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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这句话。
  我突然发现。
  沈澈会变成这样,并不完全让人意外。
  我低头笑了一下。
  “叔叔。”
  “那天品牌方和警察一起进公司的时候,全办公室都看着我。”
  “领导让我交门禁卡。”
  “沈澈站在旁边哭,说他什么都不知道。”
  “如果我没有提前发现,没有录音,没有平台工单,没有快递记录。”
  “你觉得我会没事吗?”
  他不说话。
  我继续说:
  “他留下的每一个名字,都是我的。”
  “每一次签收,都想让我替他证明东西确实到了。”
  “每一次退货,他又尽量让寄件人显示成我。”
  “这不是一个错误。”
  “这是很多次选择。”
  他哭得更厉害。
  “可他还年轻。”
  我抬眼看他。
  “我也不老。”
  他彻底哑住。
  是啊。
  为什么犯错的人年轻,所以应该被原谅。
  被他选去承担后果的人,就不需要人生了吗?
  我没有收水果。
  也没有答应写任何谅解说明。
  临走前。
  他忽然在背后问我:
  “你一点都不念旧情吗?”
  我停了两秒。
  没有回头。
  “就是因为念过。”
  “所以才更恶心。”
  半年以后。
  事情终于基本结束。
  沈澈没有再回来上班。
  公司后来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利用办公地址从事异常私人交易等原因和他解除劳动关系。
  我没有主动打听他后来怎么样。
  偶尔会从以前同事口中听到一些。
  他和周妍彻底分手了。
  两个人互相指责。
  谁都说是对方先出的主意。
  二手平台账户被封。
  异常售后涉及的款项需要退赔。
  部分商家也进一步追究责任。
  有人问我:
  “爽不爽?”
  我想了想。
  其实没有。
  真正经历这种事,最后感受到的很少是想象中的酣畅淋漓。
  更多是一种终于结束的疲惫。
  但我不后悔。
  尤其不后悔最开始拒绝签那台相机。
  因为我后来才知道。
  那台相机的售后金额接近三万。
  如果那一天我照常签收。
  沈澈会按照原计划,把旧机身部分零件换进去,再以“收到翻新机”为由要求整单退款。
  而我会再次出现在所有记录里。
  收件人:顾言。
  签收人:顾言。
  办公监控:顾言把快递拿进设计部。
  如果他再把退件也寄在我名下。
  哪怕最后调查能还我清白。
  那段时间我也必然会被反复询问、暂停工作、接受同事异样的目光。
  有些伤害不是最后证明无罪,就等于从来没有发生。
  年底,公司重新调整座位。
  我的工位不再靠近前台。
  搬完工位,我打开抽屉。
  最里面还放着一张几个月前的快递单。
  那是我自己买的一套专业绘图笔。
  收件人是我。
  手机号是我。
  付款人也是我。
  再普通不过的一张快递单。
  我看了几秒。
  把它揉掉,扔进垃圾桶。
  其实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真正想明白一件事。
  以前我总觉得。
  拒绝别人,需要一个足够合理的原因。
  东西太重。
  自己太忙。
  确实不方便。
  必须把理由解释清楚,才显得自己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
  可经历沈澈以后,我终于知道。
  不是。
  不想替别人签收,就可以不签。
  不想借名字,就可以不借。
  不想帮忙,就可以说不。
  一个人愿意帮你,是情分。
  拒绝帮你,是权利。
  真正把你当朋友的人,不会因为你第一次拒绝,就立刻把你变成坏人。
  更不会把你的善意,当成可以不断透支的东西。
  前台打来电话。
  “顾言,有你的快递。”
  我下意识问:
  “收件人真是我吗?”
  小林在电话那头笑出声。
  “姓名、手机号都核对过了。”
  “百分之百是你。”
  我也笑了。
  “好。”
  我起身走向前台。
  经过沈澈原来的工位时,没有停顿。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