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贵族私立小学的走廊永远铺着厚厚的地毯,吸走所有脚步声,像个巨大的、精致的闷罐。
  同学们的钢琴考级证书挂满荣誉墙,最小的那个才五岁,已经能流畅地弹完《月光奏鸣曲》。
  他们穿着熨帖的制服,说话时会刻意放慢语速,连笑都带着精确的弧度——就像父母教的那样,要永远体面,永远像幅精心装裱的画。
  我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在音乐课上,指尖落在钢琴键上时会微微抬起手腕,像母亲教的那样;
  在宴会上,用银叉切割牛排的力度刚好,不会发出刺耳的声响;甚至在神父讲经时,会跟着画十字,尽管心里想起的是陈阿姨冰凉的十字架。
  但我更喜欢放学后的时间。让司机把车停在贫民窟的街口,牵着我的三只比特犬走进去。
  这里没有地毯,只有坑坑洼洼的水泥路,垃圾在墙角堆成小山,空气中飘着馊掉的食物味和劣质香水味,比学校里的香薰真实得多。
  路边总有野狗,瘦得皮包骨头,眼睛却亮得像狼。
  它们会为了半块发霉的面包打架,互相撕咬,发出凄厉的嚎叫,直到赢的那只叼着面包一瘸一拐地跑开,输的那只躺在地上,舔着流血的伤口。
  我牵着我的比特犬站在旁边看。
  它们被训练得很好,即使看见野狗也不会乱扑,只是安静地蹲在我脚边,肌肉紧绷,眼神里的凶狠藏在温顺的表象下——就像我在学校里那样。
  “你看,”我摸着最壮那只的头,看着野狗抢食的样子,“这才是真实的世界。
  没有钢琴,没有宴会,只有抢和被抢。”
  它蹭了蹭我的手心,发出低低的呼噜声,像在回应我。
  有次,一个穿破夹克的男人试图抢我的书包,大概以为我是个好欺负的富家小姐。
  阮沫还没说话,三只比特犬已经扑了上去,男人的惨叫声在巷子里回荡,比野狗的嚎叫还难听。我只是站在原地,看着他抱着胳膊滚在地上,血从指缝里渗出来,染红了地上的污水。
  “我的狗饿了。”我踢了踢他掉在地上的半瓶威士忌,“下次看清楚再动手。”
  男人连滚带爬地跑了,书包还在我手里,拉链都没被拉开。我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那些在学校里弹钢琴的同学很可笑,他们以为体面能换来尊重,却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牙齿和爪子永远比礼貌更有用。
  回到学校,同学们围在一起讨论新出的芭蕾舞剧,叽叽喳喳的,像群快乐的小鸟。
  有人问我“昨天去哪了”,我笑着说“在家练钢琴”,他们立刻露出羡慕的表情,说“阮沫你真厉害”。
  我没说话,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指甲。上面还沾着点贫民窟的泥土,洗了好几次都没洗掉,像个不肯消失的印记。
  放学时,又看见那几只野狗在抢面包。
  这次赢的是只瘸腿的母狗,它把面包叼到垃圾堆后面,喂给窝里的几只小狗。
  我站在远处看了很久,突然扔过去一块带血的生肉——是给我的比特犬准备的晚餐。
  野狗们愣了一下,立刻扑上去抢,连那只母狗都放下了面包。我的比特犬在旁边低吼,我却按住了它们的头。
  “看,”我轻声说,“就算是母亲,也会为了食物放弃孩子。”
  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站在钢琴前,指尖却弹出野狗抢食的声音。
  同学们的脸变成了野狗的脸,神父的十字架变成了比特犬的牙齿,陈阿姨的声音和野狗的嚎叫混在一起,说“你果然是恶魔”。
  醒来时,窗外的天已经亮了。我走到车库,看着我的三只比特犬趴在垫子上睡觉,它们的呼吸很均匀,爪子偶尔会动一下,像在梦里追逐猎物。
  我摸了摸它们的头,突然明白,我和它们,和那些野狗,其实没什么区别。
  我们都在抢,抢食物,抢尊重,抢活下去的资格,只不过我用的是钢琴和微笑做伪装,它们用的是牙齿和爪子。
  从那以后,我依旧在音乐课上弹钢琴,在宴会上用银叉,在神父面前画十字。
  但放学后,还是会去贫民窟,牵着我的比特犬,看野狗抢面包。
  因为我知道,那些伪装总有被撕破的一天,而我要在那之前,把牙齿磨得更锋利些。
  就像那些野狗一样,就算输了今天,也要为明天的面包,随时准备好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