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死。
因为沈昭宁说。
“杀了她,会脏了功德。”
于是我被丢回了城南。
像丢垃圾一样。
那天夜里。
我第一次故意做了件事。
我披着湿漉漉的黑衣。
站在长街尽头。
等巡夜人经过。
然后慢慢冲他笑了一下。
第二日。
整个京城都在传:闻厌会吃人。
据说她半夜站在街上。
眼睛是红的。
还会冲活人笑。
破庙阴湿,被边打的伤口久久难以愈合,反复发炎。
夜间,我因疼痛睡得极不踏实。
忽然听见外头有人尖叫。
“有鬼!”
“是那个恶种!”
我撑起身。
看见两个醉汉跌跌撞撞跑远。
而庙门外站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
那女人扑通跪下。
“求姑娘救命……”
她怀里抱着个孩子。
孩子浑身发烫,已经快没气了。
“医馆不肯收我们……”
她哭得发抖。
“他们说……我儿子碰过你,会染晦气……”
我沉默很久。
“那你为什么还来找我?”
女人眼泪直掉。
“因为别人都不救我们。”
我到底还是救了那孩子。
其实我不会医术。
只是小时候在破庙里见老乞丐熬过草药。
照着记忆乱试。
没想到。
第二天。
孩子退烧了。
消息很快传了出去。
当然,没人信我会救人。
流言甚至变得越来越奇怪。
有人说:“闻厌会邪术。”
还有人说:“她拿命换命。”
“那孩子活了,是因为她把自己的功德分给他了。”
我听见时,差点笑出声。
我哪来的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