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那天,下着小雨。
  法院门口聚集了很多记者,还有一些从未见过的陌生人,举着写了字的纸牌,站在警戒线外。
  雨水把纸牌上的字洇开了,红色的墨顺着边缘往下淌。
  看不清写的是什么,只看得出每一张都写得很用力。
  妈妈低着头走进去,没有看任何镜头。
  她瘦了很多,那件深色外套穿在身上空荡荡的,袖口盖住了半只手。
  爸爸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手里攥着那本日记。
  那是我的日记本,封面印着一只歪歪扭扭的小熊。
  是他去年出差回来时,从机场给我带的。
  他在我房间的抽屉里找到它,翻了一夜,没有再合上过。
  我知道里面写了什么。有一页写着:
  “爸爸今天视频的时候说他那边下雪了,我也想看。”
  还有一页写着:“妈妈今天心情好,没有凶我。”
  法庭上,检察官陈述了整个事实链条。
  从目击证人证词,到监控录像还原的时间线,再到最终的法医鉴定结论。
  他的声音很平,一个字一个字地落下去。
  辩护律师提出,妈妈的行为属于过失,并非蓄意,请求从轻处理。
  检察官当场反驳:
  “被告人在孩子明确表达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依然选择离开现场长达六个小时,期间多次在社交平台发布与就餐、购物相关的内容,不存在‘未察觉伤情严重性’的合理抗辩空间。”
  那几张截图被投在了法庭的屏幕上。
  一张是我倒在花坛边上两小时后,她在商场试衣间里拍的照片,笑得很好看。
  配文是:“犒劳自己的一天。”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气。
  后排有人低声骂了一句,立刻被法警制止了。
  我看着那张照片。
  照片里妈妈的口红是新买的颜色,镜子里映出她身后的衣架,挂满了漂亮的裙子。
  我忽然想起,那天出门前她也涂了这个颜色,蹲下来整理我的衣领说:
  “乖乖在家,妈妈很快回来。”
  那时候我觉得她真好看。现在我还是觉得她好看,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很难受。
  妈妈坐在被告席上,始终低着头,肩膀塌着,像是被抽去了所有骨头。
  法官问她,是否有话要说。
  她站起来,声音抖得像是随时会断掉:
  “我没有想过她会死。”
  “我以为……小孩子磕一下,睡一觉就过去了,我自己小时候摔过很多次,都没事。”
  “我不是不管她,我真的不是……”
  她说不下去了,捂住脸,蹲了下去。
  法警过去扶她。她的膝盖软得站不起来,几乎是被架着,才重新坐回椅子上。
  这些话我信。
  妈妈不是坏人,她只是从来没有学会,怎么去担心一个人。
  可是信,也改变不了什么。
  旁听席最后一排,一个穿着旧外套的女人站起来,摘下帽子。
  是那位目击者阿姨。
  她没有被要求出庭,是自愿来的。
  她的手指一直在绞着帽檐,指节都发白了。
  她对着法官说了一句话:
  “我想补充一点,当时那个孩子跟我说了一句话,我回去想了很多天,一直没说。”
  “她说,‘阿姨,没事的,我妈妈等会儿就回来接我了’。”
  “她一直在等。”
  法庭里很安静,只有雨声从窗外传进来。
  爸爸攥着日记的手,一点一点收紧了。
  妈妈蹲在地上,终于哭出了声音,很大声,像是终于绷不住了那样的哭声。
  那哭声在高高的穹顶下回荡,撞到墙上,又落回她自己身上。
  我飘在旁听席的最后一排,看着这一切。
  我想起那天,我说完那句话后,阿姨就走开了。
  我自己也走开了几步,想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坐下来等。
  然后头越来越晕,眼前的滑梯和树影渐渐重叠在一起,变成一片模糊的光。
  我记得我闭上眼睛之前,心里想的最后一件事是:
  等妈妈回来,我要把今天看到的那只很漂亮的蝴蝶讲给她听。
  它的翅膀是蓝色的,边缘有一圈金色,停在花坛的月季上,停了好久。
  她肯定没见过那种颜色的蝴蝶。
  我想讲给她听。
  可是我没有机会了。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比上一次看的时候更淡了,透过指缝,能看见前排椅背上的木纹。
  我知道,那块看不见的表,快要走到最后一格了。
  判决是在半个月后下达的。
  法院认定妈妈犯遗弃罪,鉴于其行为直接导致被遗弃人死亡,依法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宣判那天,妈妈没有再说话,被法警带离法庭的时候,她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
  爸爸坐在那里,没有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