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立刻发问:
  “委托书有效,被害人家属。”
  “你确认委托谢川律师,作为本案的诉讼代理人?”
  “确认。”
  “你是否清楚该授权可能涉及提交新的证据,并推动本案继续审理?”
  “我清楚。”
  韩飞宇笑了,也忽然开口:
  “阿姨,你别被他骗了。”
  “谢川就是想利用你,他拿假视频污蔑我,还害得你白白伤心这么久。”
  “我和你女儿感情这么好,我怎么可能会害她?”
  被害人母亲只问了一句:
  “韩飞宇,我女儿出事那天,你为什么给我打电话?”
  韩飞宇的笑停住了。
  旁听席也安静下来。
  我看向法官。
  这通电话,我没提前听过。
  被害人母亲以前也没和我说过。
  韩飞宇沉默片刻才说: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被害人母亲已经彻底恢复了冷静,不断叙述:
  “你说静静喝多了,让我去接她,你还说她跟人起了冲突。”
  “可我赶到的时候,她已经没了。”
  韩飞宇的手立刻攥紧。
  转头去看徐凝。
  徐凝立刻开口:
  “审判长,这些陈述没有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徐凝急着堵住这句话,反而让我确认了一件事。
  韩飞宇给被害人母亲打过电话。
  这个细节,不在任何一份笔录里。
  我手里的监控原件里,也没有这通电话的录音。
  徐凝却没有问什么电话,而是先说不能作为证据。
  她在帮韩飞宇把这件事压下去。
  也证实了,他们之间一定有些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法官抬手:
  “辩护人意见记录在案。”
  “被害人家属,请先不要就案件事实继续陈述。”
  被害人母亲看了韩飞宇一眼,没有再说。
  那种安静,反而比哭闹更让人难受。
  我把桌上的监控原件拿起:
  “审判长,我方申请播放案发现场的原始监控文件。”
  徐凝开口:
  “反对。”
  法官看向她。
  徐凝继续说:
  “该证据的来源,保管过程和提取过程均存在重大疑问。”
  “谢川律师此前不是本案代理人,却长期持有证据原件。”
  “现在又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提交,我方有理由怀疑证据经过剪辑和替换。”
  我问她:
  “徐律师,你说我替换了证据。”
  “请问我替换的是什么?”
  徐凝看着我:
  “视频内容。”
  “哪一段?”
  “这需要先核验。”
  我翻开桌上的材料:
  “你连被替换的内容都说不出来,就先给我定了罪?”
  “徐律师,你刚才提到保管过程,那我也想问一句。”
  “公诉方手里的监控备份,是谁负责移交的?”
  徐凝慌了:
  “这与本案无关。”
  我看向法官:
  “因为本案庭前已经播放过一份监控备份。”
  “那份备份只有二十三分钟,案发前后最关键的七分钟缺失。”
  “现在我提交的原始文件,时长三十分钟零四十六秒。”
  旁听席传出一阵议论。
  韩飞宇终于坐不住了:
  “谢川,你编得还挺完整。”
  我说:
  “你别急,视频还没播。”
  “你现在想认罪也还早,你杀人是事实,不可能被隐瞒过去。”
  韩飞宇当初的证词里曾经提到过。
  说被害人喝醉了,和别人起了冲突,说他自己害怕不敢靠近。
  所有细节都能对上。
  唯一对不上的,是他为什么会给被害人母亲打电话。
  一个害怕的人会报警。
  但不会绕过警察,先把死者母亲叫到现场。
  除非他需要一个人,替他先发现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