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沈越结婚第七年,把离异多年的养母介绍给了丧偶多年的公公。 两位老人从一起晨练到登记结婚,只用了半年。 我原以为,这个家从此连婆媳矛盾都省了。 老人领证后的第一顿饭,丈夫却把一份卖房委托书推到我妈面前。 他说她既然嫁进沈家,那套婚前老房就该卖掉,给小叔子补婚房差价。 我九岁那年,是她把辗转寄养的我领回了家。 后来婚姻破裂,她宁愿什么都不要,也坚持带着我离开。 她在食堂干了二十年,供我读书、结婚,从没让我因为不是亲生的低过一次头。 那套老房,是我们母女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家。 沈越却笑我见外。 “你妈现在也是我妈,妈帮儿子不是应该的吗?” 我看向公公,希望他能制止。 他却低头夹菜,只说一家人可以慢慢商量。 养母沉默着看完委托书,问沈越是不是早就算好了这一步。 沈越脸色一沉,让她别刚进门就闹得家宅不宁。 养母摘下手上的新戒指,放在结婚证旁边。 “老沈,你是想找个伴,还是想要那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