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冒险活动,探寻宝藏
生长健全的男孩长到一定时候就会萌生强烈的、到他处掘地寻宝的愿望。一天,汤姆也突生此念。他外出找乔·哈帕,但没有找到。接着又去找本·罗杰斯,可对方钓鱼去了。不久,他碰到了“赤手大盗”哈克贝利·费恩。这可真不错。汤姆把哈克拉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推心置腹地和他说了自己的打算。哈克欣然同意。凡是好玩又无须花本钱的冒险活动,哈克总是乐此不疲。他有足够的时间,正愁着没处花呢。
“我们去哪呢?”哈克问。
“噢,好多地方都行啊。”
“咦,难道到处都藏金匿银吗?”
“不,哈克,当然不是。财宝会埋在相当特殊的地方——埋在岛上,有的装在朽木箱子里,然后埋在一棵枯死的大树下,就是半夜时分树影照到的地方。不过,大多数情况是隐秘地埋在房子下面。”
“是谁埋的呢?”
“嘿,你想还会有谁?当然是强盗了!不然还是主日学校的校长吗?”
“不知道啊!换作我,我才不会把它埋起来呢,我会拿去花掉,痛痛快快潇洒一回。”
“嗯。但是,强盗们不这样干。他们总是把钱埋起来后就撒手不理了。”
“埋过以后他们就不再来找了吗?”
“不,他们想再找。可是,他们要么不是忘了当初留下的标志,要么就是死了。总之,财宝埋在那里,时间长了都上了锈。渐渐等到后来,就会有人发现一张变了色的旧纸条,上面写明如何去找那些记号。通常这种纸条要花一个星期才能读通,因为上面用的几乎全是些密码和象形文字。”
“象形?”
“象形文字!图画之类的玩意儿,并且那玩意儿看上去好像没有什么意义。”
“那你得到那样的纸条了吗,汤姆?”
“还没。”
“那你打算怎么去找那些记号呢?”
“我不需要什么记号。他们喜欢把财宝埋在闹鬼的屋子或是岛上,再不就埋在枯死的树下,并且那树有一根独枝伸出来。我们已经在杰克逊岛上找过一阵儿了,以后什么时候可以再去找找。在鬼屋河岸上,有间闹鬼的老宅,那里还有许许多多的枯树,而且是多得很呢。”
“下面全埋着财宝?”
“瞧你说的!哪会那么多!”
“可是你怎么知道该在哪一棵下面挖呢?”
“所有的树下面都要挖一挖啊。”
“唉,汤姆,这样干的话,那可得挖上一整个夏天呀。”
“噢,那又怎么样?想象你挖到一个铜罐子,里面装满一百块大洋,都上了锈,变了颜色,或者挖到一只箱子,里面全是钻石。你该作何感想?”
哈克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
“那可真是太棒了!简直棒极了!你只要把一百块大洋给我就行了,钻石就算了。”
“没问题。不过,钻石我是不会随便扔掉的。有的钻石一颗能值二十美元,还有的虽然不那么值钱,可是也值六角到一块的。”
“啊?是真的吗?”
“那当然啦!人人都这么说。你没见过钻石吗,哈克?”
“印象中好像没见过。”
“据说国王的钻石可多呢!”
“唉,汤姆,可我一个国王也不认识呀。”
“我知道呀。不过,你要是去欧洲,就能看到一大群国王到处乱蹿乱跳的。”
“乱蹿乱跳?”
“什么乱蹿乱跳?你这糊涂蛋!不是!”
“噢,那你刚才说他们什么?”
“胡闹啊,我的意思是说你会看见他们,当然不是乱蹿乱跳,乱蹿乱跳干什么?我是说你会看见他们,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到处都有国王,比如说那个驼背的理查老国王。”
“理查?他姓什么?”
“没有姓。国王只有名,没有姓。”
“没有姓?”
“确实没有。”
“唉,如果他们喜欢,汤姆,那也好。不过,我才不想当国王,只有名,没有姓,像个heigui似的。那我问你,你打算从哪儿动手?”
“我也不知道,我们先去鬼屋河岸对面的小山上吧,从枯树那里开始挖,你说好不好?”
“我同意。”
接着,他们就找到一把不大好使的镐和一把铁锹,踏上了三英里的路途。到达目的地的时候,两人已经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于是他们往就近的榆树下一躺,歇脚,抽烟。
“我喜欢干这活儿。”汤姆说。
“我也是。”
“喂,哈克,要是现在找到财宝,你打算怎么花你那份呢?”
“嘿,我就天天吃馅饼、喝汽水,有多少场马戏就看多少场,场场不落。我一定会快活得像神仙。”
“嗯,可你不打算攒点钱吗?”
“攒钱?干什么?”
“嘿,细水长流嘛。”
“噢,那没用的!我爸迟早会回到镇上,要是我不赶紧把钱花光,他一定会伸手抢我的钱的,而且他会很快把钱花得一个子儿不剩。那你打算怎么花你的钱呢,汤姆?”
“我要买一面新鼓,一把货真价实的宝剑,一条红领带和一条小斗犬,还要娶个老婆。”
“娶老婆?”
“是的。”
“汤姆,你——喂,你脑子不正常吧。”
“你会明白的。”
“唉,娶老婆,你可真傻冒透了。看看我爸妈,穷争恶吵!唉,他们见面就打。从我记事起他们就一直打个没完。”
“这是两码事。我要娶的这个女孩儿可不会跟我干仗。”
“汤姆,我眼里她们都是一样的,都会跟你胡搅蛮缠。你最好先多想想,我劝你三思而后行。这个妞叫什么名字?”
“她不是什么妞!是个女孩子。”
“反正都一样,有人喊妞,有人喊女孩——都是一码子事,一样的。噢,对了,她到底叫什么,汤姆?”
“以后再告诉你,现在不行。”
“好吧——以后就以后吧,只是你成了家我就孤独了哦。”
“怎么会呢!你可以搬过来跟我们一起住。咱们还是先别谈这些了,动手挖吧。”
他们干了半个小时,大汗淋漓却未果。他们又拼命折腾了半个钟头,还是一无所获。于是,哈克说:
“他们总埋得这样深吗?”
“有时候是的。不过也不总这样,一般不会。我想我们是不是没找准地方。”
于是,他们又换了个新地方开始挖。他们干得不快,仍是一无所获。可他们坚持不懈,又干了一段时间。最后,哈克倚着铁锹,用袖子抹了把额头上豆大的汗珠,说道:
“挖完这个还要到哪里去挖呢?”
“我想咱们可以到那儿去挖——卡第夫山上寡妇家后面的那棵老树下面。”
“那地方不错。不过,她会不会把咱们挖到的财宝据为己有呢,汤姆?那可是在她家的地上呀!”
“据为己有?说得倒轻松,叫她试试看。谁找到宝藏就归谁,这与谁家的地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种说法令人满意。他们继续挖。后来,哈克说:
“咱们肯定又挖错地方了。你看呢?”
“这就怪了,哈克。我不懂。有时候,巫婆会暗中捣鬼。我猜问题出在这里。”
“胡说!巫婆白天是没有法力的。”
“嗯,这话不假。我没想到这一点。啊!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了!咱们真是两个傻瓜!你得搞清楚夜半时分那个伸出的树杈影子落在什么地方,然后就在那里开挖才行啊!”
“可不是吗!真是的,我俩傻乎乎地白挖了一场。真该死,咱们得半夜三更跑到这儿来,路程还不近。你能溜出来吗?”
“我会出来的。咱们今晚非出来不可,要是给旁人看见这些坑坑洼洼,他们立刻就会知道有什么,就耗上这块地方了。”
“那我今晚到你家附近学猫叫。”
“好,咱们把工具藏到矮树丛里。”
当夜,两个孩子如约而来。他们坐在树荫底下等着。这是个僻静的地方,又值夜半,迷信的说法就是有些阴森森的。沙沙作响的树叶像鬼怪们在窃窃私语,暗影里不知有多少魂灵隐遁着,远处不时传来沉沉的狗吠声,一只猫头鹰阴森地厉叫着。他们给这种阴沉恐怖的气氛吓住了,很少讲话。后来,估摸时间到12点了,他们就在树影垂落的地方做了记号,开始挖起来。随着挖掘的深入,他们的希望开始涨潮,兴致越来越高,干劲也越来越大,坑越挖越深。每当听到镐碰到什么东西的声响时,他们的心都激动得怦怦狂跳,可每次又都不免失望。原来不过是碰到了一块石头或一块木头。汤姆终于开口道:
“还是不行,哈克,咱们又搞错了。”
“哎,怎么会呢?咱们在树影落下的地方作了记号,一点没错啊。”
“我知道,不过还有一点。”
“什么?”
“唉,咱们只是在估摸时间,它也可能太早或太迟了啊。”
哈克把铁锹往地上一扔。
“对,”他说,“问题就出在这儿,先别挖了,咱们根本搞不准时间,而且这事太可怕了,半夜三更的,在这么个鬼气森森的地方,老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盯着我。我都不敢回头了!前面也说不定有什么怪物在等着害我们呢,自一开始来这里,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唉,我也有同感,哈克。他们在树下埋财宝的时候,常常还会埋上一个死人作看守。”
“天!”
“是真的!我常听人家这么说。”
“汤姆,我不喜欢在有死人的地方晃荡。我们一定会遇到麻烦的,肯定会的。”
“我也不想打扰他们啊。说不定这儿会有死人伸出脑袋,开口说话呢!”
“别说了,汤姆!好恐怖!”
“嘿,可不是。哈克,我也觉得不对劲儿啊。”
“喂,汤姆,还是别在这儿挖了,咱们再到别处碰碰运气吧。”
“好吧,就这么办。”
“那去哪儿挖呢?”
汤姆思忖了一会儿,说:
“去那间闹鬼的屋子里挖。对,就这么办!”
“妈的,我不喜欢闹鬼的屋子,汤姆。唉,那里比死人还可怕。也许死人能说话,可他们不会趁你不注意披着寿衣悄悄溜过来,猛地从你背后探出身来龇牙咧嘴啊,可鬼就爱这么干。我可受不了这份惊吓,汤姆,没人受得了。”
“是呀。不过哈克,鬼怪只在夜间才出来。咱们白天去那里挖,不会碍事的。”
“嗯,话是不错。可是你知道,不管白天还是夜晚,都没人去那间鬼屋啊。”
“噢,大概因为他们不喜欢到一个出过人命案的地方去。可是除了夜里,那座房子周围倒没谁看见过什么,夜里也只有些蓝光在窗户那儿飘来荡去,不是总有鬼的。”
“可是汤姆,蓝光飘忽的地方,那后面一准跟着一个鬼啊。这是有道理的,因为除了鬼怪,没有人能点蓝色的火光啊。”
“是呀,这话没错。不过,既然他们白天不会出来,我们还怕什么呢?”
“那好吧。既然你这么说了,咱们就去探探那间鬼屋。不过,我想我们只是在碰运气。”
于是,他们开始动身往山下走。在他们下面的山谷中间——那间“鬼屋”,孤零零地立在月光底下,围墙早没了,地上杂草丛生,台阶半掩,烟囱倾坍,窗框空荡荡的,屋顶一个犄角也塌掉了。
这两孩子瞪大眼睛看了一会儿,想看看窗户边有蓝幽幽的火光飘过没有。在这种特定的氛围里,他们压低了嗓音说话,尽量靠右走,远远躲开鬼屋,终于,他们穿过卡第夫山后的树林,一路走回家去了。
第二节鬼屋
第二天,大约是中午,他们到那棵枯树前来拿工具。汤姆急不可耐地想到那个闹鬼的屋子里去。显然哈克也想去,可他突然说:“喂,我说汤姆,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汤姆脑子转了转,合计了一下日子,接着迅速抬起眼睛,露出很惊讶的表情。
“天啊!哈克,我还真没想到这一点呢!”
“嗯,我也是的,不过我刚忽然想起今天是星期五。”(星期五是耶稣基督受难的日子,所以基督徒们认为星期五很不吉利。)
“该死!哈克,得仔细点才行。我们在这个日子干这种事,可能是自找麻烦呢!”
“你说是可能。应该说一定!要是换成别的日子,可能还有救,可是今天不成啊!”
“傻子都知道啊!不过哈克,我想除了你之外,还有别人明白这个道理。”
“哼!我说过就我一人明白吗?光星期五还不够。昨天夜里,我做了个糟糕透顶的梦——梦见了老鼠。”
“真是胡闹!一定是要倒霉了。它们打起来了吗?”
“没有。”
“嗯,那还行。哈克,梦见老鼠但没梦见它们打架,说明要有麻烦事了。我们要特别、特别小心,设法避开它就行。今天就算了,去玩吧。哈克,你知道罗宾汉吗?”
“不知道。他是谁?”
“嘿,这都不知道。他是英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也是最好的——他是个强盗。”
“哇,真了不起,我要也是就好了。他抢谁呀?”
“他劫富济贫,抢的都是郡长、主教、国王那样的富人。他不但不骚扰穷人,还跟他们平分抢来的东西。”
“嗯,他是个好汉。”
“那还用说,哈克。噢,他真了不起。我从来没见过像他这样高尚的人。我敢说现在没有这样的人了,肯定是的。他一只手背在后面都能把所有人打倒,他要是拿起紫杉木弓,一英里半外就能射中一角的硬币,百发百中。”
“紫杉木弓是什么?”
“不知道,就是一种弓吧。他要是没打到十环的水平,就会坐下来哭,还要咒骂。哈,我们来演罗宾汉吧,好玩极了。我来教你。”
“好的。”
于是,他们玩了一下午罗宾汉游戏,边玩边忍不住朝那间闹鬼的房子看上一两眼,不时地讨论第二天到那里去会发生的情况。太阳西沉时,他俩顺着长长的树影往家走,很快就消失在卡第夫山的树林中。
星期六,中午刚过不久,他俩又来到那棵死树旁。他们先在树荫下抽了一会儿烟,聊了几句,然后又在剩下的洞里继续挖了几锹。当然,这样做并非出于抱了多大希望,只因汤姆说过,有许多回挖宝的人离宝贝只有六寸了,结果还是让别人一锹给挖走了。不过这一次,他俩没那么幸运了,最后他们扛起工具走了。他们很看重财宝,但是就挖宝而言,他们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
片刻之后,他俩熟悉了这个地方,不再像刚进来时那么害怕了。于是,他俩仔细地审视了一番,惊奇之余又十分佩服自己的胆量。接着,他们决定上楼看看——有点背水一战的味道。他俩相互壮着胆,把手中的家伙扔到墙角就上了楼。楼上的景况与楼下一样破落。他们很快发现墙角那儿有个壁橱,里面似乎有点看头,可结果仍是一无所获。此时他们胆子渐渐大起来,勇气十足。可是正当他俩准备下楼动手时——
“嘘!”汤姆说。
“怎么回事?”哈克顿时煞白了脸,悄悄问道。
“嘘——那边,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天啊!我们快逃吧!”
“嘘——别动!他们正朝门这边走来。”
他们俩趴在楼板上,眼睛盯着木节孔,静静等着,同时心里恐惧得要命。
“他们停下了,不——又过来了……来了!哈克,别再出声,天!真希望我不在这里!”
进来的是两个男人,两个孩子低声接耳道:“一个是那个又聋又哑、近来在镇上露过一两次面的西班牙老头,另一个是陌生人。”
陌生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脸上表情让人难受;西班牙老头披了条墨西哥花围巾,脸上长满密密麻麻的白色络腮胡,头戴宽帽,长长的白发垂下来,鼻子上架了一副绿色眼镜。进屋后,陌生人低声在说什么,两人面朝门,背对墙,坐在地板上,陌生人继续说着,神情也没那么紧张了,话也越说越清楚:“不行,”他说,“我琢磨了很久,还是不想干,太危险了!”
“危险!”那个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咕哝道,“没出息!”两个孩子顿时都大吃一惊。
这个声音吓得两个孩子都喘不过气来了,抖个不停——是印第安·乔的声音!沉默了一会儿,乔说:“我们干的事够危险,可并没有出差错的。”
“那不一样,那是在河上面,离得远,附近又没有人家,我们试了没干成,也不会有人知道。”
“再说,哪里还有比白天来这儿更危险的呢?谁见了都会起疑心。”
“这我知道。可是自从干了那件傻事后,就再没有比这更方便的地方了。我也要离开这所烂房子,本来昨天就想走,可是那两个可恶的小子在山上玩儿,看这里一清二楚,想溜是不可能的。”
“那两个可恶的小子”一听就明白了,因此更是抖个不停。想到他们打算周六再行动,觉得很是幸运,心里想,虽然等了一年,可也心甘情愿。
那两个男人拿出一些食品作为午饭,印第安·乔沉思了许久,说:“喂,小伙子,你回到你该去的河上面去吧,等我的消息。我得进一趟城,去探探风声。等我觉得安然无事时,咱们再去干那件危险的事情,完事后就一起到得克萨斯州去!”
有了这个令人满意的决定,两人随即打了个哈欠,印第安·乔说:
“我困得要命!轮到你望风了。”
说完他就蜷着身子躺在草上,很快就打起鼾来,同伴推了他一两次,他就安静了。不久,望风的也打起瞌睡来,他的头越来越低,终于,俩人纷纷打起鼾来。
两个孩子深深地吸了口气,谢天谢地!汤姆低声说:
“机会来了!快点!”
哈克说:“不行,要是他们醒过来,我就死定了。”
汤姆催他走,可是哈克还是不敢动。结果汤姆慢慢站起身,轻轻地一人往外走去。可他每迈一步,那摇摇晃晃的破楼板就吱吱作响,吓得他立即趴下,装死一样,不敢再动一下,这两个孩子躺在那里,一分一秒数着时间,好似度日如年,直到看到日落西山,他俩终于觉得日子熬到了头,心中充满了感激。
这时,有一个人的鼾声停了。印第安·乔坐起身,朝四周张望。同伴的头垂到膝上,他冷冷地笑笑,一脚把他踹醒了,然后对他说:
“喂,你就是这样望风的吗?幸亏没发生什么。”
“天!我睡过去了吗?”
“伙计,差不多该开路了,剩下的那点油水怎么办?”
“像以前一样,把它留下,等去南方的时候再捎上它——背着六百五十块银元跑路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行,再来一次也没什么。”
“不,得像以前一样——晚上来。”
“对,不过,干那件事可能要等很长时间,弄不好会出差错的,而且这地方并非绝对保险——我们干脆把它埋起来——埋得深深的。”
“有道理!”同伴附和道。说完,他走到屋子对面,膝盖顶地,取下一块后面的炉边石,掏出一袋丁当响的袋子,自己掏出二三十美元,又给了印第安·乔拿了那么多,最后,他把袋子递给乔,此时乔正跪在角落边,用猎刀在挖东西。
此刻,两个孩子早已把恐惧和不安抛到了九霄云外。他们按捺住心中的喜悦,观察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这是运气!想都不敢想的好运气!六百块能让五六个孩子都变成阔佬!真是寻宝碰到好运气,不费吹灰之力!到那里一挖,准没错!他俩不时地捅捅对方,意思非常明了。“噢,现在你高兴我们呆在这里是对的了吧!”
忽然,乔的刀碰到了东西。
“喂!”他说。
“是什么?”他的同伴问道。
“快要烂的木板——不对,肯定是个箱子,快帮忙,看看是做什么用的。很容易的,我已经将它弄了个洞。”
说着,他伸出手把箱子拽出来——
“伙计,是钱!”
两个男人仔细端详满手的钱币——是金币。上面的两个孩子也和他们一样激动,兴奋不已。
乔的同伴说:
“得赶快挖。我刚看见壁炉那边拐角处的草堆里有把生了锈的铁锹。”
他跑过去拿来两个孩子的工具:十字镐和铁锹,挑剔地端详了一番,摇摇头,咕哝了两句,然后开始挖起来。箱子很快就被挖了出来,外面包着铁皮,不太大,经过岁月的侵蚀,已经没有以前那么牢固。那两个男人对着宝箱,喜滋滋的,不予言表。
“伙计,箱里有一千块钱。”印第安·乔说。
“以前常听人说,有年夏季,莫列尔那帮人来过这一带活动。”陌生人说。
“这事我知道。”印第安·乔说,“我看,倒是有点像那么回事。”
“现在你不用去干那个活儿啦!”
混血儿皱起眉头。他说道:
“你不了解我,至少你不全了解那件事。那不是抢劫,而是复仇啊!”他目露凶光,“这事你得帮我,干完活就到得克萨斯州去,回去看看你老婆和孩子们,等我消息。”
“好——要是这样,那这箱金币怎么办?还埋在这里?”
“对(楼上顿时欢天喜地)!不!好家伙!绝对不行(楼上瞬间垂头丧气)!差点忘了,那铁锹上还有新泥呢!(两个孩子一听心都快跳出来了)这里要锹和镐头干什么?谁拿来的?人呢?听见有人吗?看见有人吗?好家伙,还得把箱子埋起来,难道让他们回来发现这里有人动了土?不行,绝对不行,咱们得把箱子拿到我那里去。”
“太对了,为什么不呢?早该想到这个,你是说拿到一号去?”
“不,是二号,十字架下面,别的地方不行,没有特别的地方了。”
“行,天快黑了,可以动身了。”
说完,印第安·乔站起身来,在窗户前来回走动,小心观察着外面的动静,然后他说:
“谁会把锹和镐头拿到这里呢?你说楼上会不会有人?”
两个孩子被吓得大气不敢出。印第安·乔手上拿着刀,站在那里,犹豫了片刻,转身向楼梯口走去,孩子们想起了壁橱,可此时却一点力气也没有。
地板吱吱嘎嘎地响着,乔上了楼梯,情况万分危险。危急时刻,两个孩子坚定了决心——他俩刚作势准备往壁橱跑,就听见“哗——”的一声,印第安·乔连人带朽木板一下子掉进了地上的烂楼梯木头堆里。他边骂边站起身来,这时,只听他的同伴说:
“骂也没用,楼上要真有人,就让他待在上面吧,没人在乎的,他们要是现在跳下来找茬儿,没人反对的,一刻钟后天就黑了,愿跟就让他们跟好了。我无所谓。我想,把东西扔在这里的人,一定看见我们了,以为我们是鬼,我打赌他们还在逃跑。”
乔咕哝了一阵,觉得同伴说得有理,得趁天黑之前抓紧时间,收拾收拾东西好离开。随后他俩在渐渐沉下去的暮色中溜了出去,带着宝箱往河那边走去。
汤姆和哈克站起来,虽然很累,但舒服多了,他俩从房子的木条缝中盯着那两个人的背影——跟踪他们?不行!从屋子上平安下来,还没扭伤脖子,再翻过山顺着小路就能返回城中,这已经是不错的事情了。他俩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埋怨自己,怪自己运气不好,才把那该死的锹和镐头带到这里来。要不是这两样工具,印第安·乔就不会起疑心,他会把装金币的箱子还藏在这里再去报仇,等回来后会伤心地发现东西不翼而飞了。唉,怎么想到把工具带到这儿来呢!真是该死!倒霉透顶!
他们打定主意,等那个西班牙人进城刺探、伺机报仇的时候,一定要盯梢他,跟着他到“二号”去,不管上天入地,都要跟着去。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汤姆的脑子里。
“报仇?哈克,他们要是指的是咱俩,可怎么办啊?”
“噢——别讲了!”哈克差点昏过去。
他俩又仔细商量了一番,就当他指的是另外的人,但至少是指汤姆,因为只有汤姆在法庭上指证过他。
只有汤姆一人陷入了危险,这确实让他感到不安,非常不安。他思忖着,要是有个同伴,多少会好受些吧。
第三节忐忑不安的跟踪
那晚,汤姆一夜没睡好,白天的历险被带入了梦乡。他在梦中四次抓住了宝箱,可是当睡梦结束,他醒来面对的还是那不幸的严酷现实:宝箱化为乌有,他两手空空。一大早,他躺在那儿,回想着伟大的冒险,感觉那些事件越发模糊,越来越远,就像是在另一个世界里发生的,又像是很久很久以前发生过的,然后他突然觉得这次大冒险肯定是一场梦!其强有力的证据就是他见到的金币数量太多,无法当真,以前他从未一下子看过五十块。他和同龄的孩子一样,认为那些几万元、成千上万元,都只不过是谈谈而已,根本不存在那么大数目的钱。他从未想过谁真能拥有一百美元这样大数目的钱。他甚至认为埋藏的那部分财宝,只是一把真分币和一堆可望不可即的块票而已。
可是越想,冒险的事情就越清晰,他开始觉得这也许不是梦,而是真的。他决定弄个水落石出,于是三口两口吃完早饭后他就去找哈克了。
哈克坐在一条平底船的船舷上面,两只脚没精打采地浸在水里,看上去忧心忡忡的样子。汤姆决定让哈克先开口谈这件事。他要是不提,就足以证明上次的冒险只是一场梦。
“哈克,你好!”
“喂,你好!”
一阵沉默。
“汤姆,要是把那该死的工具放在枯树边,我们就能拿到钱了!唉,你说糟不糟糕!”
“不是梦,是真的!不知怎么,我倒希望它是个梦。”
“什么不是梦?”
“噢,就是昨天那件事,我一直半信半疑以为是个梦。”
“梦?要不是楼梯倒了,你会做更多的梦!我一夜梦得够多的了,那个独眼的西班牙鬼子一直追我,该死的家伙!”
“不不,别咒他死,要找到活人!把钱追出来!”
“汤姆,我们找不到他的,人发财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而这次发财的机会又错过了。可是,要是见到他,我非发抖不可。”
“是,我也会发抖,不过无论如何得见到他,就是去二号也要把他挖出来。”
“二号?对,就是,我也在想这事,可还理不出头绪,你有何高招?”
“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太难了,想不出来。哈克,那会不会是门牌号码?”
“太对了!不,汤姆,那不是门牌号,这么小的镇子,就这么巴掌大一块,根本用不着什么门牌号码。”“对,有道理。让我再想想,可能是房间号,客栈里的,你知道吧。”
“噢,你真是太对了!这里只有两家客栈,会弄明白的。”
“哈克,在这儿等我回来。”
汤姆出去了,他不喜欢在公众场合和哈克在一起。半个小时后,他在那家较好的客栈里发现,一个年轻的律师长期住在二号,到现在都没走。可在那家较差的客栈,二号却是个谜。客栈老板的年轻儿子说,二号一直锁着,除了晚上从没有人进出,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觉得有点好奇,以那房子“闹鬼”为由来回答自己的好奇心。
他还注意到前天晚上,二号有灯光。
“哈克,这就是调查结果。我想咱们要找的就是这个二号。”
“我想也是的,汤姆。你打算怎么办?”
“让我想想。”
沉思很久之后,汤姆说:
“听着,二号后门通往客栈和旧轮窑厂之间的窄巷子。你去把所有能找到的门钥匙全弄来,我去偷姨妈的,天一黑我们就去逐门试。你还要注意印第安·乔的动静,他说过要溜回城里打探虚实,以便伺机报复。要是看见他,就跟踪他,他要不进二号,那就不是这个地方。”
“天!一个人跟着他,我不干!”
“是晚上!他肯定看不见你!即便看见了,也不会多想。”
“好吧,如果是晚上去,我想可以,不过也说不准,试试吧。”
“要是天黑的话,哈克,我会跟着他的。他也可能看到复仇无望,会想先把钱弄到手。”
“说得对!汤姆,说得对!我去盯着他,一定去,就这么定了!”
“这才是好样的!要坚定呀哈克,我就很坚定。”
第四节追踪,汤姆发现新线索
那天晚上汤姆和哈克准备去冒一次险。他俩在客栈附近转悠到九点后才开始行动。一个在远处注视着小巷子,另一个盯着客栈的门。巷子里没人来往,进出客栈的人里也没有那个西班牙人的影子。这个晚上不太黑。汤姆回家前和哈克约好,要是夜色不错的话,哈克就出来学猫叫,他听到后就溜出去用钥匙开门。可那晚天没有夜光,哈克十二点左右结束望风,到空糖桶里睡觉去了。
星期二,他们遭了同样的歹运,星期三也是。到星期四晚上,天终于有了起色。汤姆提着姨妈的洋铁旧灯笼,拿了条遮灯光的大毛巾,趁机溜了出去。把灯笼藏在哈克的糖桶里,他开始望风。午夜前一小时,客栈关门了,连仅有的灯光也熄灭了。西班牙人没露面,巷子里也无人走动,一切安静无事。夜色深深,万籁俱静,偶尔由远处传来的一两声雷声。
汤姆拿起灯笼,在糖桶里点亮后用毛巾将之紧紧围住。夜幕中,两个探险者蹑手蹑脚朝客栈走去。哈克在放哨,汤姆摸黑进了巷子。哈克焦急地等待着,好一阵工夫,心头好像压着座大山。他希望能看到灯笼的闪光,这虽然让他害怕,但至少说明汤姆还活着。汤姆好像已经走了有好几个小时了。他一定是昏了,或者死了,又或许因害怕和兴奋心脏炸裂了。不安中,哈克已不知不觉地走进那条小巷,他心里诚惶诚恐,时刻准备着不测的降临,他快吓得背过气去了。事实上他已没有多少力气了,只能一点点呼吸。唉,这样下去他会心力衰竭的。这时,灯光突然一闪,只见汤姆狂奔着从他身边跑过。
“快逃!”他说,“逃命!”
他不必再重复,一遍就够了,没等汤姆再说下去,哈克已经飞速地冲出去了,并且都一气跑到村头旧屠宰场的空木棚处才停下来。刚到屋檐下,风暴就来了,很快,大雨倾盆而下,汤姆一缓过气就说:
“哈克,好恐怖。我尽量轻轻开门,试了两把钥匙,弄得声音哗哗直响,吓得我气都不敢出,钥匙也转不动了。后来,不知怎的,我抓住门柄,门竟然开了——原来没上锁!我忙跳了进去,扯下灯笼上的毛巾——我的妈呀,差点没吓死我。”
“什么?汤姆你看见了什么?”
“哈克,我差点踩上印第安·乔的手!”
“怎么会!”
“没错!他躺在那儿,睡得很熟,眼睛还贴着那块纱布,手臂摊开。”
“上帝啊,你干了什么?他醒了吗?”
“没醒,动也没动。我想一定是喝醉了,抓起毛巾就往外跑!”
“要是我的话,连毛巾都不要了。”
“不行啊。丢了毛巾,姨妈会让我好受的。”
“喂,汤姆,见到那箱子了吗?”
“哈克,当时哪有时间看呀,没看到箱子,也没看到十字,除了在印第安·乔身边的地上有一个瓶子和一只洋铁杯外,别的什么也没看见了。对了,还看到屋里的两只酒桶和一堆瓶子,你明白了吧,哈克,你说说,那间闹鬼的房子到底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
“闹鬼,闹的是酒鬼!大概所有的禁酒客栈都有个闹鬼的房间,哈克你说是不是?”
“嗯,我想你是对的。谁也想不到有这样的怪事吧!可话说回来,汤姆,现在印第安·乔还醉着,正是拿箱子的好机会啊!”
“说的是!不过,你去试!”
哈克哆嗦了一下。
“不——我看不行。”
“我也觉得不行。哈克,一瓶酒是醉不倒他的,他身边要是有三瓶,那他肯定烂醉,我也敢去试一试了。”
汤姆沉思很久后,开口说:
“哈克,听着,只要印第安·乔不走,我们就别试,太吓人了。我们要是每天晚上都盯着点,那肯定能看到他出来,到时只要他一出来,我们就闪电般冲进去,抱了箱子就跑。”
“行!赞成!我一夜从黑到亮,每天晚上看,你负责去抱箱子。”
“好,就这么定了。你到琥珀街去,过一个街区,要学猫叫。要是我睡着了,就往窗上扔小石头叫醒我。”
“没问题,这真是太妙了!”
“哈克,风暴停了,我要回家去了。再过一两个小时,天就亮了,你再坚持看守完这段时间,行吗?”
“我说过的,汤姆,我愿意干。我愿意每晚去盯那家客栈,盯一年都行,白天睡觉,晚上盯整夜。”
“这就好,那你打算睡在什么地方呢?”
“本·罗杰斯家的干草棚里。他让我睡,他爸爸用的那个黑人——杰克叔叔,也让我睡。只要杰克叔叔要我干活,我就帮他提水。有吃的的时候,我要,他也会给我一点。他真是个好人,汤姆。他喜欢我,我从不对他摆架子,有时还会坐下来和他一起吃饭。不过不要跟别人讲啊!人饿的时候,就管不了那么多了,有吃的就行,什么事都愿意干。”
“好,白天要是没你的事儿,你就睡觉,我不会来烦你。晚上要是有事,就赶紧跑到附近去,学声猫叫就行。”
第五节印第安·乔的复仇
星期五的一大早,汤姆就听到了一个好消息:撒切尔法官一家前天晚上又回到了镇上。现在印第安·乔和那份财宝退居第二位,贝基成为汤姆的全部兴趣。他见到了她,两人和一群同学捉迷藏,玩“守沟”游戏,玩得很痛快。另外贝基一直央求着撒切尔夫人,要她答应贝基第二天去野餐,撒切尔夫人老早答应过的,可一直没有兑现,现在终于同意了。孩子的欢乐无止无境,汤姆也不例外,太阳还没有落山,请帖就被送出去了,村里的年轻人立即忙活起来,激动地等待着欢乐一刻的到来。汤姆也非常激动,直到很晚才睡着,一直等着哈克的“猫”叫,如果得到财宝,好在第二天野餐时拿出来给贝基和所有参加野餐的人一个惊喜,可是他的愿望落空了,他等啊等,也没有听到任何“猫”叫声。大约在十点、十一点左右,撒切尔法官家门口便聚集了一群快乐疯的孩子,都等着出发。照例大人们都不参加这样的野餐以免扫了孩子们的兴。因为有几个十八岁的姑娘和二十三岁左右的小伙子在里面,所以家长们会很放心。他们租了那只老蒸气渡船,随后,那群欢闹的孩子提着盛满吃的的篮子排着队走上大街。希德病了,没法参加,玛丽留在家中陪他。临走时撒切尔夫人对贝基说:
“孩子,要是回来晚了,你可以去离码头近的女生家去住。”
“嗯,好,妈妈,那我就到苏珊·哈帕家去住。”
“行,到人家注意点,要有礼貌,别调皮啊!”
他们走了,路上汤姆对贝基说:
“喂,贝基,不要去哈帕家了,我们爬上山直接到道格拉斯夫人家。她家有冰激凌,多得不得了,她见到我们,一准喜欢得要命。”
“哇,太棒了!”
贝基又想了片刻后说:
“可是,如果妈妈知道了怎么办?”
“不用担心,她不会知道的。”
她想了想,不情愿地说:
“我看这不太好——”
“放心好了,我敢打赌要是她想到这个地方,她肯定会同意的,我知道她会的!因为她只希望你平安无事啊。”
道格拉斯夫人十分热情好客,孩子们都非常想去,再加上汤姆的巧言说服,最后,他们一致协定:决不向任何人透露今天晚上的行动计划。汤姆忽然又想到哈克说不定会来给自己发出信号。想到这儿,他的劲头被打消了不少。他不想放弃到道格拉斯夫人家中去玩儿的机会。为什么不去呢?他想,前天晚上没有信号,怎么就会偏偏今晚有信号呢?财宝不知道有谱没谱,而今天晚上的欢乐却近在眼前。因此他决定不管那么多了,好好玩一场再说,今晚过后再去想财宝的事情。
大约在离镇上三英里的地方,渡船停泊在树木丛生的山谷口旁。孩子们一窝蜂地涌上岸,不久,树林中、高崖处都回荡着孩子们欢乐的笑声,什么能让他们感到好玩儿,他们就玩什么。那些乱跑的小家伙,跑累了回到营地,见到好吃的东西口味大增,狠狠地吃了一顿。饭后,他们坐在树荫下休息闲谈,边说话边恢复体力,突然有人大喊:
“谁想去洞里玩儿?”
大家都响应要去。大家拿出好多捆蜡烛,欢快地开始往山上爬。洞口在山坡上,其形状像个大写的字母a。洞门是个巨大的橡木门,并没有上门闩,里边有个小室,很阴森,寒气逼人,墙壁是天然的石灰岩,上面的水珠晶莹透亮。站在这黑暗幽深的地方,看着阳光下绿莹莹的山谷,真是既浪漫又神秘。没过多久,大家便遗忘了这里的怡人景致,又嬉闹起来。有人点亮了蜡烛,即刻就有人去抢,随后就是一阵喧闹的你争我夺,没过多久蜡烛要么被打翻,要么就被吹灭,接着是一阵哄笑,又开始新的喧闹追逐。可是孩子们的兴趣总是那么短,随后大家便沿着主要通道往前走,烛光几乎能达到离头顶六十英尺的两壁相连的地方,烛光照得高耸的石壁模模糊糊。这条主通道宽不过八到十英尺,每隔几步两旁便有高耸而又狭窄的新的通口,因为麦克道格拉斯山洞是个有名的通道交错的大迷宫,谁也不知尽头在何处。据说在这错综复杂的通道和崖缝中即使走上几昼夜也找不到山洞的尽头,如果你一直往下走,往深处里去,大迷宫套小迷宫,你永远也走不到头。没有人真正熟悉这个山洞,而且要熟悉它也是件不可能的事。很多人都知道一点,一般没人敢再往里边多走一点,汤姆·索亚和别的人一样,对这个山洞并不熟悉。
这群孩子沿着主通道大约走了四分之三英里,然后三三两两钻进了不同的岔道,在阴森的长廊里乱跑,在通道转换的地方相互偷袭。小队的人可以互相联通,半个小时内不会迷路。
渐渐地,孩子们零星地回到洞口,累得喘着气,心里很高兴,满身都是蜡烛油和泥土,他们完全沉浸在无止境的快乐之中。出了洞,他们才吃惊地发现自己光顾着玩,没看时间,现在天马上就要黑了。钟已当当地敲了半个小时,就这样,孩子们结束一天的游玩,很浪漫,也很尽兴。当渡船载着这些兴高采烈的孩子们起锚时,除等待一天的船老大外,没人感觉在浪费时间。
渡船的灯光一摇一闪地从码头边经过时,哈克已经开始守夜了。船上的那群年轻人现在都很累了,静静地待着,没有人说话。哈克看着它渡过,不知道是什么船,随后他也不再想船的事了,专心致志地守他的夜。天色越来越暗,夜空上起了云,十点钟的时候,车流停息,灯火也开始慢慢熄灭,行人也都散去,整个村庄进入了静静的梦乡,只有哈克,还在独自一人等待,与魔鬼做伴。十一点钟,客栈的灯也熄了,到处一片漆黑。哈克等了好久,等得乏人,可仍无动静,他开始不想等下去了,在这守着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回去睡觉算了。
突然,他听到了动静,马上机警起来,轻轻关上门,连跑带跳地来到砖厂拐弯处,这时两个男人一掠而过,其中一人腋下还挟着件东西,一定是宝箱!他们这是在转移财宝啊!现在不能叫汤姆了,否则,那两个人会跑丢。一旦跑丢了,也许再也找不到他们。哈克死死盯着他俩,跟在他们后边,靠夜色来掩护自己。心里想着,得光脚溜出去,像猫似的跟在那两人后面,离得不远不近才行,始终保持着能看见他们的距离。
就这样,他们顺着沿河的街道走了三个街区后,就向左转上了十字街,然后径直往前,走到了通向卡第夫山的那条小路。接着,他们又上了这条路,经过住在半山腰的威尔斯曼家,又一直往上爬。好吧,哈克心里想,他们肯定会把宝箱埋在石坑里。可他们却又经过石坑,爬上了山顶,一头钻进了灌木丛生的一条小路,一下子就消失在黑暗中了。哈克紧跟着靠上去缩短了距离,因为那两人现在绝不会看见他。他一阵小跑,又担心跑得太快;随后又放慢脚步,向前走了一段路后,停了下来,听一听,除他呼呼的心跳声外,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突然,山那边传来一阵猫头鹰的叫声——好不祥的声音!脚步声没有了,老天啊,那两人不见了!他正想拔脚去追,这时大约在不到四英尺的地方,听到有个男人在清嗓子。哈克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他站在原地,吓得直发抖,仿佛要摔倒在地。他知道他具体所在之处。现在他在离道格拉斯夫人家的阶梯口不到五步远的地方。这样很好,就让他们在这里埋宝吧,很好找的地方。
一个很低很低的声音传来,是印第安·乔的声音:
“她家里也许有人,你看,这么晚灯还亮着。”
“我怎么看不到什么灯光啊。”
一个陌生人的声音——那个闹鬼的房子里的陌生人。哈克的心里突然一阵冰凉,他们要复仇!他这时的唯一念头就是溜走,他突然想起道格拉斯夫人不止一次地待他很好,这两个家伙要是想谋害她怎么办呢?他真希望自己有勇气去跟她报个信,可他知道他不敢,因为那两个残忍的家伙可能会把他逮住。在那陌生人和印第安·乔的谈话间隙,好多念头在他脑子里飞逝而过,乔接着说:
“那是因为树丛挡住了你的视线,你往这边看——这下看到灯光了吧,对不对?”
“是的,看到了。我觉得确实还有其他人在那,最好别干了吧。”
“回去?那怎么行,再说我就要离开这个地方,再也不会回来了,如果放弃,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了,再跟你说一遍,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我根本不稀罕她的钱,钱都归你。我痛恨的是她的丈夫,他对我太刻薄了,多次虐待我。他做治安官的时候,曾说我是流氓,还不止这些哪,他对我的残忍无法数出。他让人像打黑人那样用马鞭抽我,就在监狱的前面抽我,让全镇人都看见!那耻辱,你懂吗?现在他死了,倒便宜了他,不过他欠我的我一定要从他夫人这里得回来。”
“啊,可别杀她,我不要sharen!”
“sharen?谁说过要sharen?要是他在,我真要杀了他。现在他不在了,我想报复他的女人,但用不着要杀了她——那样太蠢了,我要毁了她的容,扯开她的鼻孔,再把耳朵弄个裂口,让她看上去像个猪。”
“天哪,你这样做——”
“给我闭上嘴!这样对你最保险。我把她绑在床上,如果她因流血过多死了,能怪我吗?即便是她死了,我也不会手软。老兄,这事你得帮帮我——叫你来就是干这个,我一个人也许干不了。你要是敢不干,我就宰了你,明白吗?即便你不帮我,我也要治死那个女人——这样一来,绝不会有人知道这事是谁干的。”
“好,我听你的,这就去干。赶紧动身,我现在浑身发抖。”
“现在下手?没看见吗,还有外人在呢?听着,现在还不行,得等灯灭了才能动手——不能着急。”
随后两人一阵沉默,这沉默要比任何口头上说sharen还要恐怖。哈克屏住了呼吸,小心翼翼地往后退。每退一步,他都单腿用力,身子先往一边倾,然后又往另一边倾,有时差点倒地,然后又倍加小心地站稳,接着又以同样的方式,冒同样的危险再挪另一只脚。他就这样左右轮换着往后退——突然他踩断了一根小树枝!他吓得魂都快飞出来了,憋住气,听了听。还好,没有异样的响声——周围还是一片安静。他激动地谢天谢地,现在他退回到了来时的小道上,转身时非常非常小心,好像是一艘船在慢慢地掉头——然后步伐敏捷但又谨慎地往回走去。到了石坑那边,他觉得安全了,拔腿就飞跑起来。一口气跑到威尔斯曼家门口才停下。他用力地敲门,只见老人和他那两个健壮的儿子从窗户里探出头。
“是谁在敲门?你想干什么?”
“快开门!快开门!我会全告诉你们。”
“嗯?你是?”
“哈克贝利·费恩——快点,让我进去!”
“确实是哈克贝利·费恩,不过,冲这名字,不会有多少人家愿意给他开门。不过,先不管这些,孩子们,快去开门让他进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请别告诉别人说是我讲的,”哈克进门就说,“请您务必保密,否则他们一定会要我的命。但道格拉斯夫人对我很好,我一定要讲出来,也敢讲出来,您一定要对我保密啊!”
“哎呀,他确实有重要的事儿要讲,否则不会这样的!”老人大声说,“孩子,说出来吧,我们都不会说出去的。”
三分钟后,夜色中,老人和他那两个健壮的儿子带着武器上了山。他们手里拿着武器,踮着脚进入了那条灌木小路。哈克只跟他们走到这,就没再继续往前走。他躲在一块大圆石后面,担心地听着。一阵沉默后,哈克等急了,突然,传来巨大的baozha声和一阵喊叫声。
哈克没等了解具体详情,吓得跳了起来,拼命地往山下跑去。
第六节汤姆和贝基山洞被困
星期天早晨,天刚刚蒙蒙发亮,哈克就摸着黑上了山,轻轻地敲了威尔斯曼家的门。此时,里面的人还在睡觉,但是,由于夜里那桩惊人之事,大家都变得十分警觉,窗户里传出了一个声音:
“谁呀?”
哈克有点惊魂未定地答道:
“哈克贝利·费恩!请让我进去。”
“噢,是你呀,只要是你,白天、黑夜都欢迎!”
这个可怜的流浪儿从来没听过这样的话,这也是他有生以来听到的最自豪的一句话。在他的记忆里,好像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欢迎”一词。门很快被打开了,哈克走了进去。主人很有礼貌地请哈克坐下,他们很快便收拾完毕。
“亲爱的孩子,你一定饿坏了吧。我们早把早饭做好了,现在咱们可以好好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饭了,我和孩子们还盼望着昨晚你会到我们家过夜呢!”
“当时我很害怕,”哈克说,“一听见枪响我就跑了,一口气跑了三英里。不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现在我回来就是想问问情况。在趁天还没大亮的时候过来,就是怕碰上那两个鬼东西,我宁愿死也不愿意再碰上他们。”
“可怜的孩子,看来昨晚的事情的确让你受惊了。好吧,先吃早饭,这儿有张床,吃完饭后,你好好睡上一觉。孩子,告诉你件不尽如人意的事,那两个家伙还没死。昨天晚上,我们照你说的,踮着脚走到离他们只有十五英尺的地方。那地方简直像个地窟,而这时我突然想要打喷嚏,真是不走运!我本来想憋住,可没憋住,打出来了!当时我是端着枪走在前面的,这下一来就惊动了那两个坏蛋,他们迅速地钻出小路往外跑,我大声说:‘孩子们,开火!’”
“我对着他们跑的方向放了一阵子枪,孩子们也开了枪,却还是让那两个恶棍溜了,我们穿过树林一直追,我想他们也许没一个人中枪。他们跑的时候也往我们这边放了枪,子弹从我们身边“嗖嗖”地飞过去,没打中我们。他们跑远了,我们也没有再追,赶忙下山叫醒了警官。他们很快便调集了一队人马,部署在河的沿岸,严密守卫。天亮后,警长还要亲自带着一帮人去森林里搜查。我的两个儿子也要跟他们一起去。我很想知道那两个家伙长得什么模样,这样搜查起来也要好办些。不过,昨天晚上天黑你也没看清他们长相,对吗?”
“不,我在镇上见过他俩的,而且还跟踪过他们。”
“太好了!说说看,孩子,快说出他们的特征来!”
“一个是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有一两次他来过我们镇;另外一个长相难看、衣服很破——”
“很好,孩子,我们认识那两个家伙儿。有一次在道格拉斯夫人家后面的树林中碰到过,让他们偷偷溜掉了。孩子们,我们赶快把这些告诉警长先生——早饭等会儿再吃吧!”
说完,他们便立即动身出发,走出屋子时,哈克跳了起来,大声说道:
“喂,你们一定要保密,千万别对任何人讲是我报的信!一定要保密啊!”
“你不让说,我们绝口不提,可你总得让人家知道你的功劳呀!”
“不不不,还是不要讲!”
两个年轻人走后,他说:
“他们绝对不会说出去,我也不会。你为什么不愿让人知道呢?”
哈克没说别的理由,只是说他认识其中一人,不想让那人知道是他,否则肯定会遭到报复的。
明白此意后,老人再次发誓要替他保守秘密,说道:
“孩子,你怎么会盯上他俩呢?你是不是早发现了他们很可疑?”
哈克没吭声,心里却在想着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他说:
“您瞧,我是个公认的无可救药的坏家伙,大伙是这么说我,我也不觉得委屈——我常常会反省自己,好改一改,结果弄得自己睡也睡不着,昨天晚上就是这样。我睡不着觉,大约午夜时来到街上溜达,心里还在想着这件事,后来溜达到禁酒的客栈旁那个老砖厂时,我就靠在墙上思考。嘿,真是巧得很,这时那两个坏家伙悄悄从我身边走过,腋下夹着一件东西,我想一定是从哪里偷来的。一个家伙正抽着烟,另外一个要接火。他俩就停在不远处,雪茄烟的光照清了他们的脸。借着火光,我便认出来了那个白胡子、戴着眼罩的家伙,就是那个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另外一个家伙,有点迂腐,衣服破破烂烂的。”
“孩子啊,雪茄的光能让你看得清他衣服破烂吗?”
这一下问住了哈克。思考片刻儿后,他又说:
“嗯,确实不太清楚——不过我好像是看清了。”
“然后他们继续走他们的,而你——”
“对,我就跟在他们后面,因为他们那样偷偷摸摸的,实在有点不对劲,我想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坏事——我一直跟到道格拉斯夫人家院子的阶梯那儿,听见一个人在替道格拉斯夫人求饶,可那西班牙佬发誓要报复她,就像刚开始我告诉您和您那两个儿子的。”
“什么!那个又聋又哑的西班牙人说的?”
哈克发现自己又说错了话!他一直不想让老人知道西班牙人的情况,尽管他十分小心谨慎,但那条舌头好像很不听话,有意要给他添麻烦似的。此时,哈克相当困窘,老人一直盯着他,他却一次又一次地露出了马脚。随后老人说:
“孩子,别怕。我不会伤害你的。相反我会保护你。其实,这个西班牙人既不聋也不哑,你无意中说出来了,现在别瞒了。你知道那个西班牙人的一些情况,你想隐瞒,对不对?请信任我吧,把你知道的告诉我,我会替你保守秘密的。”
哈克看了看老人那双真诚的眼睛,低头沉思了一会儿,弯过身去,对着老人低声耳语道:
“他不是西班牙人,是印第安·乔!”
威尔斯曼听后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镇定了一下后说:
“噢,这下事情全搞清楚了。你当时说他们会撕开鼻子,切开耳朵之类的事情,我当时还怀疑是你自己编出来的呢,白人们报仇是不会这样做的。可如果是黑人印第安·乔,那就完全不同了。”
吃早饭时,他俩还在继续说着那事儿,老人说上床睡觉前,他和儿子们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提着灯到阶梯附近察看一下有没有血迹,结果没有发现血迹,但是找到了一个包,里面装着——
“装着什么?”
哈克闪电般从嘴中脱口而出,他显得异常吃惊,嘴唇都发白了。他瞪着眼睛,张着口等待老人的回答。哈克的反应让威尔斯曼着实吃了一惊:瞪着眼愣了三秒——五秒——十秒,然后缓缓地说:
“强盗作案的工具。咦,你这是怎么了?”
哈克立刻放松下来,微微喘着气,仿佛如释重负,威尔斯曼却严肃地看着他,显得非常迷惑,接着说:
“那是捆强盗作案的工具。你似乎放心多了。可你刚才脸色怎么变了!你以为我们找到了什么呢?”
哈克被紧紧逼问,老人用质疑的眼光看着他。此刻,他真愿用一切来换一个合理点的答复,可是他绞尽脑汁,就是想不出来——质疑的眼睛盯得他想钻到地下,突然间哈克想出了个理由——由不得他多想,于是,他硬着头皮低声说:
“我想也许是主日学校用的书。”
我们可怜的哈克,样子十分困窘,可老人却哈哈大笑起来,几乎每个细胞都在哈哈大笑。笑完还说,这种大笑就等于白给的钱,因为笑口常开无病无灾,省得去看医生了。他接着又说:
“可怜的孩子,看你脸色发白,气色不正,有点发飘,感觉你都没有力气站稳了。不过你只要休息休息,睡睡觉,就会好的。”
哈克一想到自己这个蠢蛋竟然激动得差点露馅儿,很是惭愧。自他在道格拉斯夫人家的阶梯处听到那两个家伙对话后,就不再认为他们拿的是财宝了。不过这只是他的猜想,可他也不知道到底有没有财宝——结果经老人一提及,他就沉不住气了。无论如何,他还是蛮高兴的,至少他现在知道那不是财宝,想到这,他心里舒缓了很多。实际情况也都在朝他所愿的方向发展。财宝一定还在二号,那两个家伙当天会被捉住,关进牢里去,而他和汤姆就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弄到那些财宝,什么也不用担心了。
早饭刚吃完,有人来敲门。哈克立刻藏了起来。他不想让任何人把他和昨晚的事情联系起来。威尔斯曼把几位女士和绅士请进屋,道格拉斯夫人也来了。老人还看见正有一群人往山上爬——原来全镇人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老人只好重复了昨天的故事。道格拉斯夫人因免遭迫害,激动地表达了她的感激之情。“夫人,不用感谢我,还有一个人比我和孩子们做得更多,更值得您感谢。不过我们向他保证过不说出他的名字。多亏了他,我们才会到你那里去。”
大家的好奇心一下子被提了起来,但老人却守口如瓶,只是让大家牢牢地记住,再由他们传遍全镇,可就是不说出这人是谁。道格拉斯夫人知道了一切后说:
“当时我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睡着了,外面吵吵闹闹我却完全不知道。你们怎么不叫醒我?”
“我们觉得没有必要,他们没了作案工具,可能不敢再回来了。叫醒你,把你吓个半死,又何必呢?后来,我派了三个家奴守着你的房子,一直到天亮,现在他们刚回来。”后来,来的人越来越多,老人一遍又一遍地对大家讲昨晚发生的事情,几乎花了两个多小时才算结束。
走读学校放假,主日学校也不上课,可是做礼拜的人,很早就到了教堂。那桩惊人的事情已经全镇皆知了。有消息说,没有发现那两个坏蛋的任何踪迹。做完布道后,撒切尔夫人同哈帕夫人一起随着人群顺着过道往外走,边走边说:
“我们家贝基难道睡了一整天不成?我料到她昨天累得要命。”
“贝基?”
“对啊,”法官太太看上去很吃惊,“她昨晚没在您家过夜吗?”
“噢,不,没有啊!”
撒切尔太太顿时脸色发白,瘫坐在椅子上。此时波莉姨妈恰巧从她身旁走过,愉快地边走边和朋友聊天。
波莉姨妈说:
“早晨好,撒切尔太太,早晨好,哈帕太太,我家那个小鬼头昨晚没有回家。我想他肯定住在了你们家中——不知是在你们哪一家。他现在还没来教堂做礼拜。我得和他算账。”
“他昨晚没在我们这儿。”哈帕夫人说着,看上去很不安,波莉姨妈脸上露出了焦虑的神色,很认真地说了一遍:
“哈帕夫人,您早上看到我家汤姆了吗?”
“没有啊,大婶。”
“那——你什么时候最后见到的他?”
哈帕夫人竭力在想,可是想不出来。这时,人们都停下了脚步,到处窃窃私语,人人脸上露出了不祥的焦虑。大人们马上去询问孩子们和老师们。他们都不确定汤姆和贝基是否上了回程的船;当时天黑,没人点人数。突然有个小伙子说他们仍在山洞里,听到这,撒切尔夫人当即晕了过去,波莉姨妈捶胸顿足地放声大哭起来。
这个惊人的消息立即传开,不到五分钟的工夫,大钟疯了似的当当直响,全镇的人都行动起来了。卡第夫山事件随即显得没有多大意义,盗贼的事也没多少人去关注了。大家套上马鞍,配好划手,叫了渡船,不到半个时辰,全镇二百多号人从公路和河流两个方向朝山洞奔去。
那天下午,林子里很静,一片死寂。许多妇女去看望波莉姨妈和撒切尔夫人,想安慰她们,结果大家一到便一齐骂个不停,这或许要比安慰人的话更顶用。这一夜全镇显得十分压抑,大家都在等搜索的消息,但直到黎明时分,所有的消息都还是那句话:“再多送些蜡烛,再多送些吃的。”
撒切尔夫人仿佛神经已经失常,还有波莉姨妈也是如此。撒切尔法官从洞中传来令人鼓舞的好消息,一点都不能缓解镇里的沉闷氛围。天快亮时,威尔斯曼回了家,他浑身都是蜡烛油,蹭满泥土,累得够呛。他看见哈克仍躺在那张床上,烧得已经昏过去了。镇上的医生都去了山洞,因此道格拉斯夫人来负责照看他。她说不管哈克是好孩子还是坏孩子,或者不好不坏,这是一回事,但他属于上帝,上帝的任何东西都应该倍加珍视,她会尽一切力量照顾好哈克。威尔斯曼说哈克有优点,道格拉斯夫人说:
“对啊,那就是上帝留下的记号,上帝从没有遗弃过任何人,凡经他手的人,都有他的记号。”
没到下午,只见三三两两的人疲惫地回到林里,那些体格健壮的人还在山洞里搜索。传来的消息只是说山洞的每个角落,大家都在搜,就连一处裂隙都要彻底地搜一下,人们在错综复杂的迷宫转来转去,老远就能看见摇曳的灯火,喊声、枪声在阴森恐怖的通道里回荡。人们发现在一个很少有人去的地方的墙壁上发现了贝基和汤姆的名字,是用蜡烛烟熏上去的,不远处还有半截脏兮兮的发带,那是贝基的东西,撒切尔夫人立刻认了出来,痛哭流涕。她哭着说这是她女儿的最后遗物,这东西现在跟她的生命一样宝贵,因为死亡降临时,这件东西最后陪伴着她的孩子。突然听见有人说,洞里远处的地方不时有微光在闪动,然后就是一阵大喊大叫声,接着,只见有一二十个男人排着队钻进了混合着各种声音的通道——结果仍空欢喜一场,那里并没有孩子,光是搜寻人的灯光。
三天三夜过去了,没有任何消息,令人焦虑,令人乏味,全村人茫然不知所措,陷入绝望之中,也没有心情做事,就连禁酒客栈老板私自藏酒被揭发出来这样令人震惊的事情也没人感兴趣。哈克稍稍清醒的时候,刻意地把话题扯到客栈上,问道:“有没有在禁酒客栈里找到什么。”
“嗯,是找到了点东西。”道格拉斯夫人回答道。
哈克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眼睛睁得出奇的大。
“真的啊?找到了什么?”
“酒啊!现在客栈已经被查封了。躺下来,孩子,你的反应吓了我一大跳!”
“就告诉我一件事——就一件事,拜托您了!是汤姆·索亚发现的吗?”
道格拉斯夫人听到汤姆的名字,突然哭了起来。“安静点,安静点,我的孩子,你安静点!我早就跟你讲过,不要讲话,你现在病得非常厉害,你知道吗?”
除酒之外,无其他东西。如果找到了黄金的话,大家准会都在谈论。所以,可想而知财宝是永远找不到了,永远找不到了!可是哈克想不明白为什么道格拉斯夫人会哭呢?她居然哭了!真让哈克惊奇。
哈克迷迷糊糊地想着这些问题,很疲倦,又睡着了。而道格拉斯夫人在一旁自言自语道:
“他终于睡了,可怜的孩子。确实是汤姆·索亚找到的!可是现在却没有人能找到汤姆·索亚!更糟的是几乎没有谁对此抱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