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天,我去了陆承安的公司。
不是去找他。
是去找法务部。
许知夏做的那支婚礼短片,已经被剪成了品牌项目样片。
样片标题挂在内网首页。
【向光而生:爱是照亮彼此的能力】
封面是陆承安站在星光灯下的侧脸。
而我小时候坐在医院走廊的那张照片,被放在了第二页。
旁边还有一行小字。
【恐惧不是缺陷,而是爱被看见的理由。】
我盯着那行字,差点笑出来。
原来我的恐惧,到他们这里,连名字都被改得这么体面。
法务经理看见我,有些尴尬。
“林小姐,这个项目还没有正式对外发布。”
我把病历复印件、照片原件和律师函放到桌上。
“没有我的书面授权,任何人不能把我的病史、旧照片和私人经历做商业宣传。”
“短片下架。”
“素材删除。”
“已经发送过的内部邮件,全部撤回。”
她脸色变了。
“这个可能要陆总签字。”
门口传来脚步声。
陆承安站在那里。
他应该是刚赶来,领带都歪着。
看见桌上的律师函,他眼神狠狠一震。
“林晚,你连公司都要告?”
我看着他。
“是你们先把我放进公司的项目里。”
他哑声说:
“我不知道知夏已经做到这一步。”
我说:
“可你知道她在婚礼上用我的故事。”
“你点头了。”
他像被这句话钉住。
法务经理低声问:
“陆总,素材要不要先冻结?”
很久之后,陆承安说:
“删。”
他签字时,手抖了一下。
我看见了,却没有心软。
签完后,他把那份文件推给我。
“这样可以了吗?”
我收起文件。
“这是第一件。”
他抬头。
我说:
“婚礼费用,我只承担我确认过的部分。”
“许知夏擅自追加的短片、灯光、品牌物料,谁签字谁负责。”
陆承安脸色更白。
那些东西,大多是他点头的。
以前他总觉得,我太在意小事。
可现在每一件“小事”,都要变成账单,落回他自己手里。
离开公司前,我经过大屏。
【向光而生】四个字正在被后台撤下。
屏幕黑了一瞬。
随后恢复成普通的公司宣传图。
陆承安站在我身后,忽然说:
“林晚。”
“我现在才知道,你不是不想让我爱你。”
“你只是不想让别人围观你的痛。”
我没有回头。
“太晚了。”
他在原地安静了很久。
“是。”
这一次,他终于没有再让我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