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开庭那天,妈妈带着那双羊毛袜。
  她把袋子放在膝上,手一直压着,没有松开。
  爸爸坐在她身边,背挺得很直。
  几个月里,他瘦了很多,那件准备赴订婚宴的新衬衫,已经撑不起来了。
  陈逾白被带进来时,朝旁听席看了一眼。
  妈妈低下头,没有看他。
  陶柚却一直在找人。
  她看向门口,又看向旁听席,仿佛还在等谁进来,替她把这件事解决。
  直到庭审开始,也没有人来。
  公诉人宣读指控时,她反复摇头。
  “我没有想让她死。”
  “我回去只是想看看她,开窗是觉得里面太闷了。”
  辩护人提醒她先听完,她才停下。
  随后,法庭开始播放监控。
  画面里的她,走进后厅,站在我面前。
  探鼻息。
  关供暖。
  关窗。
  再走向控制台。
  公诉人问:
  “如果认为室内空气不好,为什么没有将人移出?”
  陶柚低着头。
  “我搬不动。”
  “为什么没有呼救?”
  “我害怕。”
  “你返回酒吧后,为什么告诉其他人医生已经到场?”
  她的手忽然攥紧。
  “我怕他们怪我。”
  法庭里安静下来。
  公诉人继续出示材料。
  热饮的购买记录,镇静成分的来源,设备日志删除前后的差异。
  还有她与相关人员的转账、聊天记录。
  证据摆在眼前,她再也说不出话。
  轮到陈逾白陈述,他站起来,手垂在身侧。
  “她明确告诉过我,不能穿足尖鞋,不能长时间旋转。”
  “我知道她做过手术,也知道她怕被关在封闭的地方。”
  他说得很慢。
  “她求我带她出来,我没有。”
  “后来保安问要不要进去看看,是我没有让人继续确认。”
  最后,他朝我父母低下头。
  “我不请求你们原谅。”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案件很快宣判,
  陶柚因本案及依法查明的其他犯罪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韩昭、何莞因各自参与的犯罪行为,分别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陈逾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
  他的认罪悔罪、赔偿情况,以及经查证属实的重大立功表现,被依法纳入量刑考量。
  判决读完,他站了很久。
  陶柚却忽然转头。
  “陈逾白,你以为你出去,就能当没发生过吗?”
  法警制止她。
  她还在看他。
  “她死的时候,喊的可是你!”
  陈逾白没有回头。
  我站在他身边,看见他的手指一点点蜷紧。
  这句话,不需要陶柚提醒。
  他会记得很久。
  走出法院,外面下了雪。
  爸爸扶着妈妈,先上了车。
  陈逾白没有追。
  他站在台阶下,抬手接住一片雪。
  “清禾,公道给你讨到了。”
  我没有回陈逾白的话。
  公道本来就是我该得的。
  不是他替我讨来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