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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下午,我发了回应。
没有哭诉。
没有长文。
只有一份律师声明和四组经过隐私处理的证据。
第一组,是房屋资料。
购房合同,首付款流水,按揭合同,四年还款明细。
付款人从头到尾只有我。
第二组,是蒋记小厨的经营资料。
旧面馆十年前注销的记录。
我二十岁重新租铺,注册,贷款的材料,设备发票,纳税记录,近几年的经营账户。
第三组,是蒋家的旧债。
十二年来,我陆续替这个家偿还的债务共六十七万。
其中有养父早年做生意留下的欠款。
也有这些年的医疗和家庭周转。
最后一笔,我二十六岁才还清。
第四组,是养母去年的住院缴费记录。
总费用二十一万四千。
报销后的自费部分,由我的账户支付。
所有公开资料都隐去了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
关键金额由律师核验。
评论区安静了没多久,就开始变样。
【等一下,房子真是她自己付的钱?】
【店还是她后来重新开的?】
【六十七万旧债也是她还的?】
【所以父母给她的所谓平台,就是一间十年前已经关门的面馆?】
也有人嘴硬。
【钱是钱,养育之恩是养育之恩。】
【没有父母,她哪来的今天?】
我没有争。
十分钟后,我发了第二段。
四十三秒录音。
就是亲戚聚餐那天,我站在玄关外录下来的。
蒋甜的声音很清楚。
“她一个捡来的,脾气还挺大。”
接着是陆明。
“急什么,她最吃她妈那一套。”
“只要叔叔阿姨点头,早晚会签。”
后面还有蒋甜。
“等她签了,房子和店都有我的份。”
“以后别人问,就说本来就是爸妈的。”
最后,是养母的声音,很轻。
“甜甜,这些话别让晚晚听见。”
录音放到这里结束。
这一次,评论区彻底翻了。
【不是说自己什么都不要吗?】
【这叫不抢?】
【养母最扎心,她不是不知道女儿说得过分,她只是怕养女听见。】
【拿养育之恩逼人家交房交店,这不就是吃绝户吗?】
【那个男朋友才最奇怪吧?刚进门就查流水、查房产、查店?】
有人开始翻陆明在采访里的画面。
当晚,一个陌生账号在评论区留下一句话。
【这个男人我见过,他根本不叫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