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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这句话。
我突然发现。
沈澈会变成这样,并不完全让人意外。
我低头笑了一下。
“叔叔。”
“那天品牌方和警察一起进公司的时候,全办公室都看着我。”
“领导让我交门禁卡。”
“沈澈站在旁边哭,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我没有提前发现,没有录音,没有平台工单,没有快递记录。”
“你觉得我会没事吗?”
他不说话。
我继续说:
“他留下的每一个名字,都是我的。”
“每一次签收,都想让我替他证明东西确实到了。”
“每一次退货,他又尽量让寄件人显示成我。”
“这不是一个错误。”
“这是很多次选择。”
他哭得更厉害。
“可他还年轻。”
我抬眼看他。
“我也不老。”
他彻底哑住。
是啊。
为什么犯错的人年轻,所以应该被原谅。
被他选去承担后果的人,就不需要人生了吗?
我没有收水果。
也没有答应写任何谅解说明。
临走前。
他忽然在背后问我:
“你一点都不念旧情吗?”
我停了两秒。
没有回头。
“就是因为念过。”
“所以才更恶心。”
半年以后。
事情终于基本结束。
沈澈没有再回来上班。
公司后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利用办公地址从事异常私人交易等原因和他解除劳动关系。
我没有主动打听他后来怎么样。
偶尔会从以前同事口中听到一些。
他和周妍彻底分手了。
两个人互相指责。
谁都说是对方先出的主意。
二手平台账户被封。
异常售后涉及的款项需要退赔。
部分商家也进一步追究责任。
有人问我:
“爽不爽?”
我想了想。
其实没有。
真正经历这种事,最后感受到的很少是想象中的酣畅淋漓。
更多是一种终于结束的疲惫。
但我不后悔。
尤其不后悔最开始拒绝签那台相机。
因为我后来才知道。
那台相机的售后金额接近三万。
如果那一天我照常签收。
沈澈会按照原计划,把旧机身部分零件换进去,再以“收到翻新机”为由要求整单退款。
而我会再次出现在所有记录里。
收件人:顾言。
签收人:顾言。
办公监控:顾言把快递拿进设计部。
如果他再把退件也寄在我名下。
哪怕最后调查能还我清白。
那段时间我也必然会被反复询问、暂停工作、接受同事异样的目光。
有些伤害不是最后证明无罪,就等于从来没有发生。
年底,公司重新调整座位。
我的工位不再靠近前台。
搬完工位,我打开抽屉。
最里面还放着一张几个月前的快递单。
那是我自己买的一套专业绘图笔。
收件人是我。
手机号是我。
付款人也是我。
再普通不过的一张快递单。
我看了几秒。
把它揉掉,扔进垃圾桶。
其实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真正想明白一件事。
以前我总觉得。
拒绝别人,需要一个足够合理的原因。
东西太重。
自己太忙。
确实不方便。
必须把理由解释清楚,才显得自己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
可经历沈澈以后,我终于知道。
不是。
不想替别人签收,就可以不签。
不想借名字,就可以不借。
不想帮忙,就可以说不。
一个人愿意帮你,是情分。
拒绝帮你,是权利。
真正把你当朋友的人,不会因为你第一次拒绝,就立刻把你变成坏人。
更不会把你的善意,当成可以不断透支的东西。
前台打来电话。
“顾言,有你的快递。”
我下意识问:
“收件人真是我吗?”
小林在电话那头笑出声。
“姓名、手机号都核对过了。”
“百分之百是你。”
我也笑了。
“好。”
我起身走向前台。
经过沈澈原来的工位时,没有停顿。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