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言情小说 > 在虫族写狗血短文爆火全网 > 第一百九十一章 林凌是谁?
  第四篇文的感情线突破了高潮,在心头血的加持下,男主终于与雄虫心意相通,也成功打败了当前的大boss龙毅,成功成为了龙家家主。
  紧接着,龙绝迎来了更大的挑战。
  身为皇子妃兼龙家家主,他被不怀好意的反派捧到风口浪尖,不得不代表国家去参加大比。
  这个世界有三个国家,四个学院,其中站在中立的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学院,每年会举行世界级的大比,比拼机甲能力。
  在这个机甲至上的时代,某种意义上也成为了国力的比拼。
  龙绝不卑不亢,毫不畏惧,带着老公挂件就出发了。
  打开新地图,自然要先上点小反派打脸。
  这段剧情白豫熟悉的很,三两下就噼里啪啦写出两章来。
  接下来马上就要到重要主角出场了,身为一个爽文主角,不能只有老爷爷和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对象,还要有一大堆亲友团好朋友。
  白豫大手一挥,都安排上!
  按照大纲,这里龙绝就要遇到他未来的亲友团之一,本次比赛的最大对手,天才机甲师肖吟了。
  角色出场就是和读
  龙绝循声望去。
  那是一个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雌虫,听说他刚二次分化没多久,便已展露惊虫的天赋。
  身形算不上高大,清瘦地能看到手腕突出的腕骨,皮肤很白,是那种冰冷瓷器般的白色,让龙绝想到家里放着的那尊白陶瓷瓶。
  他的头发也是白的,五官利落,眉目锋利,微微有些抬不起精神的样子,看上去更是多了几分高傲,一双眸子微沉,偏巧就这样与龙绝对上了视线。
  目光直直没有一丝闪避,反而带着心漫不经心的味道,像是在说:哦?就是你要挑战我。
  龙绝扯出一个笑,率先友好地点点头。
  我去。比我当年还拽。
  白豫打下这几行字,想到见邻居哥的第一面。
  那是白豫第一次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遇到原住民,都来不及紧张,光顾着欣赏邻居哥的帅脸了。
  他当时怎么想的来着?
  我去,哥们儿长这么帅啥意思!
  我也好想用这样的脸活一次!
  当时怎么也没想到,后来他和路德维希能成为好朋友的关系。
  更进一步。
  007看白豫码着码着文,突然站起来打了一套军体拳。
  【你又疯了?
  奇怪,它怎么要说又。
  白豫脸上红扑扑的,不知道是累的还是怎么,看上去像个大红苹果,给自己想高兴了,活蹦乱跳了一阵,才坐回位置上继续码字。
  写了没两句,又打开星脑看了眼。
  路德维希怎么不主动给他发消息?
  呵,雌虫。
  睡了就不珍惜!
  他也不想想,这才过去了几个小时,就算是小情侣也没有每分每秒黏在一起的道理。
  更何况,他们现在还没有名分。
  007围观看戏,还在一边很适时地为他播放b
  隔着两堵墙的路德维希,此刻表情严肃,仿佛在面临什么世纪大难题。
  也差不多。
  路德维希看着面前星脑上的文字,头一次怀疑起自己的学历来。
  或许这个世界上除了虫族的语言,还有另一种文字代码。
  只是他不清楚,所以才看不懂。
  路德维希身为帝国皇子,吃的用的都是最好
  语音朗读、大屏幕,都是最基本的。
  面前的文字被一个个放大,但字体再怎么放大,也掩盖不住文字本身荒谬绝伦的故事情节。
  只见大殿下面前的这篇密密麻麻的文字,不是什么严谨的科学文献或者战地报告,而是一篇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内容。
  里面男主的名字,如果是白豫在这,肯定觉得很耳熟:盖西亚。
  这不就是他第一篇小说男主的名字吗?
  都说喜欢是最大的探索欲,路德维希这样的愣头青雌虫也不能幸免。
  以前知道白豫在网上写小说,甚至还顺手帮他解决了几次麻烦,路德维希也从来没有想去看两眼的意思。
  他平日里不爱看这东西。
  但现在,他很是好奇白豫会写出什么样的文字,好奇他会创作出什么样的故事。
  创作者跟他的作品会有一种微妙的联结。
  抱着对雄虫的探究欲,路德维希检索了白豫的小说:想要找到一个实名所注册的作者账号,对他来说太过容易,他很快就找到了白豫的作者号,还顺带感叹了一下怎么用了个跟本名差不多的名字。
  在检索的时候,出乎意料的,还看到了好几个关于他的帖子。
  各种社交平台都有,就连星网上也有不少虫在哀嚎一些他看不懂的话。
  能被这么多虫主动发在社交平台,看来白豫的职业生涯做得不错。
  就算谈不上成果斐然,也是小有成绩。
  路德维希看了几眼,没看懂他们的话,倒是看得出大家的情绪都很激动。
  作为创作者,能调动观众的情绪,是非常重要的能力。
  路德维希不由在心底拔高了期待,怀抱着一种有些隐秘的偷窥感打开了这个作者号笔下的第一篇文章。
  他看了一下发表时间,倒是挺巧,就是他来这个星球的第一天。
  这么说来,他刚到这里的时候,白豫才刚刚开始他的职业作者生涯?
  路德维希觉得有些奇怪。他之前一直以为白豫做这行做了很久,毕竟他刚到这里的时候,聊起来工作,白豫就一副成熟的自由职业样子,完全不像事业刚刚起步。
  不过白豫向来心大的很,总有种什么事到他面前都不是大事的感觉。
  路德维希单手撑住脸,对着标题看了眼:《误宠》。
  光这简单的两个字,不太能看出来具体情节内容,封面倒是挺符合他对网络小说的印象,只是为何要放蝴蝶在上面?
  难道白豫喜欢蝶族?
  路德维希皱了下眉,向下一翻。
  心跳停了一拍,大脑一片空白。路德维希来不及过多思考,几乎是用本能地驱使大脑去回忆了一番,白豫身边有没有这个叫“林凌”的虫。
  林凌是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