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云潋将信笺放到烛火上,看着薄薄的纸页变为飞灰。
天衍镜啧啧两声,“曹丕赐死甄宓是不可原谅......”
甄云潋点头:“那当然,杀妻的男人不可原谅!”
天衍镜接着说:“......但是,我觉得,如果甄宓是你,曹丕赐死你是一点错都没有!”
甄云潋皱眉,“你这是在说什么,你是我的系统,怎么能亲疏不分,站在对方那一边!”
天衍镜:......
甄云潋低头慢慢喝了一口热茶,微笑,她要的,从来不是“扳倒郭女王”。
她要的是让曹丕亲手查郭表、亲手封存郭女王的书信、亲手把郭女王和外廷的联系切断。
曹丕每保护郭女王一次,就越显得他在“偏袒”;
他越偏袒,朝臣就越觉得“元配被冷落、宠妾被庇护”;
朝臣越这么觉得,太常、光禄勋、宗亲的奏章就越有道理。
甄云潋不需要亲手做任何事。
她只需要让曹丕自己动,然后让所有人看见——他动了。
御史中丞入殿时,手里捧着三只木匣。
他年近五十,鬓边已有白发,靴底沾着泥,显然从御史台赶来,未曾回府更衣。
他行礼起身,将木匣放在案前。
“郭表旧案,臣已命人重核。账目、书信、旧档俱在,请陛下过目。”
曹丕没有先看匣中东西,“这些东西,从何处取得?”
“账目出自郭表旧宅,原由郭家管事收存。
书信是在账房夹墙中发现的,封口已经拆过。
旧档则是尚书台存档,记着郭表任职以来的出入与经手。”
“谁先拿到的?”曹丕眼眸微冷。
“御史台的录事先取账册,随后由臣封存。书信由两名书吏取出,当日便交到臣手中。尚书台旧档则由库吏调来,押印俱全。”
曹丕伸手打开第一只木匣。
账册分成四本,最上面一本记的是郭表任中书舍人的那几年,往来支出细到米、绢、车马钱。
他翻过几页,停在一笔银钱上。
“庚辰年六月,收周氏金三十斤,记作修宅用。”
“周氏是谁?”
“故冀州刺史周慎之家。周慎当年因贪墨革职,郭表曾替他递过三封申辩文书。”
“金子呢?”
“尚未查到去处。周氏已迁往陈留,家产也被地方官分查过。臣已命人取周家旧账,尚未送到。”
曹丕又翻了两页。
账上另有绢帛、车马与田租折钱,收受之人都记得含糊,唯独郭表的私印压在每一页末尾。
“这能证明他收了钱?”
“只能证明账上记过。是否真收,仍须核周家旧账,再查郭表府中所置产业。”
御史中丞答得平直。
曹丕看了他一眼。
御史台若只想定罪,此时该说账册便是实证。可他没有这样说,说明这几本账还不足以压死郭表。
曹丕合上账册,打开第二只木匣。
里面放着十余封书信,纸色深浅不一,封面写着收信人的官职,没有署名。
最上面一封来自郭表旧宅,封口已经重新糊过。
其余几封则有御史台的查验记号,逐封列着取出时间、经手书吏与存放地点。
曹丕拿起第三封。
信纸展开,字迹端正,末尾落字。
他指尖停在纸面。
这是郭女王的字。
她写字时收锋很稳,横画末端略往上挑,宫中的回禀册上一直留着这个习惯,曹丕见过多年,不会认错。
信上只有几行。
“父亲所托之事,妾已听闻。外廷章程不可久留,若有缺用,先从私库支取。此事勿再托人入宫,免叫旁人看见。”
日期在郭女王入宫前。
收信人却不是郭表,而是郭家一名管事。
曹丕把信翻到背面。
背面写着“乙卯年七月,郭宅收”,旁边有账房小吏的押记。
御史中丞低声道:“臣查过,信上的私库指的是郭家旧宅,并非宫中内库。信中所说的章程,也还未核出具体所指。”
“你们以为这封信能证明什么?”
“能证明郭贵嫔曾过问郭家事务,也能证明郭表借她的名义办事。至于是否涉及受财,臣不敢只凭此信下断语。”
曹丕将信放回案上,有些疲惫,“郭表收金的账,与她有什么关系?”
“目前没有直接关系。”
“既然没有,为什么把宫中书信列在郭表案里?”曹丕微愠。
御史中丞垂下眼,“书信是在郭表旧宅取得。
郭贵嫔虽已入宫,郭家管事仍将此信夹在旧账之中。
臣以为,往来既有其事,便不能略过。”
这话说得谨慎。
御史台要的是查清郭表,朝中要的却未必只是一桩贪墨。
礼官和宗亲接连上疏,郭女王收过外廷章程的事已经摆在御案上。
此时再从郭家旧宅翻出她的亲笔,哪怕只是一封旧信,也足以叫人借题发挥。
曹丕拿起第一封书信,逐封看日期。
最早的一封在她入宫前,最晚的一封也在她入宫前两年。
没有一封写着宫中职名,也没有一封提到郭贵嫔。
“这些信是谁送来的?”
“只查到郭家管事收存。送信人未有登记,原先经手的账房已病故。”
“什么时候病故?”
“六年前。”
“那便查郭家旧仆,问清谁见过这些信。问不清,也要把问不清的缘由写在案上。”
“臣遵旨。”
曹丕将最后一封信拆开。
里面是郭表写给一名地方属官的回话,言辞比账册更直白。
“周氏所托,已替你转达。金帛不必再送,先把河东盐场的文书补齐。”
曹丕看完,有些气笑了,把信递给御史中丞。
“这封能不能定郭表受贿?”
“仍要查金帛是否送达,以及盐场文书是否因他改动。
若两件都能对上,便可定为收受财物、干预地方事务。”
“若只对上一件?”
“按能核实的罪名论。”
曹丕靠回椅背,他登基后本来就忙碌,现在为了保住郭女王,亲自过问这种鸡毛蒜皮的案子,不由得有些烦躁。
郭表的案子并不难查。
难的是这几封信一旦和郭女王的亲笔放在一处,外面的人便会把郭家旧案与宫中贵嫔连成一条线。
可账目里没有她收钱的记录,书信里也没有她替郭表谋官的证据。
若此时顺着一封信把郭女王拖进案中,既不合律,也会叫御史台往后查案只看人,不看证。
那样的口子一旦开了,今日能用在郭女王身上,明日也能落到别的宫人和宗亲头上。
“郭表免去现职,交御史台候审。”
曹丕拿起朱笔,在空白诏纸上写下几字。
“府中账目继续核验,周氏旧账、河东盐场文书,一并取证。
没有核实的,不许写成定罪之词。”
御史中丞俯身领旨。
曹丕又拿起那封亲笔信,“此信另立一档。查清写于何时,交予何人,所涉章程究竟是什么。
宫中已有封存书信,准你们核对登记,不准擅入宫中拿人,也不准以查郭表为名搜检宫室。”
“若需问宫人?”
“先报朕。”
“若书信确与郭表收受财物有关?”
“仍按证据论。郭表的罪归郭表,不得牵连郭贵嫔。”
朱笔落在诏纸上,墨迹尚未干。
这道旨意分得很清楚。
郭表先免官候审,免得他继续借职权藏账;
郭女王则暂不动位,免得一封旧信未明,便叫后宫礼序再添一层争议。
御史中丞收起诏书,问道:“宫中封存的书信,可否由御史台逐封验看?”
“只验封数、日期、来处和经手之人。内容若涉及郭贵嫔,抄录送朕,不许带出宫外。”
“臣明白。”
“查郭表的旨意,由你亲自传达。核宫中书信,另发内侍监。两道旨意不得混在一处。”
御史中丞应下,退后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