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林小满起了个大早。
她揣着昨晚江洵舟给的那瓶酱油,沿着汴河码头一路走到菜市。
清晨的菜市是最热闹的,摊贩们刚从城外挑来新鲜的菜蔬,叶子上还挂着露珠,鱼摊上的鲫鱼活蹦乱跳,溅起的水花打湿了青石板路。
林小满径直走到肉摊前。
卖肉的是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姓赵,人称赵屠户,在这码头上卖了七八年的肉,一张脸黑得像锅底,嗓门大得能震落屋檐上的瓦片。
“赵叔,给我来两斤五花肉。”
赵屠户抬眼看了她一眼,认出了这个最近在码头上摆摊的小姑娘,咧嘴一笑:“小满姑娘,今儿个舍得买肉了?生意不错啊?”
“托您的福,还过得去。”
赵屠户手起刀落,切下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往秤上一挂:“两斤三两,算你两斤的钱,收你三十文。”
林小满接过肉,又买了些葱姜和一小包冰糖——这个时代冰糖不算便宜,但她知道,做红烧肉,糖是点睛之笔,没有冰糖,光靠酱油出不来那个亮晶晶的色泽。
回到破屋时,太阳已经升高了。
她把五花肉洗净,切成两指宽的方块,冷水下锅,加姜片和葱段焯水去腥。
水开后撇去浮沫,把肉块捞出来沥干水分。
那口新铁锅已经在灶上烧热了,锅底泛起一层淡淡的青烟。
林小满往锅里倒了少许油,把冰糖放进去,小火慢慢炒化。
冰糖在热油里翻涌,从白色变成琥珀色,再变成焦糖色,空气中弥漫着一种甜腻的焦香。
“火候差不多了。”
她把焯好的五花肉倒进锅里,快速翻炒,让每一块肉都均匀地裹上糖色。
肉块在锅里滋滋作响,边缘微微焦黄,油光锃亮,酱红色的糖色附着在肉皮上,看起来格外诱人。
“滋啦——”
她倒入那瓶珍贵的酱油,又加了些黄酒和清水,放进葱结和姜片,盖上锅盖,调成小火慢炖。
做完这一切,她直起腰来,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
系统光屏突然弹了出来:
【检测到宿主正在制作菜品“红烧肉”,当前完成度:30%】
【温馨提示:红烧肉炖煮时间建议不少于一个半时辰,火候控制将直接影响菜品品质评价】
林小满看了一眼那口咕嘟咕嘟冒着热气的锅,心想: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她搬了张小板凳坐在灶前,一边看着火候,一边盘算着今天的生意。
红烧肉的成本不低,两斤五花肉三十文,加上酱油、冰糖、黄酒和柴火的成本,一碗至少要卖十五文才能保本。
“定价二十文吧。”
她自言自语,“炊饼两文一个,一碗肉配两个炊饼,收二十五文,应该有人买得起。”
正想着,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小满姑娘?在家吗?”
林小满起身开门,看见来人是码头上的老船工周大爷,就是昨天第一个夸她土豆丝好吃的那位。
周大爷手里端着一碗自己腌的咸菜,笑呵呵地说:“我刚腌好的,给你尝尝。你那摊子上不是缺配菜嘛,这咸菜酸酸脆脆的,配面吃正好。”
林小满愣了一下,接过那碗咸菜,心里一暖:“周大爷,这怎么好意思……”
“嗨,不值几个钱,”
周大爷摆摆手,“你一个姑娘家,在码头上讨生活不容易,咱们能帮一把是一把。对了,你屋里烧什么呢?闻着怪香的。”
“炖了点肉,”
林小满侧身让开,“周大爷您进来坐坐?”
“不坐了不坐了,船上还等着开工呢。”
周大爷转身走了几步,又回头叮嘱了一句,“你要是有什么难处,尽管说。咱们码头上的兄弟虽然都是粗人,但也知道谁对咱好。”
林小满看着周大爷走远,低头看了一眼手里那碗咸菜,眼眶有点发热。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她正在一点一点地,用一碗碗面、一盘盘菜,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关系网。
这些关系很朴素,很粗糙,没有任何功利的目的——就是单纯的“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
她深吸一口气,转身回到灶前。
锅里的红烧肉已经炖了小半个时辰,肉香开始从锅盖的缝隙里往外钻。
那是一种浓郁的、霸道的香气,混着冰糖的甜、酱油的咸、黄酒的醇和葱姜的辛,在小小的破屋里弥漫开来,顺着门缝和窗棂飘到屋外。
院子里那棵枯死的枣树上,不知什么时候落了两只麻雀,歪着脑袋朝屋里张望。
林小满掀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肉块——还没烂,但已经能看到肉皮在汤汁里微微颤动。
她又加了半勺盐,盖上盖子,继续小火慢炖。
一个时辰后,红烧肉终于出锅了。
林小满把锅端到案板上,掀开锅盖的瞬间,一团白色的热气升腾而起,裹着浓得化不开的肉香扑面而来。
锅里的汤汁已经收得浓稠,泛着油亮的酱红色,每一块肉都被汤汁包裹着,肥肉部分晶莹剔透,瘦肉部分酥烂而不柴,肉皮微微皱起,像琥珀一样透光。
她夹起一块,吹了吹热气,送入口中。
肉块在舌尖上化开的瞬间,林小满的眼睛亮了。
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烂软糯,肉皮带着一丝弹牙的韧性,三种口感在嘴里交织在一起,酱香味、甜味、咸味在舌尖上层层递进,最后化作一股暖流滑入喉咙。
“成了。”
她低声说。
她夹了两块肉,配上那碗周大爷送的咸菜,就着一个炊饼,坐在门槛上吃了起来。
阳光照在院子里,暖融融的,麻雀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远处传来汴河上船工的号子声。
她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其实也挺好的。
下午,林小满把摊子支了起来。
她在木板上新添了一行字:“新品:红烧肉配炊饼,二十五文一份。”
码头上的人来来往往,很快就有人注意到了那锅油亮亮的红烧肉。
肉块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香气顺着风飘出去老远,比葱油拌面的味道霸道得多,几乎把整条街的馋虫都勾了出来。
第一个过来尝鲜的是个做布匹生意的商人。
他在码头上见过林小满几次,知道她的手艺不错,便大方地点了一份。
林小满盛了满满一碗红烧肉,配上两个刚烤好的炊饼,又夹了一筷子周大爷送的咸菜作为搭配。
商人接过碗,先夹了一块肉。
肉块颤巍巍地挂在筷子上,色泽红亮,油光可鉴。
他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然后整个人顿住了。
“这、这肉……”
他瞪大眼睛,三口两口把一块肉吃完,又夹起第二块,“我活了四十年,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这是怎么做的?一点腥味都没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林小满笑了笑:“秘方,不能说。”
商人也不恼,埋头把一碗肉和一盘咸菜就着两个炊饼吃得干干净净,最后连碗底的汤汁都用炊饼蘸着吃了。
他意犹未尽地抹了抹嘴:“再来一份,打包带走!”
有了第一个试水的,后面的人就蜂拥而上。
苦力们平时吃的都是粗茶淡饭,一块肉要掰成两顿吃,但林小满的红烧肉实在太香了,香得他们咬咬牙掏出了口袋里攒了好几天的铜钱。
有人买了一份,几个人分着尝,尝完之后又凑钱买第二份。
到了傍晚时分,两斤红烧肉全部卖光,林小满数了数钱袋,整整赚了三百七十文。
她坐在摊子前,手里攥着那串沉甸甸的铜钱,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满足感。
在现代,她做一顿饭可以赚几百几千块,但那种满足感,和现在完全不同。
那时候粉丝们夸她,说她的菜有“家的味道”,她听了很开心,但那种开心是隔着屏幕的,是数据化的,是有距离感的。
而现在,她能亲眼看到食客们吃到她做的菜时眼睛一亮的表情,能听到他们砸吧嘴的声音,能看到他们一碗面吃完连汤都喝干的满足。
这种真实感,是任何数据都无法替代的。
天快黑的时候,那辆乌篷马车又来了。
江洵舟今天来得比前两天晚一些,天色已经暗了,码头上只剩几盏昏黄的灯笼。
他从车上下来时,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檀香味,像是刚从什么庄重场合回来。
“还有吃的吗?”
他问。
林小满指了指锅里剩下的小半碗红烧肉:“还有一点肉,不过不多,就够一个人吃。”
“那正好,就是来找这个味的。”
江洵舟坐下来,看了一眼那碗色泽红亮的红烧肉,微微挑眉,“这是……猪肉?”
“对,红烧肉。”
林小满把碗推到他面前,“您尝尝,看合不合口味。”
江洵舟夹起一块肉,放在眼前端详了片刻。
肉块在夕阳的余晖中泛着油亮的光泽,肥瘦相间,纹理清晰,皮上还带着一层琥珀色的糖色。
他送入口中。
肉块在嘴里化开的瞬间,江洵舟的眼睛微微睁大了一些。
他咀嚼得很慢,像是在品味每一丝纤维中的滋味。
瘦肉酥烂不柴,肥肉入口即化,肉皮弹牙有嚼劲,三种口感和三种味道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在舌尖上激起一阵小小的风暴。
“好吃。”
他说得很简洁,但语气中那种真诚的赞叹,比任何华丽的辞藻都更有分量。
他吃完一碗肉,又喝了一碗林小满泡的茶——用的是院子里那棵老槐树上的槐花,晒干了泡水喝,带着淡淡的香甜。
“小满姑娘,”
江洵舟放下茶碗,“你有没有想过,去城里开一家正式的饭馆?”
林小满一愣:“城里的饭馆?那得花不少钱吧?”
“钱的事你不用操心,”
江洵舟说,“我在城东有一间闲置的铺子,正对着朱雀大街,人流量不小,做食肆正合适。你要是愿意,可以拿去用,不收租金。”
林小满彻底愣住了。
她看着面前这个穿着月白长袍、气质清贵的男人,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的名字。
“客官,”
她小心翼翼地问,“您到底是什么人?”
江洵舟沉默了片刻,然后从腰间解下那块令牌,放在桌上,推到林小满面前。
令牌是黑色的,上面刻着一个篆体的“御”
字,在昏暗的灯光下泛着冷冷的金属光泽。
“御前司,江洵舟。”
林小满的瞳孔猛地一缩。
御前司——大晟朝最神秘的特务机构,直接对皇帝负责,权势滔天,连当朝宰相见了御前司的人都要客客气气的。
她面前这个男人,竟然是御前司的人?
“你……你为什么要帮我?”
她问。
江洵舟的目光落在她脸上,沉默了很久,然后缓缓开口:
“因为你好。”
这个答案太过简单,简单到林小满一时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江洵舟站起身来,把那块令牌挂回腰间,转身走向马车,走了几步,又停下脚步,回头看了她一眼:
“明天我来接你去看铺子。”
说完,他头也不回地上了马车。
林小满站在原地,看着那辆乌篷马车消失在暮色中,心里涌起一阵复杂的情绪。
她低头看了看手边那口洗干净的铁锅,又看了看钱袋里沉甸甸的铜钱,最后把目光投向远处灯火阑珊的城门。
城里的饭馆。
朱雀大街的铺子。
御前司的贵人。
这一切来得太突然,让她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但锅里残留的红烧肉香气还在空气中弥漫,那是一种真实到不能再真实的味道。
她深吸一口气,收拾好摊子,扛起那口铁锅,踏着月色往破屋走去。
管他明天会怎样呢。
反正她手里有锅,心里有谱,天塌下来也能煮出一碗好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