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笑。
陆司珩的私人档案库里,阎罗的资料只占了三页。
我坐在他办公室里那台加密电脑前,屏幕上泛着冷白的光,把我的手指照得发青。
第七次情绪交换已经过去四个小时,我身体里还残留着他那份深不见底的平静。没有恐惧,没有焦虑,连心跳都维持在每分钟六十二下,像是有一只手摁住了我所有的神经末梢。
“阎罗,原名赵烈,四十七岁,黑曜组织创始人。主要业务:跨国军火、暗杀、情报贩卖。近期对系统项目表现出异常关注。”
就这么三行字。我往下划,附件里是一张照片——阎罗坐在某间地下赌场的沙发上,嘴里叼着雪茄,左手搂着一个穿红裙的女人,右手比了个枪的手势对准镜头。他的眼睛很小,但目光透着一股让人不舒服的粘稠感,像是毒蛇盯上了猎物。
但真正让我手指停下来的是照片角落里那个模糊的人影。
瘦削,个子不高,站在阎罗身后三步远的位置,身形隐在阴影里。别人可能注意不到,但我一眼就认出了那道轮廓。那是影。十三年前我们一起进组织的,一起过了第一关筛选,一起从死人堆里爬出来。他的左肩上有一道被碎玻璃划出的疤,此刻照片里那道疤的位置刚好被光线拉出一道暗影。
我盯着影看了很久,手指悬在键盘上方没动。
十三年前我杀的第一个人,就是阎罗的儿子。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那个肥胖的、满脸痘印的、在训练营里对我动手动脚的少年是谁的种。我只知道教官说“这个人今晚必须死”,我就照做了。用一根细钢丝,在他睡着的时候缠住脖子,勒了七秒钟。他连叫声都没来得及发出,床单上只留下一滩尿渍。
第二天阎罗亲自来了一趟训练营。他把所有学员叫到操场上站成一排,一个一个看过去。我站在第三排的第七个位置,和他之间隔了十六个人。他的目光扫过我的时候停了一秒,然后移开了。
但那一眼,我记得很清楚。
我记得他用皮靴碾灭烟头时溅起的火星。记得他转身时大衣下摆擦过枪套的声音。记得他坐进车之前回头看了一眼,嘴角挂着一抹笑,像在看一个迟早会死在笼子里的畜生。
“陆司珩。”我喊了一声,声音在空旷的办公室里扩散开。
他隔了三秒才回答:“嗯。”
“你这资料不全。阎罗的儿子是我杀的,十三年前。”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键盘敲击的声音。“我知道。”他说。
“你知道?”
“你杀他的时候我在场。”他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准确说,我在那栋楼的监控室里,通过摄像头看到全过程。你手法不错,但收尾的时候忘了关窗户,窗帘被风吹开了三秒。就那三秒,监控拍到了你的半张脸。”
我的后背开始发凉。不是因为恐惧——第七次交换后的平静还在起作用——而是因为那句话里透出的信息量太大。十三年前,我二十岁,陆司珩最多也就二十出头。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坐在黑曜训练营的监控室里看我杀人,他在那做什么?
“你那时候就在调查阎罗?”
“不。”键盘声停了,他的声音忽然变得很近,像是把话筒拿到了嘴边,“我在等你。”
那根绷紧的弦终于还是断了。
我还没来得及追问,办公室的门被推开,陆司珩穿着一件深灰色的高定西装走进来,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美式。他把咖啡放在桌上推到我面前,然后转身靠在办公桌边缘,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沈鸢,你问过我是不是真的没有心。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我从八岁那年开始就被赵烈选中,作为他的‘情绪实验体’。他给我注射药物,监测我的脑电波,记录我在不同情境下的反应。十年,我通过了所有的测试。直到十三年前,他告诉我,如果我能找到一个比我‘更合格’的实验品,他就可以放我走。”
“然后你选中了我。”
“不。”他低头看着地毯,声音里带着一丝我以前从未听过的柔软,“是你杀了他儿子的时候,眼泪都没掉一滴。那一刻我知道,你比我更合格。”
安静。整间办公室只剩下咖啡杯里的液体在轻轻晃动。
我忽然很想笑。笑这个世界真小,小到绕了十三年的圈子,最后我和陆司珩的起点坐标竟然是同一个。我更想笑的是,他说“眼泪都没掉一滴”的时候,第七次交换残留在身体里的那份平静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地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
我猛地站起来,椅子向后滑出半米,撞到墙上发出一声闷响。
“所以你现在终于找到机会,把我献给你那个变态的养父了?第99次交换完成之后,你把我的情绪剥离干净,打包送给阎罗当生日礼物?”
“沈鸢。”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忽然沉下去,像是有块石头压在喉咙里,“我要送你走,十三年前就送了。你以为你这十二年为什么能活着避开阎罗的追杀?你真觉得以你的那点本事,能在一个活了四十七年的老狐狸手里活到现在?”
我的手开始发抖,但不是恐惧。他妈的,第七次交换的后劲终于过去了,我的身体开始恢复自己的温度,血液加速流动,心跳疯狂擂鼓。我一步步走过去,直到和他只剩下半步的距离。
“你到底是谁?”
他笑了。不是那种职业假笑,也不是“陆司珩’这个角色该有的任何表情。很淡,嘴角只往上扬了一点点,但眼睛里有光。他伸手把西装内袋里的东西掏出来,是一个老旧的、边缘已经泛起毛边的翻盖手机,外壳上还贴着十三年前流行的那种卡通贴纸。
他把手机打开,翻到相册,递到我面前。
照片里是两个小孩,一男一女,都只有七八岁的样子。男孩穿着一件不合身的白衬衫,袖口卷了好几圈,手里捧着一本书,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歪着头冲镜头笑,露出一颗缺了的门牙。
那是我。
七岁那年,我被送进孤儿院之前拍的最后一张照片。
我猛地抬头看向陆司珩。他还是那副淡淡的笑容,但眼睛里的光越来越亮,像是一根燃烧了十三年的蜡烛终于被人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