢:
“谢川律师是在暗示我方伪造,毁灭证据?”
“我只是在陈述鉴定意见。”
“那你最好注意措辞。”
我看向她:
“徐律师也该注意。”
“这里是法庭,若真的有人以权谋私,也应当被追究同等责任。”
发小没忍住,低头咳了一声。
法官敲了敲法槌:
“肃静。”
韩飞宇忽然站起来:
“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法官皱眉:
“被告人可以陈述,但请注意法庭秩序。”
韩飞宇气急败坏的指向我:
“我没有删监控,也根本不知道什么原始存储盘。”
“谢川拿着一块硬盘,说什么就是什么,难道只要他说是原始文件,大家就都要信他?”
我看向了他:
“你不信没关系。”
“视频会自己说。”
韩飞宇盯着我:
“你这么有把握,是不是早就剪好了?”
我没回答。
他想把话题拖回证据真假。
我不能顺着他走。
“审判长,我申请先行播放案发前十分钟的录像,并由鉴定人员当庭说明文件校验情况。”
“至于辩护方申请重新鉴定,我方不反对。”
“但这不影响法庭先对证据进行审查。”
法官和审判员低声沟通后,得出结论:
“允许播放,鉴定人员到庭说明。”
书记员将硬盘接入法庭设备。
屏幕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