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令人牙酸的金属断裂巨响后,铁链终于被剪断。
  女子脖颈一松,几乎虚脱,被迅速抬上等候的救护车送往医院。
  消防员收拾工具时,低声对赵建国说:“赵班,这链子……不可能徒手拧成这样的。用的家伙事不一般,或者……”
  赵建国面色凝重地点头。
  完事了,该走的程序还得走。
  技术队的同事来了,拍了照,取了证,主要是二楼狗尸、破损的窗户、墙上的痕迹,还有那截铁链。
  孙浩然也把问了几个围观者的记录交了,说法大同小异,都指向一个“戴黑框眼镜、力气奇大的年轻男的”,但没人看清具体长相,更不知道往哪儿跑了。
  材料整理整理,一份案卷算是立了。
  诸多内容一汇总,赵班越看越觉得怪异。
  铁链的扭曲方式,完全违背了手工或一般工具操作的常理,更像是被某种巨型液压装置暴力箍死,可现场哪来的这种设备?
  二楼狗尸脖颈的断裂伤干净得过分,像是被精准踩踏的大型捕食者一击致命,可人脚哪有这等恐怖的压强和稳定度?
  更别提那狗尸侧腹的可怕凹陷与破窗而入的轨迹,结合外墙高处那寥寥几处借力点——那根本不能算借力点,更像是有人原地旱地拔葱,再凭空蹬了两下墙壁就窜了上去,这又不是在拍电影!
  不过,这里面最奇异的还是动机。
  根据报案人的哭诉和旁人的叙述梳理,这个“戴黑框眼镜、力气奇大的年轻男的”,与锁在电线杆上的女人之间,在今日之前毫无任何瓜葛。
  没有经济纠纷,没有情感纠葛,甚至可能素未谋面。
  他的所有行动,起点似乎仅仅是那女人纵犬(未牵绳),险些伤到一个小女孩。
  难道仅仅只是看不过眼?
  因为看不过眼,就当街以恐怖力量瞬杀烈犬?
  因为看不过眼,就暴力侵入住宅,以狗尸为武器重击狗主?
  因为看不过眼,就用如此极具羞辱性的方式,将一个大活人像拴狗一样锁在街边示众?
  不可能吧?
  都大炀朝了,还能有这种人?
  不过,这家伙乍看行事嚣张,却又透出几分乖觉。
  事情发生在东风巷这片老城区腹地,巷道交错,房屋老旧,是这座城市监控网络为数不多的模糊地带。
  关键的接触点、离开路线,都巧妙地避开了主要路口那几个可怜巴巴的摄像头。
  现场除了暴力痕迹,没留下任何能指向身份的私人物品,连那根铁链都是户主自家的。
  这人似乎很清楚哪里是盲区,如何最大化利用环境。
  而且,场面虽然很大也很难看,但一看实际后果:狗死了,是财物损失;女人送医检查,最多肋骨骨折,软组织挫伤之类,再加点面部划伤,够得上轻微伤,但离重伤害还远。
  痛苦和羞辱是实打实的,可单纯从伤情鉴定和财物价值来看,又恰好卡在一个“严重,但又似乎不那么严重”的微妙区间。
  衙门人力物力就那么多,上面压下来的指标,手头正在啃的命案、系列盗抢、电诈链条,哪一件不比这起“伤人锁人案”来得紧迫?
  没重大财产损失,没造成不可逆的重残,嫌疑人身份成谜,去向不明,特征虽有,可这种模糊特征在刑侦实践里,跟没有也差不太多。
  这案子,大概率就此无疾而终了。
  这人,短期内,也应该是不可能再出现了。
  ——
  赵建国猜错了。
  这个“短期”的“短”,“短”到超乎了赵建国的想象。
  12 视力矫正
  晚上8点,赵建国又出动了。
  报官者有好几个人。
  几名路人,和一名司机。
  在路人眼里,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城中村各种基建设施的维护不怎么周到,某个公交站旁,消防栓也不知道怎么就破了口子,一连漏了好几天水,在公交站台附近沉积了一片大约十平米左右,深度约五厘米的积水。
  当晚,这几位路人在这个公交站等车的时候,一个毫无公德心的混账司机,在经过这个路段的时候,非但不减速,反而像赶着投胎一样疾驰而过,将那片积水卷成浑浊的泥浪,劈头盖脸地浇了他们一身。
  夜间的凉风一吹,湿透的衣服贴在身上,那滋味别提多难受了。
  在司机眼里,事件经过是这样的:
  自己不是这片区域的居民,只是办事路过该处。
  晚上视线不好,这几天也没下雨,路上干爽,他压根不知道公交站旁会有那么大滩积水。
  车子开过去,水花溅起来纯属意外,他真不是故意的。
  赵班是什么人啊,在大炀朝民怨越来越深的衙门里厮混了十几年,大大小小经手的案件怎么也超过了四位数。
  到了现场,只随便扫了一眼,心里就有了八九分判断。
  城中村这片虽然基础设施稀烂,但公交站附近那两盏路灯好端端亮着,昏黄的光线足以把柏油路面、站牌、还有地上那片即便被卷走大半、依然反着光的水洼照得清清楚楚。
  那摊水面积不小,颜色和干燥路面明显不同,在车灯照射下不可能看不见。
  说白了,就是这司机要么开车走神,要么压根没把路边等车的人当回事,懒得踩那一下刹车。
  不过心里有判断归有判断,从程序上来说,这就只是一起典型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
  司机咬死了“没看见”、“不是故意”,你能拿他怎么办?
  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主观恶意。
  最后大概率就是调解,让司机赔点干洗费,了事。
  ——假如事情到此为止的话。
  然而,现场气氛有点怪。
  衣服被淋湿、冻得有些发抖的几个路人,脸上除了恼怒,竟然还隐隐带着点兴奋。
  而那个身材敦实、看上去三十出头的司机,此刻却满脸涨红,梗着脖子,义愤填膺,声音也格外响亮:
  “快班长官!你们可要搞清楚!我真的是没看见!他们上来就骂人,还威胁我!后来……后来更是无法无天了!光天化日……不是,大晚上的,当街行凶啊!你们看看我这身上,看看我这脸!”
  赵建国早就注意到,司机浑身上下都湿漉漉的,沾着泥污,脸上也有水痕。
  此刻,司机情绪异常激动,指着那几个路人,手指都在抖:“就是他们!肯定是他们一伙的!叫了人来报复!简直没有王法了!”
  几个路人立刻七嘴八舌反驳:
  “谁跟谁一伙啊!我们都不认识那位大哥!”
  “就是!你自己缺德溅人一身水,还有理了?”
  “那位大哥是路见不平!替我们出气!”
  “出气?他那叫故意伤害!我要验伤!我要告他!”司机吼得更大声了。
  没错,事件还有下半场,而且这下半场,才是今晚报官的真正核心。
  在路人们后续夹杂着解气和些许后怕的叙述中,赵建国大概拼凑出了“下半场”的经过:
  被淋湿后,几个人自然对着绝尘而去的车尾灯怒骂不休。
  但灰色轿车丝毫没有停顿,一溜烟就消失在道路尽头。
  气不过,又没办法,其中一人便掏出手机报了官,也没指望真能把人怎么样,纯粹是憋着口气。
  没想到,报官电话挂断没多久,就在他们一边拧着湿衣服一边低声抱怨时,惊人的一幕出现了。
  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穿着普通黑色T恤和深色裤子的年轻人,如同拎一只不听话的鸡崽,揪着一个人的头发,从道路尽头的方向,一步一步,稳稳地走了过来。
  而被揪着头发的那个人,多次试图去掰扯那只揪住他头发的手,却全部都是徒劳,只能双脚趔趄着,几乎是被半拖半拽地弄到了公交站前。
  再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用不着几人叙述了。
  和赵建国一起出警的年轻快班孙浩然,此时已经将附近便利店的监控调了出来。
  监控角度是从街对面一家便利店门口拍摄的,画质尚可,带时间戳。
  20:07:15,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