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朝国姓为宋,当今皇帝最大的早夭太子也不过是二十年前左右的事,所以今上正值壮年,今年也就年近四十罢了。
这个半头白发的人从面上看年纪都与当今圣上对了个正着,再加上温时珏口中的陛下,这便大差不差的可以知道眼前这个一同钓鱼的人竟然是住在那皇宫里的皇帝。
皇帝竟然在这里!
这里风景秀美,就连鱼都是沉得吓人且无半点警惕心,随便放个钩子都能自己挂上去。
温时珏收鱼竿将鱼扯下来,双手握着左右摆尾扭动着的鱼时才发现他没有带装鱼的桶,于是顺手将鱼放进了一侧身旁人带来的铁桶里。
这铁桶是宫里的工匠精心打造的,上面还有着大内制造工匠署名的小字样,却没成想被用来装鱼。
两人静默无言安心的享受了一会儿这闲适时光。
远在草地上的于善听到身后林子里传来的簌簌动静,好奇心驱使下拍了拍手站了起来,往林子那里走去。
越走近林子,声音就变得越发清晰,刀剑的肃杀声,树叶重叠动起来的声音,以及发出来的铿锵声。
宋燕在林子里与人打斗,这个人还与宋燕相熟,于善轻易便得出了这个结论。
再走近,只见衣袖翻飞,人影鬼魅,一个一身紫衣一个一身黑衣,而宋燕今日便穿的是一身紫色劲服。
穿黑衣的那人明显能感觉到武艺高强,于善眼利,甚至能看出黑衣的在刻意引导宋燕,倒像是师父一样。
两人你来我往的打斗,让于善看的眼花缭乱。
宋燕两人虽察觉有人过来,但在不碍事的前提下还是没有立即停下来,等打的痛快了这才双双收了武器驾着胳膊向于善走去。
宋燕不同于以往的臭脸色,这次,他颇为自豪地指着身旁的人向于善介绍道:“这是戴叔,也是那垂钓老爷的侍卫。”
真正能让宋燕服气的人很少,但那个跟他家公子结成忘年交的老爷却是个让他服气的人,五体投地的服气。
因为那个老爷不仅家财万贯,单从初次见面随手丢给他的物件,一个金核桃就能看出来,而且手下高手如云,仅仅是戴叔一人就能将他完全制服,他苦练武艺十几年,戴叔还是第一个轻易便将他收拾的服服帖帖的人。
最后一个么,自然是那老爷待人宽和也不藏私,居然还让戴叔亲自教他武艺,要知道学武都是要分门派派系的,任谁也不会不计代价的传授自家的武功,这种秘而不宣的东西都被世人牢牢把握在自己怀里,生怕被人惦记,可这老爷是真的大方。
戴叔教他了好几年,算得上他的半个师父,只是没行师徒礼罢了。
戴叔长了一张忠厚相,浓眉大眼憨厚老实,与方才在林中矫健的身影仿佛判若两人。
“于善见过戴叔。”于善向戴叔点头示意,小小的行了个晚辈礼。
戴叔闻言点了点头:“你是小燕的朋友,以后有什么事尽管找戴叔,戴叔一定会将事办好,尽管放心!”他拍着胸膛保证。
戴叔带着极大热情盯着于善,脸上也豪爽了起来。
于善点头应好,下一瞬便听戴叔道:“走走,戴叔带你们去捉鱼,捉鸭子也行,都很肥。”
于善看了眼宋燕无趣的样子,但到底他们两个还是跟在戴叔一起去了河边。
“姑娘你家是哪儿的啊,今年多大……”与外貌不符的是,戴叔是个极为健谈的人,很喜欢聊些不重要的事。
于善一一回答了。
到了晌午,这里纵使比别的地方凉爽些也让人耐不住了,因着矜持,于善并没有跟宋燕那样野了来玩,所以她身上清爽的不像话。
反观宋燕,他身上湿一块干一块,狼狈的很。
他们该要回道观吃午膳了,于善没想到温时珏会这样安排,虽然她不排斥在野外吃饭,可有一个堂堂正正的地方不是更好吗,野趣虽好,但不是她喜欢的。
她喜欢繁华,喜欢烟火气,还喜欢华衣美食,独独不爱寡淡无味。
等几人到了道观,还未进去,老爷那波人反倒要先走了,温时珏也不留,只道:“路上小心。”
进了道观,他们的饭菜早早准备好了,油水不多,但另外端上来了一盘腌菜。
这个时候温时珏没有讲究,直接便让众人坐下来一同吃饭。
腌菜开胃,配着这道菜于善吃了许多米饭,直到温时珏将最后一筷子夹走,她才浅浅放下筷子,今天让她最满意的就是这个腌菜了,脆爽入味。
甚至让她这几天因为倒霉而郁闷的劲头都消散了不少,身上都洋溢着愉快。
吃完午膳休息过后他们才要返程,上了马车,于善稳稳坐住,心里打着小算盘,只要温时珏早日回温府,她都能顺利脱离,到时候攒点银钱给嬷嬷租个大宅子,让嬷嬷颐养天年。
马车骨碌碌再次转动了起来,还没回过神的于善被温时珏递过来的物件惊了一下。
无他,这实在是太贵重了,她有看玉的眼力见,毕竟上辈子跟着温时珏好东西见了不少,同时她也得了不少,可这件还是着实让她惊了一下。
“这是那位老爷送给你的见面礼。”温时珏淡淡道。
于善盯着这块玉,观这品相,在世面上可流不出来,单就这块玉,甭说买个大宅子了,便是她和嬷嬷两人玩乐一辈子都是绰绰有余的。
那老爷可真大方,宋燕说的时候她还不能感同身受,可现在却是切切实实感受到了那种震撼。
那老爷应该是个富商,因为有钱,所以有了武功高的戴叔,也因为有钱,所以可以随随便便拿出一块玉作为一个婢女的见面礼。
于善心想,就算是当今皇帝也不可能有这么财大气粗。
温时珏将玉在手里颠了颠,看着于善这痴态模样说:“如果你不喜欢我就自己留下来了。”
“要。”于善果断道,这哪是玉,这简直就是幸福的后半生,靠着它,就算是养个吃白饭的她都不吃力。
玉到了于善的手里,她只感到触手冰凉,驱散了周围的燥意。
一旁的阿欢笑眯眯地说:“我听我师父说,那老爷一看阿善姐姐便觉得阿善姐姐与他有缘,这才赠了玉,奴才可什么都没有。”
“如果阿善姐姐将玉时时戴在身上,让那位老爷知道了,定能使公子面上有光。”
阿欢自然是知道这其中错综复杂的关系,再没有旁人比他更清楚了,他是师父的好徒弟,他们尽忠的人也只可能是今上与皇嗣。
如今陛下的意思都这么清楚了,他怎么可能拖后腿呢,他眼前的可不是什么婢女,而是未来顶尊贵的人。
听阿欢这么说,于善慢半拍反应过来道:“随时戴在身上?”
“倒也不必。”温时珏开口了:“一块玉,这么沉,成日戴在身上不费力吗,只听阿欢胡说八道了。”
阿欢反应也快,轻轻的拿手往嘴上呼:“真是嘴上没把门了!”
于善眼疾手快摁住了阿欢往嘴上扇的手:“好好说话,打什么?”真是个毛病,上辈子阿欢便成日嘴一快,说了不中听的就要自己招呼自己,没成想这个习惯现在就有了。
在她眼里阿欢是个比她年龄还小的弟弟,于善装作大姐姐模样压了压他的头顶:“到底是弟弟啊。”
阿欢被于善摸头摸红了脸,整张脸绯红一片,呐呐的嗯了一声,再没有方才刻意装腔的样子了。
于善满意极了,回头便对上了温时珏的视线,于是知礼的理了理衣裳,冲着他灿然一笑。
……
在休整过的泥土路上,一个一身带着金边的黑衣驾着一匹矫健的红马,飞驰在这条道路上,他眼神阴寂,眉头紧皱,死死盯着前路。
很快,他与一辆慢悠悠的马车交叉而过,扬起的尘沙并不能沾染到他衣服上。
紧接着,又一队人马散乱的与马车擦肩而过,每个人的脸上或多或许都有着烦躁。
杂乱无序的声音中于善只听到了三皇子之类了,与之还有疯了云云,她摸不着头脑,见温时珏闭目沉思,遂不打扰,掀开了马车帘子的一角,只见那一对人马所去之处正是他们刚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