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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那天,周叙川带了三个律师。
他穿着笔挺的西装,看见我时还点了下头,一副体面人的样子。
妈妈和爸爸也来了,坐在旁听席上。
妹妹没来——据说在家带乐乐。
法官让双方陈述。
周叙川的律师先开口,说得很专业。
"我方当事人收入稳定,名下有房产和车辆,能为孩子提供优质的教育和生活环境。"
"女方目前刚入职一家小型公司,收入不确定,且擅自将孩子带离原住所,严重影响孩子的生活稳定性。"
法官看向我这边。
我的律师——林总介绍的那位,姓顾,四十多岁,说话不急不慢。
"法官,我方有几份证据需要提交。"
"第一,周叙川在未经沈知意同意的情况下,转走孩子教育账户三十万元,用于非婚生子女的入学费用。"
周叙川的律师立刻打断:"那笔钱是夫妻共同财产。"
顾律师没理他,继续说。
"第二,孩子在男方家庭中多次受到人身伤害。我方提交医院病历:轻微脑震荡,眉骨缝合三针。以及事发时的监控录像。"
法官接过材料,看了一眼视频截图,皱起眉。
"第三,男方在孩子高烧三十九度六时拒绝送医的通话录音。"
录音在法庭里播放出来。
周叙川的声音很清晰——"你是她妈,这点事还能处理不了?"
旁听席上,妈妈的脸色已经不好看了。
顾律师最后拿出一份文件。
"第四,周叙川以沈知意名义为第三方做的五十万担保,沈知意本人完全不知情。这涉嫌伪造签名,我方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周叙川猛地站起来。
"我没有伪造!那是她同意的!"
法官敲了一下槌。
"请当事人坐下。"
我看着他。
他的体面终于撑不住了。
额头上全是汗。
法官翻阅完材料后,当庭宣布:鉴于男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未尽到监护职责等行为,抚养权暂判归女方。
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具体金额另行裁定。
周叙川的律师当场表示要上诉。
但我知道,那些证据摆在那里,翻不了盘。
走出法院时,妈妈追了上来。
"知意!"
我停下脚步。
她站在台阶上,嘴唇哆嗦着,像是想说什么狠话,又说不出口。
最后她只挤出一句:
"你赢了,满意了?"
"以后别回来了。"
我看着她。
从前听到这句话,我会害怕,会妥协,会觉得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但今天,阳光很好。
念念在车里等我。
我有工作,有房子,有一双合脚的鞋。
"好。"
我说完,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