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报复杜宾斯先生
暑假马上就要到来了,一向严厉的老师现在变得更加苛刻了,他想要全体同学都能在考试的那天有好的表现,手中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处于空闲状态——至少对那些低年级的孩子来说是这样的。只有那个年纪最大的男孩,以及十八到二十岁的姑娘们才会逃过此劫。杜宾斯先生打起鞭子来特别重。别看他戴着假发,脑袋光秃,但他刚到中年,身上的肌肉一点儿也不松弛。伴随着“大考”的临近,他的蛮横逐渐暴露无遗。但凡学生犯错,即使是不值一提的小错,他也会趁机发挥,对学生进行惩罚来获取快感。这样就弄得那些年龄较小的男孩子个个胆战心惊,到了晚上就谋划着如何进行报复。他们趁机捣蛋,从不放弃给老师添乱子的机会。但是老师却依旧我行我素,根本不吃他们那一套。每当孩子们取得成功后,随后便会受到严厉的惩罚,所以孩子们总是处于下风。可是他们并不甘于失败,于是一起密谋,最终想出了一条妙计,认为这样肯定能够大胜。他们怂恿做油漆招牌的儿子加入他们的团伙儿,把他们的密谋告诉了他,由于怀有私仇,那小孩儿很乐意参与这场密谋,原来杜宾斯老师就住在他们家,让他出过好几次丑。再过几天,杜宾斯先生的夫人就会到乡下串门,这样他们就可以顺利地实施计划了。此外,每逢重要日子,杜宾斯先生总会喝得酩酊大醉。那孩子提议等到大考那天晚上,等杜宾斯先生快要醉倒在椅子上打盹儿的时候,他就“趁机下手”,再伺机弄醒他,催他快去学校。
到了预定时间,晚上八点钟的时候,有趣的时刻终于来了。
教室里灯火通明,到处挂着花环和彩带,彩带上面还扎着叶子和花朵。高高的讲台上面,像皇帝一样的老师坐在那把大椅子上,背后就是黑板。但他看上去不像大醉的样子。老师前面的六排长凳上面坐着镇上的要人。两边又各有三排长凳,学生家长坐在上面。在左前方,家长座位后面有一个临时搭建的大讲台,今晚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都坐在这里。一排排的小男孩被家长做了精心的打扮,个个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甚至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后面的是一排年纪大点的男孩,他们看起来都有些腼腆和呆板。而那些小女孩和大姑娘们穿着朴素,洁白无瑕,每个人都穿着用细麻软布做的衣服,头发上插有很多装饰品,有鲜花、有粉红与蓝色相间的发带,有的还有老祖母遗留下来的各种小装饰物。她们光着胳膊站在那里,看起来很不自然。
那些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纷纷散坐在教室里别的地方。
考试正式开始了。一个年龄小的男孩站起来开始照本宣科:大家可能不会想到,像我这年龄的孩子会来到讲台上作当众演讲——
大抵如此的话。他一边说着一边吃力地比划着,动作虽然到位,但却显得很生硬,生硬得好像出了点故障的机器一般。他机械地鞠躬退场,获得了全场热烈的掌声。
一个小女孩满脸通红含糊不清地背诵了《玛丽有只小羊羔》等,而且还十分认真地行了个屈膝礼。这博得了大家的一阵掌声,于是她红着脸,很高兴地坐了下来。
汤姆·索亚很自信地走上前去,开始背诵那千古名篇《不自由,毋宁死》。他慷慨陈词,还不时大幅度地做着手势,但是他背着背着在中途就接不上了。怯场症像魔鬼一样吞噬着他,他两腿颤抖,仿佛瞬间便要窒息。大家确实都替他捏了把汗,没有人吱声,这让他觉得比同情他更不舒服。后来,老师皱起了眉头,汤姆感到全完了。他结结巴巴地想要继续往下背诵,但是只过了一会儿,便像只斗败了的公鸡一样溜下场去了。台下的人想鼓下掌,可掌声稀稀拉拉的,刚响起就停止了。
接下来有人背诵了《那个站在燃烧的甲板上的男孩子》《亚述人走来了》等名篇。接下来进行的是朗诵表演和拼写比赛。人数不多的拉丁语班背诵时显得很是自豪。终于等到了晚上的黄金节目——姑娘们自己的“独创大作”。大家挨个走上讲台,清清嗓子拿出稿子念起来。她们每个人都念得有声有色,卖力得都让人觉得有点不自然。文章的主题无非都是她们的母亲和祖母们讲述过的。毋庸置疑,可以追溯到十字军时代她们家族的母系祖先们,每个人都用过这类主题,《友情论》便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往日重来》《历史上的宗教》《梦境》《文化优点》《政体比照论》《伤感》《孝道》《心愿》等等。这类文章有三个共同特点:一是无病呻吟,故作忧伤;二是堆砌辞藻,滥用华丽词语;三是尤其偏爱一些陈词滥调。此外,这类文章还有个显著的特点,同时也是它们的败笔之处:即每篇文章的结尾处都会有一段顽固刻板的说教词,就像断了尾巴的狗一般,让人很不舒服。她们的“独创大作”不论涉及到什么内容,她们都会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让人思考从而获得道德或者宗教上的启示。在大家目睹之下,这种说教虽然带给人一种说假话的感觉,但这种风气还是很难消除,时至今日依然如此。或许只要这个世界存在一天,毫无诚意的说教便永远消灭不了。在这个国度里,不管哪所学校的女生都觉得在文章的结尾加上一段说教词是必需的!更有意思的是你会发现越是那些不守规矩、不太信仰宗教的女孩子,反而她们的文章写得就越冗长、越虔诚。
好了,良药苦口,暂不提这些了。我们继续讲“大考”的情况。诵读的第一篇文章题目是《难道这就是生活吗?》。下面摘录一段“以飨”读者。
天马行空的想象勾勒出一幅玫瑰色欢乐的场景。
时尚的弄潮儿此刻正沉溺于纸醉金迷,迷幻中发现自己正置身于欢乐的人群中,成了众人眼里的明星。她仪态端庄,身着素装长袍,在欢乐的迷宫中翩翩起舞。最明亮的是她的眼睛,最轻盈的是她的步伐。
时光如逝,等待她进入天堂的时刻终于到来了。她所看见的犹如被点化一般,就像仙女下凡!每到一处,景色更美。可惜不久,她就发现漂亮的外表其实是徒有虚名。
那些曾令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现在听来却很是刺耳;此刻的舞厅变得平淡无奇;她身心疲惫地退出,深信世俗之乐真的难以慰藉心灵的企求!
诵读中等等诸如此类的话让人群里爆发出一阵满意的嗡嗡声,大家还不时地低声说道:“真是美好!”“真能服人!”“多么朴实!”最后一段的布道词听起来让人特别难受,大家都恨不得快点结束。诵读刚刚结束,全场马上就报以热烈的掌声。
下一个出场的是一位身材瘦削、性格沉闷的女孩,她脸色十分苍白,大家都知道那是经常服药和消化不良留下的后遗症。她朗诵了一首诗歌。这里节选其中两节就可以了:
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
再见,阿拉巴马!我爱你那么深!
离别虽是短暂,但却难舍又难分!
想到你,往事历历在心,怜爱又伤悲。
还记否,万花丛中曾留下我的足迹,德拉波斯溪旁曾有我朗朗的读书声;
我听过德达西的流水声犹如万马奔腾,我见过库萨山巅晨曦的诞生。
我含泪回首
告别的是我无比熟悉的地方,见我叹息的也不是他乡之客;
来到该州,我似回家,但如今我将远离此地。
亲爱的阿拉巴马,万一我的变冷了,那个时候,我真的死去了。
在场的人没有几个理解她“真的死去了”的含义,这诗还是令人满意的。
接着又来了一位姑娘。她黑眼睛、黑头发,连皮肤也比较黑。来之后,她稍稍停顿,这停顿令人难忘。随后她一副苦不堪言的样子,用严肃又富有节奏感的语调开始念了起来。
一个梦想
夜色深沉,狂风漫天,倾盆暴雨。老天高高在上,四周无半点星光;滚滚炸雷,满天轰鸣,震耳欲聋。
愤怒的闪电横穿乌云而过,划破夜空,极其有吞噬富兰克林之感。杰出的科学家在闪电交织的时候放飞风筝以勇敢地测电能。平地而起的大风,以助雷电,场面更是壮阔。
这样的时候,这样的黑暗,我徒生慈悲为悲叹芸芸大众。
“我最亲爱的朋友、老师、我的安慰者和向导——
包裹在悲伤中的幸福,随着欢乐而来的福,来到我身边。”
她像年轻浪漫的画家笔下的伊甸园中的仙女,在阳光下漫步,一个朴素但是绝代的佳人。她步调轻快来去无半点声音。要不是她也掠过世间,和别的仙女一样,令人为之感叹,她会像白云一样让人无法察觉,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指着外面急躁的狂风暴雨要人们思考它们各象征着什么,但这时她脸上莫名其妙地顿生愁容,犹如寒冬里的天气。
可怕的描述用了接近十页稿纸,结尾仍然是一段教说词,把非长老会的教徒们说得没有希望,这篇文章因此而获得了第一名,被认为是当晚最优秀的作文。镇长在颁奖时,发表了一番富有激情的讲话。他说这篇文章是他听到的“最美”的文章,连大演说家丹尼尔·韦伯斯特听了也会感到自愧不如。
顺带说一下,有些人过量地使用“美好”二词,喜欢把人生的经历比作“人生的一页”,有很多这样的文章。
此时那位老师醉了,搞笑的画面终于上场了。他挪开椅子,背对着观众,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准备考地理课的东西。可他的手却不听支配了,结果把地图画得乱七八糟,引得大家暗地里长笑不止。他心里知道大家在笑他画得不好,就顺手修改地图。他擦去一些图线,然后又描上,结果比原来的更不好,大家更肆无忌惮地笑话他。他欲做最后努力,全身心地投入,打算画好地图。他认为大家看着他,想象着自己终于画成了一幅像样的美国地图,可是笑声还是从下面不断传来,并且越来越大。原来他头顶上是个阁楼,老师的头顶正对着阁楼的天窗。一只腰部被系着绳子的猫从上面悬空而下,破布包住了它的头和嘴,出不了声。在下降的时候,猫奋力用爪子抓住绳子,向上翘着身子,然后在空中胡乱动,绳子慢慢放下了。笑声越来越大。猫与那个专心作画的老师的头部只有六英寸的距离。越来越近,越来越低,老师的假发被猫一下子抓住了。瞬间那猫带着假发闪电般窜回阁楼。老师的秃头照亮了世界,因为做油漆招牌人的儿子已经给他头上涂了一层油漆。
考试结束,孩子们报了仇。暑假到来啦!
第二节暑假趣事
少年节制会的漂亮“绶带”深深吸引了汤姆,于是汤姆就加入了该组织。他宣誓入会期间,不抽烟,不渎神。不久他有了个新发现——嘴上保证的越漂亮,而实际上越会相反。没过多久汤姆就发觉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折磨着自己,既想抽烟,又想破口大骂。由于这种欲望如此强烈,有时候他真想退出节制会,但念及那个漂亮的红肩带能够让自己好好炫耀一下,他才打消了这个念头。七月四号快到了(美国独立纪念日),在佩戴上红肩带还不到四十八小时,他就放弃了这个愿望——然后又把希望寄托在治安法官弗雷塞老头身上。弗雷塞法官身患重病,已时无多日了,他身居要职,死后肯定会有一场盛大的丧礼。三天以来,汤姆一直关注着他的病情,迫不及待地等着消息。有时,他的希望仿佛触手可及——他甚至拿着他的绶带,对着镜子自我演示。但法官的病情并不合汤姆的意愿。后来,他竟又焕发生机,接着,便慢慢康复了。汤姆很气恼,甚至觉得自己受了伤害,马上申请退会——但就在当晚,弗雷塞旧病复发去世了。汤姆感觉被骗了。
丧礼搞得非常隆重。少年节制会的会员们很神气地列队youxing,那些退了会的会员们都忌妒死了。不管怎么说,汤姆又恢复了自由。他又可以喝酒,可以乱说脏话了——可是发现自己对这些事没有半点欲望。道理很简单,他现在自由了,限制没有了,这些欲望反而失去了魅力。
不久,汤姆发现,让他盼望很久的假期渐渐变得冗长乏味起来。
起先,他还想写写日记——但三天以来,没什么可写的,于是他又放弃了写日记的想法。
这个小镇里来了一支一流的黑人演奏队,瞬间便引起了轰动。汤姆和乔·哈帕也组织了一队演奏员,好好地玩了两天。
相比而言,就连光荣的七月四日,也没那么好玩了。因为那天一直下雨,没有队伍youxing,而汤姆眼中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物——参议员本顿先生,身高还不到二十五英尺,让汤姆很是失望。
马戏团来了,孩子们用破旧的毯子搭起一个帐篷,玩了三天的马戏,入场券是:男孩子需拿三根别针,女孩子拿两根。不久,马戏也不玩了。
后来,来了一个骨相家,又来了一个催眠师。没多久,他们也走了,这个镇子显得更加沉闷、更加乏味。
此间,还有人举办过男女联欢会,但次数很少。联欢会很有趣,所以,在没有联欢会的日子里,就更让人空虚苦恼了。
贝基·撒切尔和她父母也去康士坦丁堡镇度假去了。所以,这个暑假,生活皆无乐趣可言。
而那件恐怖的谋杀案也在不断地折磨着汤姆,简直就像一颗随时扩散的毒瘤。
接着,汤姆又患上了麻疹。
汤姆在家整整躺了两周,他病得很厉害,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当他终于能下床走动,在镇子里虚弱无力地走着的时候,他发现周围的氛围变化了很多,变得好压抑。最近,镇上有过一次“信仰复兴会”,几乎所有的人都“信主”了,不仅是大人,小孩也信了。汤姆到处逛荡着,希望能够找到被上帝放过的邪恶的面孔,哪怕一个也好,结果却使他很失望。他发现乔·哈帕正在读《圣经》,便很扫兴地走开。接着,他找到了本·罗杰斯,发现他正拿着很多布道的小册子去看望穷人。他又找到了吉姆·荷利斯,吉姆却告诫他要从最近得的疾病中汲取上帝的启示。每遇到一个孩子,他的郁闷就多添一分。最后,非常无奈地去找知交哈克贝利·费恩,想不到他竟然引用《圣经》上的一段话来迎接他。汤姆郁闷至极,便偷偷溜回家里,躺在床上想着,全镇上或许只有他还是一只“迷途的羔羊”。
就在当夜,大雨滂沱,电闪雷鸣,汤姆恐惧地蒙着头,等待着自己即将来临的末日。他深信自己惹怒了上帝,所有这一切都是冲着他来的,自己的报应来了!在他看来,这就像用一排大炮来歼灭一只小虫,也未免太浪费danyao。但是,要彻底铲除像他这样的一条害虫,再怎么做也都似乎不为过。
后来,暴风雨渐息,还未达目的即退兵。汤姆的第一反应就是谢天谢地,并打算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第二个念头便是等待——兴许今后不会再有暴风雨了呢。
第二天,汤姆的病又犯了,又叫来了医生。这一次,他在床上连续躺了三周,在他看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当汤姆从病床上走下来时,回想起自己多么的凄苦,寂寞无助,他竟然觉得倒不如遭雷击呢。他茫然地走在街上,碰到了吉姆·荷利斯正在扮演法官,审理着小猫咬死小鸟的谋杀案,其中,被害者也在场。他还看到乔·哈帕和哈克贝利·费恩在一条巷子里吃着偷来的甜瓜。可怜的孩子!“迷途的羔羊们”!他们也像汤姆一样——老毛病又犯了。
第三节开庭审理
最后,昏昏然的气氛被彻底打破了——法庭公开审理了那起谋杀案,这事立即成为全镇的焦点。汤姆无法摆脱这件事。每当有人提及这起谋杀案,他就心生惶恐,因为他那不安的良心和极度的恐惧使他相信,人家是故意说给他听的,探探他的“口风”。他疑惑于别人怎么会怀疑他了解这个案情呢?因此每次听那些议论,他总是不能泰然处之。那些话让他不停地打寒噤。他在一个僻静处同哈克谈了这件事。能暂时倾吐一下心结,和一个同样受折磨的人共同分担忧愁,这对汤姆来说,多少算是点安慰。而且,更重要的是,他想搞清楚,哈克有没有把秘密告诉他人。
“哈克,你曾经跟什么人说起过那件事吗?”
“什么事?”
“明知故问。”
“噢——当然没有。”
“一句都没有吗?”
“我发誓,一个字也没说过。你问这个干吗?”
“因为我很害怕。”
“嘿,汤姆·索亚,我们都知道,一旦秘密泄露我们就活不了几天了。”
汤姆觉得心里踏实多了。然后他又问:
“哈克,他们要是逼你招供怎么办?”
“逼我招供?嘿,除非那个混账王八蛋想活活淹死我,我才会招供。否则,不可能的。”
“好吧,这就没事了。只要我们守口如瓶,就可保安然无恙。但是,我们再发一回誓吧,这样更踏实些。”
“赞成。”
于是他们又非常严肃地发了一回誓。
“哈克,大家都在议论些什么事?我听得很混乱啊!”
“什么事?还不是莫夫·波特、莫夫·波特、莫夫·波特,没完没了的。那些话让人直冒冷汗,我都想找个地方躲一躲了。”
“我也有同感。他大概算是完了。你会不会有时也为他难过?”
“差不多经常为他难过,经常。他不算什么人物,但从来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不过是钓钓鱼,卖钱换酒大喝一通,常到处闲逛。可是老天,我们也没少干这些事啊,起码我们多半都是这样,连布道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心眼好——有一回,我钓的鱼不够两个人分,他还给了我半条;还有好多次,我运气不佳的时候,他没少帮忙。”
“嗨,哈克,他帮我修过风筝,还帮我将鱼钩系在竿子上。我希望我们能把他救出来。”
“噢,汤姆,那可使不得!况且,救出来也无济于事啊,他们还会把他抓回去的。”
“是啊,他们会再把他抓回去。可是,我讨厌他们骂他是魔鬼,他明明什么都没干过。”
“我也一样,汤姆。上帝,我听到他们骂他是全国头一号的恶棍,他们还问他为什么从前没被绞死呢。”
“对,他们一直这么骂!我还听说,他要是被放出来,他们就偷偷结果掉他。”
“他们真会那么干的!”
他们谈了很久,可并没有得到什么宽慰。天色将晚,他俩来到偏僻的小牢房附近转悠,心里存着模糊的希望,希望发生点什么意外之事,来帮他们排忧解难。但是,什么也没发生,似乎上帝对这倒霉的囚犯不感兴趣。
这两个孩子还是像从前一样走到牢房窗户那儿,给波特递进去一些烟叶和火柴。波特被关在第一层,没有看守。
波特非常感激他俩,这更让他俩良心不安起来,就像把刀似的深深刺进他们心里。当波特打开话匣子时,他俩觉得自己是个十足的懦夫,极其胆小怕事。波特说:
“孩子们,你们对我太好了,比镇上任何人都好。我不会忘记的,我忘不了。我常自个儿念叨:‘我过去常给镇上的孩子们修理风筝之类的玩具,告诉他们去什么地方钓鱼最好,尽力和他们交朋友。可是现在波特老头遭难了,他们都把他给忘了。不过啊,汤姆没有忘,哈克也没有忘,只有他俩没有忘。’我说:‘我也不会忘记他们。’啊,孩子们,我干了件可怕的事情,却只能这么解释:当时我喝醉了,神志不清……现在,我要因此事被吊死,这是应该的。我想,这是应该的,也是最好的。我反倒希望这样。噢,咱们不谈这事儿了。我不想让你们难过,你们对我那么好。但是,我想对你们说的是,千万不能酗酒啊,那样你们就不会被关到这里了。你们再往西站一点……对……就这样!一个人遭此不幸,还能看到对他友好的面孔,真是莫大安慰啊!现在,除了你们,再也没有人来看我了,这是多么友好的脸蛋啊!你们一个爬到另一个背上,让我摸摸你们的脸吧。好了,咱们握握手吧。你们的手可以从窗户缝中伸进来,我的手太大,不行。这么小的手,没多大力气,可就是这小手帮了莫夫·波特很大的忙,而且无论多大的忙都会帮的呀。”
汤姆悲痛地回到家中,当夜做了很多噩梦。第二天、第三天,他在法院外转来转去,心里有种无法克制的想闯进去的冲动,可他最终还是克制自己留在外面了。哈克也同他一样饱受良心的煎熬,所以他们有意相互回避着。他们时常故意走开,可是又被这件惨案吸引回来。每当有旁听的人从法庭出来,汤姆就侧耳细听,但听到的消息都是忧心忡忡的,法网越来越无情地罩向可怜的莫夫·波特。第二天快结束的时候,镇上传言印第安·乔的证据确凿无疑,此案的审判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那天夜里,汤姆很晚才从窗子爬进来,上床睡觉。由于太过兴奋,过了好几个小时他才睡着。次日清晨,镇上的人都成群结队地向法院走去,因为今天是个不平常的日子。听众席上挤满了人,男女各一半。人们等了很久,陪审团才一个接一个入场就座,不一会儿波特带着手铐被押了进来,他面色苍白,一脸憔悴,神情羞惭,一副听天由命的样子。他坐在全场人都能看见的显眼处。印第安·乔也同样引人注目,却还是不露声色的样子。又过了一会儿,法官到了,执法官宣布开庭。接着,就听见律师们惯例地低头接耳和收拾文件的声音。这种即将开庭的迹象让人印象深刻又着迷。
现在,一个证人被带上来。他作证说,在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清晨,看见莫夫·波特在河里洗澡,并且很快就溜掉了。
原告律师问了一会儿,说:
“问讯证人。”
犯人抬眼看了一下,然后又垂下眼帘。他的辩护律师说:
“我没有问题要问。”
第二个证人称他曾在被害人尸体附近发现了那把刀。
原告律师说:
“问讯证人。”
波特的律师继续说:“我没有问题要问。”
第三个证人发誓他常常看见波特带着那把刀。
“问讯证人。”
波特的律师再次拒绝向这个证人提问。听众们开始有些恼火了,难道这个辩护律师不打算做任何努力就把他当事人的性命断送掉吗?
有几个证人都作证说波特被带到凶杀现场时有畏罪行为。被告律师依然没有盘问一句,就同意他们退出了证人席。
在场的人对那天早上坟地里发生的悲剧都印象深刻。现在,宣过誓的证人把一个个细节都讲了出来,不过他们无一受到波特的辩护律师的盘问。全场一片低语声,人们表示困惑和不满,结果却引起了法官的申斥。于是原告律师说:
“诸位证人宣誓作证,言简意赅不容置疑。据此,我们认定这起可怕的谋杀案,毫无疑问,系被告席上这个犯人所为。本案取证到此结束。”
可怜的莫夫呻吟了一声,他双手捂脸,来回轻轻摇晃身子,此时法庭上一片寂静,令人悲恸。许多男人都动容了,女人们也落下了同情的泪水。这时,辩护律师站起身来说:
“法官大人,本庭审讯之初,我们所言就涵盖了开庭审讯的目的,我们曾力图证明我的言外之意:我的当事人喝了酒,所以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干了如此可怕的事情。现在我改变了主意,申请撤回那篇辩护词。”然后他对书记员说:“传汤姆·索亚!”
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惊诧不已,同时莫名,连波特也不例外。当汤姆站起来走到证人席上的时候,人们都好奇地盯着他。因为受到过分惊吓,汤姆看起来有点不能自制。他宣了誓。
“汤姆·索亚,六月十七日大约半夜时分,你在哪里?”
看着印第安·乔那张冷酷的脸,汤姆的舌头僵住了,讲不出话来。听众们屏息敛气,可还是没听到任何声音。终于,过了几分钟,汤姆恢复了一点气力,勉强提高了声音,但仍只有部分人能听清他说的话:
“在坟地!”
“请你稍微大点声儿。别害怕,你是在……”
“在坟地!”
印第安·乔的脸上迅速闪过一丝嘲弄的笑。
“你是在霍斯·威廉斯的坟墓附近吗?”
“是的,先生。”
“大点儿声——距离多远?”
“就像我离您这个距离。”
“你藏起来了?”
“是藏起来了。”
“在什么地方?”
“坟边的几棵榆树后。”
印第安·乔的脸色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惊讶。
“还有别人吗?”
“有,先生。我是和……”
“别忙——等一下。先不要提及你同伴的名字。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会传问他的。你到那里去有带什么东西吗?”
汤姆有些犹豫和不知所措。
“说出来吧,孩子——别害怕。说真话总是让人敬佩的——带了什么去的?”
“就带了一只……呃,一只死猫。”
人们一阵哄笑,又被法官喝止了。
“我们会把那只死猫的残骸拿来给大家看的。现在,孩子,别害怕,把当时发生的事说出来,什么也别漏掉地说。”
汤姆起初有些吞吞吐吐,可是渐渐地,他越说越顺畅。没过多久,整个法庭都只有他的声音。每双眼睛都在注视他,人们张着嘴,屏住呼吸,兴致盎然地听他讲述这个传奇的经历,甚至都没注意到时间,这个恐怖而又魅力十足的历险迷住了全场听众。
到后来,汤姆心中积压的情感逐渐爆发,他说:
“医生一挥墓碑,莫夫·波特就倒在地上,印第安·乔拿着刀跳过来,狠狠给了一下……”
“哗啦——”印第安·乔闪电般朝窗口窜去,冲开所有阻挡他的人,跑了!
第四节良心的不安
汤姆又一次成为众人瞩目的英雄,令长辈们宠爱,同伴们羡慕。他的名字见了报,如获永生,镇上的报纸大肆宣扬了他的事迹。甚至有人相信,只要不死,他将来总有一天会当总统。
那些喜怒无常的无脑人们,又像以前一样把莫夫·波特当作老伙计了,对他非常亲密友好,其热情劲儿跟当初他们起劲凌辱他一样。但这毕竟还是好事,因此,我们还是不要吹毛求疵吧。
汤姆白天过得神气十足,看上去得意扬扬,可晚上依然在恐怖中度过。印第安·乔老是出现在他的梦中,目露凶光。天黑以后,无论多大的诱惑也无法吸引这个孩子走出家门。可怜的哈克也处于同样的不幸与恐怖中。汤姆在开庭审理此案的头一天,已经把全部经过都告诉了律师。虽然印第安·乔的逃跑使他不用出庭作证,但他还是极度害怕,害怕自己与此案有牵连的事会泄露出去。可怜的小家伙已经让律师跟他保证,替他保密,可那又有什么用呢?汤姆的嘴原本被可怕而庄严的誓词封住了,可后来因为良心的谴责,他又在夜晚去了律师家,把那可怕的经历全部抖搂出来。这样一来,哈克对人类的信任几乎荡然无存了。
白天,莫夫·波特的感谢使汤姆很高兴自己说出了真相,可一到晚上,他就懊悔自己未能守口如瓶。
有段时间,汤姆恐于印第安·乔永远逍遥法外,可另一半时间,他又害怕乔被捕。他深深感到,除非这个人死了,他亲眼看见对方的尸体,否则,他将永无宁日。
法院悬赏,整个地区都搜遍了,可还是没揪出印第安·乔。最后,从圣路易斯那些神通广大的非凡人物中,派来了一名侦探。他四处调查,摇头晃脑,看起来颇为厉害,终于取得了惊人的进展:他“找到了线索”!但是,总不能把“线索”当作sharen犯拉来绞死吧,所以在这位侦探完成任务返回之后,汤姆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安全感。
漫长的日子一天天地熬过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恐惧的心理负担也相应地稍稍减轻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