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沉沉,风雪敲打着破庙的朽木窗棂,发出呜呜声响。
  篝火噼啪作响,火星时不时窜起,又被寒风卷灭。
  镖师们轮流值守,其余人靠着墙角闭目养神,庙内只有粗重均匀的呼吸声。
  李欢【即已有相识之人,后面当以原身名字出现】靠在供桌旁,睁着眼望向跳动的火苗,难得有片刻清静梳理心绪。
  丹田之内,一股温软绵密的真气静静蛰伏,那是从梅映雪身上吸来的大乐真气。可乾坤炉鼎功古怪至极,并非循行经脉的正统内功,只将外来真气放在丹田炉鼎中,如同烹了一笼热气,一丝丝温煦气劲缓缓溢散,像春日融雪般漫过四肢百骸,滋养着这具文弱虚耗的躯体。
  李欢暗自感受着体内变化,这功法不是炼气化神,也不是炼精化气,而是以气养身、以鼎固精,像开了道细缝的水闸,一点一滴滋养筋脉肌肉。
  他尝试着凝神牵引,丹田内的真气纹丝不动,唯有炉鼎溢散的微末气感顺着肌理流淌。
  原本胸口被付玲珑一掌打出的青紫,此刻竟淡了不少,连呼吸时的刺痛都轻了许多。
  这哪里是内功,分明是世上最好的疗伤法门。
  一夜无话,破庙里只有篝火燃烧的轻响,与窗外偶尔掠过的寒风呜咽。
  天刚蒙蒙亮,镖师们便起身收拾行装。
  于知乐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走到李欢面前,声音沉稳:“李兄弟,我们该启程了,趁早赶路,午后便能到清溪县。”
  李欢点点头,起身时故意晃了晃,显出几分文弱书生的虚软。他目光扫过昨夜手枪掉落的方向,借着整理衣衫的动作,不动声色地弯腰拾起。
  冰凉的枪柄握在手里,沉甸甸的,让他心头一稳。
  弹匣里还剩两颗子弹。
  对付付玲珑、宋归尘这般人物,一枪足以致命。
  可若是遇上真正的江湖高手,这点玩意未必有用。但出奇制胜,总能搏一线生机。
  他将枪重新藏好,跟着镖师们走出破庙。
  清晨的雪原寒气刺骨,冷风刮在脸上如刀割。
  清水河冻成一条银带,蜿蜒向远方,尽头处隐见炊烟袅袅,那便是清溪县。
  此地地处两山两水之间,霍山与余山对峙而立,清水河与白龙河绕城而过,山环水抱,算得上一处风水宝地。往东过霍山便是庐江郡府庐阳,再往东,则是天下闻名的江都郡,富甲一方,繁华无双。
  镖队缓缓前行,马蹄踏碎薄冰,发出清脆的声响。
  李欢跟在于知乐身侧,一路无事,便主动开口攀谈。他向来惯于与人打交道的性子,三言两语便热络起来,全然不像传闻中那般孤僻清高。
  “于兄,昨日多谢你出手相救。”他拱了拱手,语气真诚,“若非你们路过,我怕是要栽在那妖女手里。”
  于知乐侧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中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讶异。
  清溪县谁不知李家秀才李欢?自幼父母双亡,性情孤僻,闭门读书,从不与人往来,连族中子弟都极少与他搭话,是个出了名的冷性子。
  可眼前这人,谈吐自然,眼神坦荡,非但不孤僻,反倒透着一股爽朗,与传言截然不同。
  “举手之劳,同乡之谊。”于知乐收回目光,声音依旧平稳,“那女子是魔门阴阳观的人,手段诡谲,你能从霍山逃出来,已是万幸。”
  “侥幸罢了。”李欢笑了笑,顺势往下问,“说起来,我在家读书久了,对外头的事一概不知。于兄走南闯北,可知那阴阳观到底是什么来头?”
  于知乐倒也不藏私,缓缓道:“魔门六道,阴诡狠辣,阴阳观便是其中之一。他们主修欢喜邪功,采补成性,最是难缠。你日后遇上,务必绕道走。”
  李欢心头了然,面上却露出几分后怕:“原来如此,难怪那女子手段怪异。我以前只在书上见过‘魔门’二字,没想到真有这般邪门人物。”
  他说话时带着读书人特有的惊诧,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显刻意,又能套出话来。
  于知乐看他的眼神愈发奇怪。
  这李秀才,非但不孤僻,反而极会说话,见识也不似寻常酸儒。方才几句交谈,逻辑清晰,谈吐有度,哪里像是个闭门造车的书呆子?
  难道是传言有误?
  李欢敏锐地察觉到他的目光,心里暗叫不好。
  原身的人设是孤僻、清高、不与人交,他这般主动攀谈,难免引人怀疑。
  他立刻收敛几分,故意放慢脚步,显出几分不善行路的疲惫,语气也淡了些:“让于兄见笑了,我自小在家读书,极少出门,对外间之事一无所知。”
  这话倒与传言对上了。
  于知乐心中的疑虑消去大半,语气缓和了些:“秀才专心学问,原是应当。只是如今江湖不太平,清溪县附近也常有绿林出没,往后尽量少独自外出。”
  李欢顺势点头,一副受教的模样:“多谢于兄提醒,我记下了。”
  他不再刻意热络,却也不显得冷淡,恰到好处地维持着秀才与人交谈的分寸。
  一路闲聊,李欢不动声色地从几个躺子手身上套出过往。
  结合脑子里不时的零碎信息,他才知道,自己这具身体在李家的处境。
  父母早亡,无父无母,无依无靠,全靠族里每年接济几两银子过活。
  论才学,他是清溪李氏的秀才,可论人情世故,却一窍不通。
  族人表面对他客客气气,敬他几分才名,背地里却嫌他是个累赘,空有学问,不能养家,只会白吃族中口粮。
  原身性子孤僻,也乐得闭门读书,不与人争,不与人往,久而久之,便成了族中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
  所谓的家,也不过是一间四面透风的破屋,几堆翻烂的旧书,家徒四壁,一贫如洗。
  李欢听着,心里五味杂陈。
  前世他是孤儿,吃百家饭长大,最懂这种寄人篱下、无人依靠的滋味。原身看似清高孤僻,实则不过是用冷漠包裹自己,免得被人嫌弃。
  可他不是原身。
  他是李不二,是在山里与盗猎分子周旋、能屈能伸的护林员。
  孤僻?清高?那不是他的性子。
  但此刻,他只能维持着这个人设。
  镖队行得不快,午后时分,清溪县的轮廓终于出现在眼前。
  土墙围起的小城,炊烟袅袅,街道上车水马龙,人声鼎沸,与荒无人烟的霍山雪原,俨然两个世界。
  镖队要去镖局复命,不便多送。
  于知乐勒住马缰,对李欢抱拳道:“李兄弟,县城已到,我们便在此别过。”
  李欢停下脚步,拱手回礼,目光真诚:“今日大恩,李欢没齿难忘。于兄,多谢。”
  “不必多礼。”于知乐看着他单薄的身影,又想起他家徒四壁的处境,语气多了几分真切,“你身子弱,回家好生休养。往后若是遇上麻烦,不论何事,只管来长风镖局找我。”
  一句“李兄弟”,一声“只管找我”,已是将他当成了真正的同乡兄弟。
  李欢心头一暖。
  在这陌生的江湖,这是第一个向他递出善意的人。
  他重重点头,嘴角扬起一抹干净的笑:“好,多谢于兄。于兄保重,我们后会有期。”
  于知乐颔首,不再多言,调转马头,带着镖队扬尘而去。
  李欢站在路口,看着镖队的身影消失在街角,才缓缓转身,朝着记忆中原身的破屋走去。
  青衫单薄,身影孤寂,走在热闹的县城里,像一抹格格不入的影子。
  没人知道,这个看似弱不禁风、家徒四壁的穷秀才,丹田藏着偷来的真气,怀里揣着能夺命的火器。
  更没人知道,从今日起,清溪李氏,再不是那个任人轻贱的孤僻秀才。
  他抬手摸了摸丹田处的暖意,眼底闪过一丝锋芒。
  清风拂过,卷起他青衫衣角,向着那条狭窄破旧的小巷,缓缓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