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早晨,我去服装店跟老板娘辞工。
老板愣了一下:
“找到别处了?”
“不是,回那边办点事。”
她把算好的工资从抽屉里拿出来,数了两遍,用一张红纸包好递给我:
“办完事还回来不?”
“回来。”我说。
“那我给你留着位置。”
我笑了一下,把红纸包放进口袋。
走出店门的时候,街上的风已经没有年前那么刺骨了。
到车站的时候,张强发来一条消息:
“妈说你今天回来。我去接你。”
我看了三秒,打字:
“不用。我自己过去。”
火车开了九个小时,比回来时快。
到站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站台上的灯白晃晃的,照得人睁不开眼。
我走出出站口的时候,还是看见了他。
他站在广场边上,穿着一件我没见过的深蓝色外套,手里攥着手机,屏幕亮着。
他看见我,往前走了两步,又停住了。
“你回来了。”他说。
“嗯。”
“走吧,车在那边。”
我没有动。
“张强,我来办手续的。”
他转过头,看着我。
灯光落在他脸上,他的眼睛像被什么刺了一下。
他的嘴唇动了一下:
“你真的决定了?”
“我决定过了。”
他沉默了很久。
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信封递给我。
“我妈让我给你的。”
信封是牛皮纸的,没有封口。
我打开,里面是一张纸。
我展开看了看,是一份手写的协议,字迹歪歪扭扭的,是婆婆的字——
“徐梦雨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家里东西她什么都不要,她的东西她自己拿走。”
下面有一行小字:
“她那件羽绒服我给她叠好了,在衣柜最上面那层。”
我看完,把协议折好放回信封。
“走吧,”
我说,
“回去拿我的东西。”
村子还是那个村子。
路两边的树还是光秃秃的,只是枝丫上的冰凌已经化了大半,在夜色里泛着湿润的光。
推开院门的时候,我看见院子里晾衣绳上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晾衣绳在风里微微晃动,像一根被人松开的线。
我推开堂屋的门。
灶王爷的神像还在供桌上方,红纸已经有点旧了,边角微微卷起来。
我站在堂屋里,站了一会儿。
然后上楼去拿衣服。
推开门,看见衣柜最上面那层,叠着一件羽绒服。
洗过了,叠得整整齐齐的。
下楼的时候,张强站在堂屋门口。
他看着我手里的东西,又看了看我。
“我妈说,她那天去你家,看见你过得比她想象的好。她说你要是过得好,就不强留了。她说她以前做得不对。”
“她叫我名字了?”
他愣了一下。
“什么?”
“她叫我名字了吗?”
我又问了一遍。
他低下头。
过了很久,他开口了,声音很轻,像从什么东西底下浮上来的。
“没有。”
“那她还是没有。”
我往外走。
走到院门口的时候,他喊了一声:
“徐梦雨。”
我停住了。
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完整的,正确的。
“徐梦雨。”
他又喊了一遍。
“我记住了。你能不走吗?”
夜风从田野那边吹过来,凉凉的,带着泥土解冻的气味。
我侧过脸,没有回头。
风把院子门口那根晾衣绳吹得轻轻晃动。
我攥着那件叠好的羽绒服,往前走了一步,又停了一下。
“张强,你叫对了。”
我说。
“但已经晚了。”
我走进风里。
身后没有人追上来。
走到村口的时候,我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东西。
那件羽绒服叠得很整齐,边角对得一丝不苟。
母亲说,别人不知道你叫什么,那是别人的事。
可我自己知道。
我叫徐梦雨。
我走到村口等车。
夜风里带着潮湿的泥土气味,冰凌化了大半,滴答滴答地从树枝上落下来。
远处有一辆车的光在晃动。
我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