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20日上午,莞城市人民法院庭审大厅。
最前面两排坐着陈大种的女人们,白莹莹和朱秀梅没有休息也来了。
她俩一人抱着一个婴儿坐在最靠前的一排,两团襁褓裹得严严实实只各露出了一张小脸。
再往后几排是陈大种的兄弟们。
除了皮包、花杰、王阳、孙福贵、孙志刚等人外,罗帅也到了。
公诉人已经到位了,是一个面色威严的中年男人,面前摆着厚厚一摞卷宗。
公诉席右侧的旁听区坐着李启明,脸上的表情是那种压抑了很久终于可以释放的期待。
他旁边坐着聂成枭的家属、陈学文的家属、张君的家属,以及跟着张君混的三个小痞子的家属。
庭审大厅靠后的几排座位上挤着那两百多个被解救出来的女孩和她们的家人。
她们没有喊口号,就那么安静地坐着,无声的支持着陈大种。
在靠近审判台的过道边站了一圈扛着摄像机和拿着录音笔的记者,他们都等待着判决后第一时间发布新闻。
几分钟后,侧门被推开。
两个法警一左一右押着陈大种走进了被告席。
他脚上戴着脚镣,铁链拖在法庭的大理石地板上发出沉重而缓慢的金属摩擦声。
他看到了自己的女人们,看到了白莹莹和朱秀梅各自怀里的那两团襁褓。
“我当爸爸了……可惜没有机会陪她们长大……”
陈大种停下来,无声的看着那两个婴儿,目光在她们身上停了很久。
朱秀梅和白莹莹也两眼含泪的看着陈大种。
“赶紧走!”法警在旁边低声呵斥了一句。
陈大种这才不情愿地挪动脚步,走上被告席。
审判长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戴着一副厚重的老花镜,镜片后面的眼睛不大但目光锐利。
他清了清嗓子拿起桌上的法槌在底座上轻轻敲了一下,声如洪钟的问:
“庭审开始!被告人王小龙,莞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你是否已于开庭十日前收到?”
“收到了。”
“你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有无申请回避。”
“不用回避。”
“你享有辩护权利,你委托的辩护律师是。”
“是方敏律师。”
方敏是罗帅从羊城给陈大种找来的,据说是羊城最有名的刑辩女律师之一。
陈大种朝她微微点了一下头,她也回点了一下。
审判长点了点头,在本子上记了一笔,转向公诉人:
“公诉人请宣读起诉书。”
那个面色威严的中年男人从公诉席上站了起来。
把面前那份厚厚的卷宗拿起来举在胸前,用浑厚而缓慢的嗓音开始念了起来:
“莞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人王小龙,男,二十岁,鄂北省黄冈市人,汉族,高中文化,职业为酒店经营。
2004年8月2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纵火罪、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妨碍公务罪’被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8月31日经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6月25日,
被告人王小龙在惠东县莲花山与被害人李斌等人会面,将包括李斌在内的九人杀害并焚尸。
2004年8月25日,被告人王小龙在惠东县江南皮革厂放火,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后又与厂内人员发生冲突,杀死三十一人。
当天发动其手下黑社会份子蓄意拦截、撞击警车并强行冲卡。
2004年8月30日,被告人王小龙在虎门镇博涌社区一民房内砍伤八人,并致其中一人残疾。”
公诉人抬起眼睛,扫了一眼被告席上的陈大种,翻到下一页继续念道: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小龙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四十人死亡,两次放火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后组织黑恶分子与警方对抗,造成数辆警车损毁,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王小龙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故意伤害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听完了这一长串指控,两只老花镜后面的眼睛不自觉地瞪大了一圈。
他在法院干了几十年审过的杀人犯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一次性背上四十条人命的被告人这辈子还是头一回见。
他扶了扶老花镜在心里默默骂了一句:这个王小龙还真是个狠人。
“现在由公诉人就本案犯罪事实与罪名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再次起立,他的声音比刚才宣读起诉书的时候高了半个调:
“经过法庭调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
被告人的行为残忍至极,造成了极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方的量刑建议是……死刑!立即执行!”
公诉人说完,旁听席里李启明噌地站了起来,伸出一根手指指着被告席上的陈大种嘶吼:
“死刑!必须判他死刑!枪毙!一定要枪毙!!!”
李启明喊完,张君的家属也跟着站了起来,
矮哥的家属,肥龙的家属,瘦虎的家属,聂成枭的家属,陈学文的家属,
一个接一个地从座位上弹起来,指着被告席上的陈大种破口大骂。
“杀人犯!狗杂种!必须死刑!”
陈大种在被告席上侧过头白了他们一眼。
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的波动,没有愤怒,没有恐惧,没有后悔。
就是那种你骂你的,我站我的,我无所屌谓的漠然。
审判长被这突如其来的骚乱搞得老脸涨得通红,
抓起法槌在底座上连敲了好几下。
“咚咚咚!”
“肃静!肃静!”
法槌的声音终于盖过了旁听席上的叫骂声。
李启明等人缓缓坐了回去,但李启明的眼睛里复仇的火焰还在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