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金森小姐的故事在菲利普脑海中挥之不去。虽然她讲了一半就打住了,但意思已经很明显了,这让他有些震惊。那种事不是都发生在已婚女人身上吗?他读了很多法国小说,知道在法国这种事可以说司空见惯,可威尔金森小姐是英国人,还没结婚,父亲又是做牧师的。突然他意识到那个学艺术的学生很可能不是她第一个情人,也不是最后一个,他惊得倒抽一口凉气。他从来没把威尔金森小姐往那方面想过,不敢相信居然会有人向她求爱。天真单纯的菲利普丝毫不怀疑她说的话,就像不怀疑书里看到的东西一样。他很气愤为什么这么好的事情从来没发生在自己身上。如果威尔金森小姐硬要他讲在海德堡的艳遇,他根本就无话可说,那可就太丢人了。他确实有点儿编故事的才能,可是真的能让她相信他是个情场老手吗?书上说女人的直觉很厉害,她可能一眼就看出来他在瞎掰。一想到她那窃笑不已的样子,他的脸就涨得通红。
  威尔金森小姐经常一边弹钢琴,一边用疲惫的嗓音唱歌。她唱的都是马斯内[137]、本杰明·戈达和奥古斯塔·霍姆斯[138]的曲子,对菲利普来说很新鲜,两人在钢琴边消磨了不少时间。有一天,她心血来潮想看看菲利普嗓子如何,非要他唱几句试试。她说他有一副低沉悦耳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给他上课。一向害羞的菲利普刚开始拒绝了,但还是拗不过她的再三坚持。于是,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威尔金森小姐都会找个方便的时间给他上一个钟头的课。她天生就是当老师的料,一看就知道是个优秀的家庭教师。她循循善诱,态度强硬。虽然一开口还是浓浓的法国腔,但平日里那种娇嗲亲昵劲儿荡然无存。她不允许任何调皮捣蛋的行为,语气也变得不容置疑。稍一走神或是偷懒,她就会本能地加以制止和纠正。她很清楚自己的教学目标,为此逼着菲利普吊嗓练唱。
  课一上完,她又自然而然地露出了魅惑的笑容,声音又变得温柔亲切。可是她能轻松卸下老师的身份,菲利普却没这么容易摆脱学生的角色;她上课时给他的印象跟她那些故事勾起的感觉在他心里面打架。他开始更加仔细地观察她,他喜欢晚上的她远胜过早上的她。早上,她脸上的皱纹一道一道,脖子上的皮肤也有点粗糙。他希望她能把脖子遮一下,可是最近天气很暖和,她穿的衬衣领子都很低。她很喜欢穿白色的衣服,这个颜色在早上不适合她。晚上的她往往妩媚动人,穿着晚宴服似的长裙,脖子上系着石榴石项链,胸口和手肘的蕾丝让她看上去优雅而温婉,她身上的香水味(布莱克斯特布尔的人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礼拜天或是头痛难忍时才用)芬芳迷人,充满异国风情。这时候的她看上去格外年轻。
  菲利普为她的年龄困扰不已。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是得不出一个满意的总数。他不止一次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觉得威尔金森小姐已经三十七了。她看起来还不超过三十岁呢,而且谁都知道,外国女人比英国女人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也算是个外国人了。他觉得她最多二十六岁。
  “她不止这岁数咯。”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觉得凯利夫妇的话不准确。他们唯一记得清楚的就是,上次在林肯郡见到她的时候,她还没有盘头发。她当时也可能才十二岁,毕竟是那么久远的事了,再说牧师的话一向都不可靠。他们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可是大家都喜欢去零取整,所以完全有可能是十八年前,或者十七年前也说不定,十七加十二才二十九,去他的,这不老啊!克利奥帕特拉[139]四十八岁的时候,安东尼[140]还为她放弃江山呢。
  这个夏天天气很好,连日炎热,天上不见一丝云彩,不过因为靠海,热气有所缓和。空气中有种令人心旷神怡的气息,让人觉得很兴奋,而不是被八月的骄阳压得喘不过气来。牧师公馆的花园里有一个池塘,池塘里喷泉汩汩有声,一丛丛睡莲开得正艳,小金鱼游到水面晒太阳。吃过午饭,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经常带上毯子垫子到这儿来,舒舒服服地躺在草地上,享受高高的玫瑰树篱投下的阴凉。他们整个下午都在一起聊天读书,时不时抽支烟。牧师不许在家里抽烟,他觉得抽烟是很恶心的习惯,还经常说任何人沦为习惯的奴隶都有失体统。可他忘了他自己就是下午茶的奴隶。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递给菲利普一本《波西米亚的生活》[141]。这是她在牧师的书房里偶然翻到的,很久之前跟牧师想要的一堆东西一起买回来,放了整整十年都没人发现。
  穆杰这本书精彩纷呈,虽然笔法拙劣,情节荒唐,但仍然不失为一部杰作。菲利普一拿起这本书马上就入了迷。那些忍饥挨饿的故事读来诙谐幽默,污浊不堪的场景被描绘得唯美动人,肮脏猥琐的情欲披上了浪漫的外衣,主人公悲怆凄惶的境遇让人潸然泪下,这样一幅浓墨重彩的画面让他雀跃不已。鲁道夫和咪咪,缪塞和肖纳德!他们穿着路易·菲利普时期[142]的奇装异服,漫步在拉丁区灰暗的街道上,时而在这间阁楼落脚,时而在那间阁楼栖身,过着有泪有笑的生活,乐天逍遥,放浪不羁。谁能抵挡他们的魅力呢?只有当你带着更好的判断力重读此书时,你才会意识到他们的趣味是多么低级、他们的思想是多么庸俗,无论作为艺术家还是普通人,这群浪荡之徒都多么一无是处。可是菲利普看得如痴如醉。
  “你就不希望你要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吗?”威尔金森小姐看他读得那么入迷,不禁觉得好笑。
  “就算我想也来不及了。”他回答。
  从德国回来的这两个星期,他和伯父就他的前途问题讨论了很久。他坚决不肯去牛津读书,奖学金又没了指望,就连凯利先生都说他负担不起学费了。他父亲留下的遗产总共才两千镑,虽然这些年投给银行做放贷,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利息收入,但是这点进账包不住菲利普这些年的花销,到现在已经动用了一部分本金。大学的生活费每年至少两百镑,花这么多钱在牛津待上三年,出来也不一定能找到生计,那何必花这些冤枉钱?他一心想直接去伦敦。凯利夫人觉得绅士能从事的职业只有四种:陆军、海军、律师和牧师。她把医生也加了进去,因为她小叔子就是医生,不过她记得她年轻时,从来没人把医生当绅士看。前两个职业都不用考虑了,菲利普又坚决不肯当牧师,这样就只剩律师这一条路了。村里的医生建议道,现在有很多绅士都选择当工程师,可是凯利夫人马上表示反对。
  “我不想让菲利普去做买卖。”她说。
  “对,他必须得有个正经职业。”牧师说。
  “为什么不让他像他父亲那样当医生呢?”
  “我讨厌当医生。”菲利普说。
  凯利夫人觉得这不可惜。既然菲利普不肯去牛津,当出庭律师是不可能了,因为他们夫妇觉得,要想在这个行业里出人头地,还是得有个文凭才行。商量来商量去,他们打算让菲利普给事务律师当学徒。他们给家庭律师阿尔伯特·尼克森先生写了封信,问他愿不愿意收菲利普当学徒。尼克森先生跟牧师同是菲利普父亲的遗嘱执行人。过了一两天,尼克森先生回信说他那里没有空缺,并且对整个计划表示反对。他说这个行业已经人满为患,如果没有资金和人脉,最多只能混到主管的位置,他建议菲利普当个特许会计师。凯利夫妇完全不知道特许会计师是干什么的,菲利普也从来没听说过有谁是干这一行的。律师又来了一封信,说现代商业发展得很快,出现了许多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应运而生。他们负责给公司审核账目,帮客户打理财务,其先进的管理方法是以前的会计师所欠缺的。几年前,这个行业拿到了皇家特许状,现在特许会计师越来越吃香,不但愈发受人尊敬,待遇也越来越丰厚。他自己雇了三十年的特许会计师正好缺一个学徒,愿意以三百镑的学费收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