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的天总是灰蒙蒙的,像随时要落雨。
我租的房子在一条老巷子里。
窗户朝南,每天下午都能晒到太阳。
搬家那天,我站在阳台上看了很久。
第一次觉得,原来晒太阳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我把窗帘全换成浅色的。
墙上贴了张去多伦多的明信片。
桌上摆一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一把的雏菊。
每天下班回来换水,剪根。
看着小花苞一点点打开。
再也不用想谁喜欢什么颜色,谁会不会嫌乱,谁喜不喜欢花香。
周末,我回了趟家。
老小区还是那个样子,楼道里的声控灯坏了。
我站在家门口。
我妈正在择菜,看到我愣了三秒,走过来抱住我。
我爸站在客厅里,最后只说一句:“瘦了。”
一瞬间,我的眼泪落下来了。
我妈的掌心温热,“记得回家就好,什么都没关系。”
那天晚上,我吃了两碗饭。
排骨炖得烂烂的,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味道。
后来,我决定出去走走,订了去海边的机票。
海边有个小镇,巷子窄得只容两个人并排走。
我在那里遇到了孟斯年。
他蹲在巷口喂一只流浪猫。
猫瘦得脊骨嶙峋,他就把手里的面包掰成小粒。
一点一点放在地上,等猫吃完才站起来。
看见我,他笑了一下:“你也来喂它?”
后来我才知道他常来。
每天下午四点,准时带着面包和火腿肠。
孟斯年带我走遍小镇所有的小路。
海边看日出,山顶看日落。
下雨天就躲在廊檐下喝热可可。
“我是学建筑的,看屋顶比看海有意思。”
我指着远处一座老房子点头,
“这里很有趣,我觉得也好看。”
孟斯年认真看半天,
“这个基础打得好,一百年倒不了。”
我一下笑出声。
等我准备回去时,孟斯年也跟着我回南城。
“我在哪画图都一样,其实我更想看看你的故乡。”
我没有抗拒,毕竟他是我这么多年里,唯一认真倾听我说话的人。
我找了一份新工作,朝九晚五。
公司楼下有棵很大的榕树,夏天的时候整条路都是绿的。
孟斯年每天来接我下班。
日子像慢放的镜头,一格一格地走。
那天我走出公司大门的时候,叶楚楚站在榕树底下。
我差点没认出来。
她瘦了一圈,颧骨凸出来。
眼神里的傲气全没了,只剩下一种的恨。
她看见我,猛地冲过来。
“贱人!你当小三还过得这么好?!傅砚辞不要我了你高兴了吧?没有你我会很幸福的…”
我伸手攥住她的手,打了回去。
叶楚楚左脸颊迅速红了一片。
她瞪大眼睛看我,像第一次认识我。
“这一巴掌,是还给你的。”
“当初在公司我没说清楚,是看你年纪小。可叶楚楚,我到底是不是小三,你会不知道?”
“傅砚辞一直不跟你确定关系,你心里没数吗?”
我往前迈一步,她退了一步。
“一个男人有女朋友却从来不提,这本身就能说明一切。”
“你不过是自欺欺人。你看到我东西的那一刻,你心里其实早就清楚了,不是吗?”
“真正的小三,是你自己。”
周围忽然炸开。
有人推她、骂她。
叶楚楚站在那,整个人像被抽去骨头。
可这次,她的眼泪掉下来的时候,旁边没有一个人心疼。
我看见她从口袋摸出刀子。
朝我扑过来的那一下太快了。
我来不及躲。
就在这时,傅砚辞站在我和叶楚楚之间。
刀扎在他身上,血顺着不断往下流。
叶楚楚尖叫着松手,跌坐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