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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案子开庭了。
我作为被害人出庭。
林知意站在被告席上,穿着灰色卫衣,头发扎成马尾。
她瘦得厉害,衣服空荡荡挂在身上。
法官宣读起诉书:被告人林知意,盗窃他人财物共计461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法
林知意低着头,肩膀微微发抖。
她请的律师做罪轻辩护:被告人系初犯,在校学生,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检察官出示证据:消费记录、监控录像、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
还有苏念和姜晚的证词。
证明林知意不是初犯,有长期盗窃习惯。
法官问我:“被害人沈听晚,你对本案有什么意见?”
我站起来。
“我不接受赔偿,不写谅解书。”
“希望法庭依法判决。”
林知意猛地抬头看我,眼眶通红。
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被她律师拉住了。
法官又问林知意:“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林知意声音发抖:“我我知道错了!”
“我真的知道错了!”
“我对不起沈听晚,对不起我爸妈,对不起学校!”
“希望法庭给我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做人。”
法官没说话,敲了下法槌。
“休庭,择日宣判。”
走出法院,阳光刺眼。
林知意她妈冲过来,又要跪。
这次我没躲,站着看她。
“阿姨,您别跪了,跪了也没用。”
她妈哭着说:“姑娘,你就这么狠心?非要看知意坐牢?”
“不是我要看她坐牢,是她自己选了坐牢。”
“从她第一次偷我钱开始,她就选了这条路。”
“她选了继续偷,选了撒谎,选了挥霍。”
“现在只是承担后果。”
她妈瘫坐在地上,哭得喘不上气。
林知意被法警带出来,看见她妈,眼泪又掉下来。
母女俩隔着法警哭。
我转身走了。
身后哭声越来越远。
回到学校,苏念和姜晚在宿舍等我。
“怎么样?”苏念问。
“休庭了,择日宣判。”
“会判吗?”
“应该会。”
姜晚递给我一盒草莓:“给你买的,吃点甜的,心情好。”
我接过草莓,咬了一口。
很甜。
但心里还是堵得慌。
不是因为林知意,是因为这件事本身。
认识三年的人,住一个屋檐下三年。
我以为我们至少是朋友。
至少她对我有基本的尊重。
但她没有。
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可以随意取用的提款机。
我的钱,我的卡,我的信任。
都是她可以肆意挥霍的东西。
我的善意,被她当成了愚蠢。
苏念看我发呆,拍了拍我肩膀。
“别想了,不是你的错。”
“我知道。”我把草莓吃完,“就是觉得恶心。”
“恶心就对了。”苏念说,“那种人,谁碰上不恶心。”
姜晚小声说:“听说林知意她妈在找关系,想找人顶罪。”
“顶罪?”我皱眉,“盗窃罪怎么顶?”
姜晚叹气,“不知道,反正到处托人,她妈也是可怜,为了女儿什么都干。”
苏念撇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女儿偷东西,当妈的不好好教育,还帮着闹。”
“林知意有今天,她妈至少一半责任。”
我没说话。
苏念说得对。
林知意的盗窃习惯,跟她妈的纵容脱不了关系。
从小偷小摸到偷大钱,一步步滑下去。
她妈从来没制止过。
现在出事了,才知道后悔。
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