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
报仇后我又和宁王在醉仙楼见了一面。
“王爷,会有一段时间我不能再见你了。太医说,我的右眼畏光,迎风流泪,需要在家好好养着。”我的声音带着三分哽咽,倚在他怀中轻声说。
“好,本王会等你。”他轻笑一声,轻轻刮了刮我的耳廓,带来一阵痒意:“只是阿沁你要记得,用过的宝剑还需勤拂拭,不要藏在匣中任其生尘,否则它同废铁何异。”他是在暗指我把他当成了剑利用,如今又似要疏远他。
我拉过他的手贴在自己胸口处,他被我的举动惊得下意识地缩了一下,可我没有松手;“阿沁面对王爷的心跳是真实的,从未作伪。如果王爷是宝剑,阿沁便是这把剑的鞘,本是天造地设,理当永不分离。”
“阿沁你这样说,我要想多了。”他笑起来,不再像适才那般带着博弈的架势,轻松了许多也自然了许多。
我终于意识到方才的一番表白似乎还有别的令人脸红的意思,顿觉双颊有些烫,忙把脸埋进他胸前,用手打了他一下;“王爷,你好孟浪。”
他低笑起来,胸腔发出微微的震动,手抚了抚我的头;“阿沁既不能见我,总还要时时传些书信来,也好解相思之苦哇。”
我想了想,笑道;“古有‘鱼传尺素’,我可以将想对你说的话放进鲤鱼形状的香包里,挂在王爷府门前的树枝上,你若见到了便可取回。王爷若有想对阿沁说的话,可以把字条缝在风筝上放进我的院子,阿沁还没收过王爷的风筝呢。”(注:典出《饮马长城窟行》“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
他摇了摇头;“风筝寓意不好,若想高飞,便受人牵制,可若断了线,又高飞不得。”他摸了摸我的发,轻笑;“你头发生得浓密,却又嫌重不喜戴珠冠,正适合发带。我可将信塞入发带中,待我去相府走动时,系在你院中海棠树的枝上。”
我欲走出门时,他从后面环抱住我,温热的气息舔舐着我的耳际;“阿沁,别让我等太久。”我心神一荡。
若是可以,我怎愿等,又怎愿让他等。
太医说右眼需谨慎疗养是不假,可我不能见他最大的原因是,我怕他见到面纱下我毁了容的脸,我怕长兄说的话应验,我怕他厌恶我,我怕色衰爱弛、爱弛恩绝。我一向自恃聪明从无惧怕,可当时的自己面对他时却萌生出胆怯和惶恐,那于我而言,是全然陌生的情绪。我不想让他知道,因为喜欢他而心底生出的卑微,我不想他看轻我。
不向他说明巫启的事,也是这个原因。巫启,不,如今是我半疯半傻的二哥。会暗中帮我恢复容貌,到那时我会自信地重新面对他。
我的痴傻二哥会借缠着我玩的名义,到我屋中为我植皮。为了不惹人怀疑,他每次只会用针挑去我右眼睑上一点溃烂焦黑的皮肉,再辅以秘药补入新的皮肉,这新皮是从我自己的臂部取下来的。虽然每回换皮的过程都痛极,但我为了不让经过屋子的仆从怀疑,总是竭力隐忍不呻吟出声,还要故意说些玩笑话逗弄眼前这个‘傻子’。巫启见我忍得满头大汗,低声说;“小姐是巫某见过第二能忍痛的女人。”我轻笑;“第一是谁?”他沉吟片刻才说;“苗疆的一位故人。她即使被利箭射穿了腿,依然可以嘶吼着上前拼杀。”我扬了扬眉;“她后来死了吗?”巫启只是沉默。我想,萧寒声在苗寨大获全胜,这个女人大概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了。
傻二哥频繁出入我的院落让郡主很诧异,她来给我送眼药看望我的时候说;“你从前与他相看两厌,如今他变得疯傻了,你反而能和他和睦相处了。”我笑着趴在郡主膝头;“母亲也说他傻了,如今便如阿猫阿狗一般,有他陪我消遣,阿沁在家中也不寂寞。”郡主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背;“随你吧。”
十四起初看到傻二哥在我院子里蹦跳时,害怕得抖成一团,连手里刚刚浆洗好的衣服也掉在地上。大抵是因为这皮相原主留给她的阴影。我原来的二兄从前的确待她刻薄,罚她在冬天用冰水洗衣,还动辄让她裸身跪在雪地上鞭挞她,她也因此落下了寒疾,身体很不好。为了不让她坏我的事,我亲手捡起地上的衣服,和颜悦色地对她说;“你不必再惧怕他,我已经帮你用自己的方式杀死了他。现在的他,与行尸走肉无异。他若当真还敢欺负你,我可以打得他连二姨娘都不认得。”十四点点头,小声说;“谢谢小姐。”
与小倩的机敏伶俐不同,十四这丫头大概是因为从前经历的缘故,是个不爱说话只做事的闷葫芦,这正是我看好她的一点。而小倩,我发现她对长兄总是又敬又怕,且知道我太多的秘密,故而我渐渐亲近十四。心腹并不需要百伶百俐,听话才是最重要的。
六月最热的时候,宁王来相府找他的老师我的父亲讨教兴建慈幼局的事宜,而我也收到了他送来的第一条发带,旁边海棠树上还不合时宜地穿插着几枝柰花。我用针挑开发带尾端的针脚,里面夹着对折的花笺,上面的字迹流畅潇洒:
狐,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卿近来可好?而今事务繁忙,闲暇之余唯余一事,便是思卿。昨至芊影,见丛中多生柰花,素雅可爱,聊赠几枝供卿赏玩。日后将随时令摘芊影附近应时之花于篮中,每月十五辰时置贵府西角门,万望笑纳莫负我心。珍重。
他平日说话总是暗藏机锋,写起信来却文绉绉酸溜溜的。我不免觉得好笑。将花笺放在灯上焚了,发带扎在头上。出了屋,见十四在给花草浇水。
“十四,有件事交代你。”我走到她身旁从容道:“日后每月十五辰时左右,西角门会有一个花篮,那是我订的,你记得替我取来。”
她也不多问,低眉顺目地行了一个屈膝礼:“是,小姐。”便又转身去浇水了。
我左右无事,便看着她在花草间忙碌。她衣衫穿得很轻薄,右肩的梅花形胎记若隐若现。我走上去摸了摸,笑道:“你这胎记生得很别致,像是一朵梅花刺青。”
她眸子闪了闪,轻声说;“奴婢的师傅也这么说。”
“师傅?”我有几分诧异。
“嗯,从前将我养做瘦马的师傅。”她的声音不疾不徐,脸上的神情无悲无喜。也许那段岁月早已剥夺了她的喜怒哀乐,只留麻木驯服的习惯。
“他们都教了你什么。”我轻声问。
“很多,女红、歌舞...还有刺青。”她好似陷入回忆中,眼睛看向别处。
“为什么要教你刺青呢?”我问。
“这算是他们引以为傲的技艺,总想着传给什么人。我的师傅们从前是逃奴,被黥过面,后来为了遮盖印记便学了刺青,互相给对方的印记纹上图样。”十四的声音轻轻的,却不带什么情绪,就好像只是在回禀一件无关紧要的事。
可我想象着几个纹面人对着小女孩子们斥责打骂,应是很可怖的吧。
“你从前被迫做别人的学徒,今后我想请你做我的师傅。教我刺青。”我笑着倾身看她。
“小姐为什么要学这末流技艺呢?”她脸上第一次显出好奇。
“太医说我的眼睛畏光怕风,可也不能总不用,须得时常练一练。左右我闷在府里也无聊,就请你教我吧。我抬你做一等侍女,好不好?”我让自己笑得灿烂些。
“奴婢多谢小姐抬爱。”她眼睛弯了弯,露出几分笑意。
我固然是想拉拢十四做我的心腹,可也有一点别的私心,我想起子衡长发遮盖下的伤疤。
和十四接触久了,我也知道了她的一点过往。她小时候村里闹了灾,死了很多人,她的妹妹十七也病了,她去给妹妹买药治病,却被人牙子拐去扬州做了瘦马,吃尽了苦头。
是个可怜人,我心想。对于一个吃多了苦的可怜人,一点点甜便足以将之收买。
“也许有一天,我会帮你找到妹妹。”我安慰道。
她笑笑,轻声说;“谢谢小姐。不过,她那时还太小,都不知道如今还记不记得我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