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过后的听雪楼,似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或者说,是一种更为诡异、粉饰太平的宁静。
那一晚的“服软”效果显著。霍行渊不仅留宿了,甚至连着两晚都准时回来。
虽然依旧是一副冷冰冰、生人勿近的模样,但听雪楼里的下人们都能感觉到,少帅身上的暴戾之气消散了不少。
只要那位沈小姐肯哄,这头吃人的老虎也能收起爪子。
这也让沈南乔在听雪楼的地位,一夜之间回到了云端,甚至比之前更稳固。
“沈小姐,这是少帅让人送回来的。”
午后的阳光透过落地窗洒在客厅里。
陈大山风尘仆仆地走进来,手里捧着一个墨绿色的丝绒锦盒。他对沈南乔的态度比之前更加恭敬,甚至带了几分小心翼翼。
毕竟能在那位爷发疯的时候还能全身而退,甚至还能把人哄好的女人,这沈小姐是头一份。
“是什么?”
沈南乔正坐在沙发上修剪一盆刚送来的水仙花。
她放下剪刀,用湿毛巾擦了擦手,脸上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
“少帅说,前几日让您受惊了。”
陈大山把锦盒放在茶几上,打开盖子:
“这是刚从西洋商人那里收来的玩意儿,给您压压惊。”
“啪嗒。”
盒盖开启的瞬间,一道璀璨的光芒差点晃花了沈南乔的眼。
那是一整套的红宝石首饰,项链、耳环、手链,还有一枚鸽子蛋大小的戒指。
那些红宝石色泽浓郁如血,切割工艺极佳,在阳光下折射出令人目眩神迷的光彩。
尤其是那条项链,镶嵌了足足三十六颗红宝石,每一颗都价值连城。
沈南乔的瞳孔微微放大,呼吸都停滞了一瞬。
她确实被惊到了,不仅仅是因为这套首饰的昂贵,更是因为霍行渊的大手笔。
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只是这颗枣,是用黄金和鲜血浇灌出来的,太重、太贵,也太烫手。
“哇……”
沈南乔很快调整了表情。
她扔下毛巾,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一样扑过去,拿起那条项链在脖子上比划着,眼里闪烁着毫不掩饰的贪婪光芒:
“好漂亮!这一颗得多少钱啊?”
她转过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陈大山,语气里满是市侩的兴奋:
“陈副官,这真的是送给我的?我可以随便处置吗?”
陈大山愣了一下,随即咧嘴笑了。
果然是个贪财的主,不过贪财好啊。
贪财的女人最单纯,给钱就听话,不像那些整天谈理想谈抱负的学生妹,动不动就要搞刺杀。
“当然是送给您的。”
陈大山憨笑道:“少帅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来的道理?不过沈小姐,这可是西洋贡品,您最好还是戴着去参加下周的宴会,给少帅长长脸。”
“那是自然!”
沈南乔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些冰凉的石头,嘴角都要咧到耳根了:
“这么贵的东西,我要天天戴着,睡觉都戴着!”
她拿起那枚红宝石戒指,套在自己的手指上,左看右看,一副财迷心窍的样子:
“要是哪天少帅厌了我,我就把这戒指卖了,下半辈子也够吃香喝辣的了。”
这句话是玩笑,也是试探。
陈大山却没当真,只是哈哈大笑:“沈小姐真会开玩笑。只要您把少帅伺候好了,这种石头,咱们库房里多得是!”
“那就替我谢谢少帅啦!”
沈南乔抱着锦盒,笑得眉眼弯弯,像只偷到了腥的猫。
直到陈大山离开,听雪楼的大门再次关上,沈南乔脸上的笑容才像潮水一样迅速退去。
她抱着那个沉甸甸的锦盒,转身上楼。
那种贪婪、兴奋的神色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深不见底的冷静与算计。
回到卧室,沈南乔反锁了房门。
她走到窗边,拉上了厚重的窗帘,只留下一条细缝。确认没有人窥视后,她才坐到床上,重新打开了那个锦盒。
光芒依旧璀璨,但在昏暗的房间里,却显得有些冷冽。
“红宝石……”
沈南乔拿起那条项链,在手里掂了掂分量。
太重了,也太扎眼了。
这种级别的珠宝是有编号的,如果她逃跑后敢拿着这东西去当铺,不出半天,霍行渊的人就会顺藤摸瓜找到她。
这就是个烫手山芋。
只能在霍行渊面前戴戴,出了这个门,就是废品。
沈南乔叹了口气,将项链放回原处,她的目光落在了那对耳环和手链上。
相比于项链的张扬,这对耳环虽然也是红宝石,但旁边镶嵌的一圈碎钻却成色极佳。
而且手链上的扣子,是用纯金打造的,这才是“硬通货”。
逃亡路上,黄金和碎钻最好脱手,也不容易引人注意。
沈南乔从床底下拉出一个针线笸箩,那是她前几天特意让福伯找来的,借口是“给少帅绣个荷包”。
她拿起剪刀,没有去剪布料,而是将那对耳环上的几颗高品质碎钻,用剪刀小心翼翼地撬了下来。
“叮、叮。”
几颗米粒大小的钻石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接着,她又拿出一只布偶。
那是一只灰色的长耳朵兔子,毛有些秃了,眼珠子也掉了一颗,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与这奢华的房间格格不入。
这是她从沈家带出来的唯一一件旧物,是五岁那年,母亲亲手给她缝的。
这只兔子陪她度过了在沈家受尽欺凌的十几年,见过她的眼泪,听过她的噩梦。
它是她在这个冷酷世间唯一的秘密伙伴,也是唯一一个绝对不会背叛她的“朋友”。
“忍着点,很快就好。”
沈南乔摸了摸兔子的长耳朵,眼神温柔得像是在哄一个孩子。
她拿起剪刀,在兔子那原本就有些开线的肚皮上,轻轻剪开了一个口子,露出了里面发黄的旧棉絮。
沈南乔将桌上的那几颗碎钻,还有之前从霍行渊给的那些小首饰上拆下来的金珠子,一股脑地塞进了兔子的肚子里。
她塞得很深,一直塞到棉絮的最深处,确保从外面摸不出来任何硬物。
做完这一切,她拿起针线,穿针引线,手指灵巧地翻飞,用最细密的针脚,将兔子的肚皮重新缝合起来。
每一针,都像是缝进了她的希望,每一线,都锁住了她的秘密。
十分钟后,手术完成。
那只灰兔子依旧破破烂烂地躺在床上,只有肚皮上多了一道几乎看不出来的新线痕。
谁能想到,这只扔在路边都没人捡的破布偶里,藏着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生活几十年的财富?
这就是她的“小金库”,也是她未来的路费。
沈南乔抱着兔子,将脸埋在它带着陈旧棉花味的毛里,深深吸了一口气。
这味道不好闻,甚至有点发霉,但却让她感到无比的安心。
“快了……”
她轻声呢喃,眼神穿过窗帘的缝隙,看向窗外那片被高墙和电网围住的天空:
“等存够了钱,等到了机会……”
“我就带你回家。”
……
存钱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路线。
钱再多,如果不知道往哪跑,也只是死路一条。
北都现在是霍行渊的天下,也是战乱的中心。想要彻底摆脱他的控制,唯一的出路就是南下。
去海城,或者更远的香港。
那里有租界,有外国人的势力,霍行渊的手伸不到那么长。
可是,现在的交通状况如何?火车通不通?船票哪里买?
这些信息,被听雪楼的高墙死死地挡在了外面,她必须想办法接触外界。
明天晚上霍行渊要带她去参加督军府的家宴,既然是家宴,就会有社交。
沈南乔的眼珠转了转,计上心来。
“福伯。”
她拉开房门,站在二楼的栏杆旁,对着楼下正在指挥佣人打扫卫生的管家喊了一声。
“沈小姐,有什么吩咐?”
福伯立刻停下手中的活,仰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