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伯父伯母时,菲利普吃了一惊。他以前从来没注意到他们都已经如此年迈。牧师见到他的态度还是跟以前一样不冷不热。他比以前更胖了些,脑袋更秃了些,头发也更白了些。菲利普发现眼前这个人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他的脸上写满懦弱和骄纵。路易莎伯母把他拥入怀里亲吻着,两行幸福的热泪从她脸颊上滑落。菲利普既感动又有些难为情,他不知道伯母克制的情感背后竟是如此深情。
“噢,菲利普,你走了以后时间都好像变慢了。”她哭着说。
伯母抚摸着他的双手,细细端详着他的脸庞,眼神里满是欣喜。“你长大了,你现在是个男子汉了。”
他的上唇已经冒出了浅浅的胡子。他买了把剃刀,时不时小心翼翼地把胡子刮干净,露出光滑的下巴。
“你不在的日子里我们好孤单。”说完,她声音颤抖着,有些害羞地问他:“你也很高兴回到自己家里吧?”
“是的,很高兴。”
伯母的身子单薄如蝉翼,搂着他脖子的两条胳膊仿佛一折就断,就像鸡骨头一样脆弱;那张暗淡无光的脸上,布满了多少皱纹啊;一头灰白的卷发还是梳成年轻时的样式,看上去怪异又悲凉;那瘦小干瘪的身体就像秋天的一片枯叶,仿佛第一阵寒风就能把她卷走。菲利普意识到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这两个安静卑微的老人已经是过去式了,他们能做的只是耐心地、傻傻地等待死亡;而他青春正盛、朝气蓬勃,渴望刺激和冒险,看到他们如此虚度光阴,不禁大为震惊。他们这辈子一事无成,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像从来没来过一样。他对路易莎伯母万分同情,心里突然涌起对她的爱意,因为伯母是那样深爱着他。
威尔金森小姐一直识趣地没有露面,等凯利夫妇跟侄儿好好说了会儿话,她才走进屋里。
“菲利普,这是威尔金森小姐。”凯利夫人说。
“浪子回家啦。”说着她伸出手,“我摘了朵玫瑰给浪子别在扣眼里。”
她笑着把刚在花园里摘的玫瑰别在菲利普的外套上。菲利普羞红了脸,感觉自己很傻。他知道威尔金森小姐的父亲是伯父曾共事的牧师。他认识很多牧师的女儿。她们穿着剪裁糟糕的衣服和笨重厚实的靴子,一般都穿着一身黑,因为菲利普刚到布莱克斯特布尔那几年,家纺布还没有传入东安格利亚,牧师家的女人又不喜欢穿得花里胡哨。她们的头发梳得很潦草,身上有股刺鼻的、浆洗过的亚麻布的气味。她们觉得展现女性魅力有失体统,所以无论老少都是同样的打扮。她们趾高气扬地参加宗教仪式。自恃跟教会关系密切,对教会之外的人都有些颐指气使。
但是威尔金森小姐跟她们很不一样:她穿着一条薄棉纱长裙,裙子上印着鲜艳细小的花束,脚蹬一双尖头高跟鞋,腿上是一双镂空长袜。见识不多的菲利普觉得她打扮得非常漂亮,却没发现她的裙子廉价又艳俗。她的发型弄得颇费心思,额头正中间绾了个利落的发卷,头发乌黑发亮、服服帖帖,看上去似乎永远都不会散乱。她有一双黑色的大眼睛,鼻子有点儿鹰钩,从侧面看像某种猛禽,从正面看倒是挺有姿色。她很喜欢笑,可惜生就一张大嘴,每次笑起来都得下意识遮住那一口大黄牙。不过最让菲利普尴尬的是,她脸上抹了很厚的脂粉。菲利普对于女性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着非常严苛的看法,他觉得淑女是绝不会涂脂抹粉的;不过威尔金森小姐当然是淑女了,因为她是牧师的女儿,而牧师毫无疑问是绅士。
菲利普决定彻底不待见她。他不明白她明明是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为什么说话总带着点法国腔。他觉得她笑得很做作,那扭捏轻浮的举止让他很恼火。连着两三天他都没主动跟她说话,对她抱着敌视的态度,可她显然没注意到这些,对他依然亲切又友好。她的话几乎都是冲着菲利普说的,她相信菲利普的判断力,凡事都喜欢问他的意见,这自然让人心里美滋滋的。她还经常逗得菲利普哈哈大笑,他对这种人向来没有抵抗力。菲利普有一个天赋,能时不时说些机智的俏皮话,现在有一个懂得欣赏他的人,他自然很高兴。牧师和凯利夫人都没什么幽默感,无论他说什么他们都没笑过。等他跟威尔金森小姐混熟了,也没那么害羞了,就渐渐喜欢上她了,甚至觉得她的法国腔也别有风情。有一次去医生家参加花园茶会,她打扮得比谁都好看。她系着一条蓝底大白点的薄绸头巾,在人群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菲利普对此乐不可支。
菲利普离开德国海德堡回到伯父伯母家,遇到了前来做客的威尔金森小姐。
“我估计他们觉得你就是个不正经的人。”他哈哈笑着对她说。
“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被人当成不要脸的荡妇。”她回答。
有一天,趁威尔金森小姐在她自己房里的时候,菲利普问伯母知不知道她多大了。
“哦,亲爱的,你永远都不能打听女士的年龄。不过以她的年纪,你肯定是不能娶她了。”
牧师那张肥胖的脸上慢慢浮现出笑容。
“她可不是小丫头片子了,路易莎,”他说,“我们在林肯郡的时候,她就差不多是个大姑娘了,那还是二十年前的事儿呢。那时候她背后还拖着条大辫子。”
“她那时也可能最多才十岁呀。”菲利普说。
“那肯定不止。”路易莎伯母说。
“我觉得她那时候得有二十了。”牧师说。
“哦,没有,威廉,顶多十六七岁。”
“那她现在就得有三十好几了。”菲利普说。
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轻快地走下楼来,嘴里哼着本杰明·戈达[120]的曲子。她头上戴了顶帽子,因为跟菲利普约好了一起去散步。她伸出手,让菲利普帮她扣手套的扣子。菲利普笨手笨脚地帮她扣上了,虽然不太好意思,但自认为表现得很殷勤。他们现在已经可以很自如地聊天了,两人一边散步,一边天南地北地聊个不停。威尔金森小姐跟他讲她在柏林的生活,菲利普跟她讲他在海德堡一年的见闻。在他的讲述中,那些原本看似无关紧要的事情,比如厄林夫人家的房客,都变得别有一番趣味;而他和海沃德、威克斯之间在当时看来无比重要的谈话,却被他稍加扭曲,变得有些滑稽。威尔金森小姐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他不禁有些飘飘然。
“我真有点儿怕你,”她说,“你太会挖苦人了!”
她又开玩笑地问他在海德堡有没有艳遇。菲利普想也没想就坦白说没有,可她不肯相信。
“你还真是守口如瓶呀!”她说,“你这个年纪怎么可能没有呢。”
菲利普脸一红,哈哈笑了。
“你想知道得太多啦。”他说。
“哈,我就说嘛!”她得意扬扬地笑了,“瞧你那脸红害羞的样子。”
她显然以为他是个情场老手,菲利普很高兴。他故意岔开话题,好让她以为他有很多风流韵事要避而不谈。可他又气自己一次这样的经历也没有,因为一直没有机会。
威尔金森小姐抱怨自己时运不济。她讨厌自谋生计,还跟菲利普讲了一长串故事,说她有个舅舅本来会给她留一笔遗产的,结果他娶了自己的厨娘,还把遗嘱给改了。她暗示菲利普她以前的家宅有多豪华,她在林肯郡过得有多滋润,家里有马可以骑,出门坐的是豪华马车,现在却只能靠当家庭教师过活。后来菲利普跟伯母说起这些,伯母的回答让他有些困惑。伯母说她认识威尔金森一家的时候,他们家就只有一匹矮种马和一辆小马车[121];她确实听说过她那个有钱的舅舅,可是艾米丽出生前他就已经结婚生子了,她根本没什么指望能继承他的遗产。威尔金森小姐现在工作的地方在柏林,但她说起柏林没一句好话。她抱怨德国的生活太过粗俗,痛苦地把它跟巴黎的五光十色做对比。她在巴黎待了好几年,但是具体几年她没说。那些年,她在一个时髦的肖像画家家里当家庭教师,那个画家娶了个有钱的犹太老婆。她说她在他们家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