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上海二月 > 第四十七章 蜡笔画
  四月十三日,上午八点五十。倒计时8天。方牧走到法院台阶下面,停住了。台阶最下面一级,站着一个人。深色外套,头发用一根皮筋扎在后面。脖子上围着一条灰色的围巾。那条围巾很旧,洗得发白,边上起了球。文嫂站在那儿,两只手插在袖子里。“您不是说不来吗。”方牧说。文嫂看着他。“我改主意了。”她说。“昨天您说——”“我知道我昨天说什么。”她说。她把一只手从袖子里抽出来,理了一下围巾。“方先生,”她说,“我今天要是不出门,明天我就后悔。”她顿了一下。“后悔了,我就更不敢来了。”九点整,开庭。文嫂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何斌往旁边挪了一个位子。她坐下的时候,把包放在膝盖上,两只手压在上面。她一直没有抬头。上午审的是第一件。第一件遗物:一根线头。两厘米。灰蓝色。装在一个透明的塑料袋里。书记员把它拿出来,摆在证人席前面的小桌上。审判长看了一眼。“这是什么。”方牧说:“一根线。”“证明什么。”方牧说:“证明二〇一六年二月之前,有人从自己的工装上扯下了一根线,装进信封,寄到了纽约。”旁听席上有人轻轻笑了一声。陈慎之站起来。“审判长,”他说,“我方不否认这是一根线。”他停了一下。“我方不否认的,还有下面这些:这是一根灰蓝色的线,长度约两厘米,材质为涤棉混纺。”他抬起头。“我方不否认它是一根线。”他说,“我方只是不知道,一根线能证明什么。”方牧说:“它能证明日期。”审判长抬起头。“说明。”
  方牧说:“润丰的工装,二〇一五年十月换过一次供应商。”他把两张照片递上去。“左边是二〇一五年十月以前的布料。”他说,“右边是十月以后的。”他停了一下。“颜色一样,成分一样,织法一样。”“只有一样不一样。”审判长说:“什么。”方牧说:“捻向。”法庭里安静了两秒。审判长说:“说明白一点。”方牧说:“纱线加捻的方向。”他说,“老批次是Z捻,新批次是S捻。”他指着塑料袋。“这根线,是Z捻。”他抬起头。“也就是说,它来自二〇一五年十月以前的工装。”陈慎之没有坐下。“审判长。”他说。“你说。”“申请人方提交的这根线,”他说,“来源何处。”方牧说:“二〇一六年二月,寄到我在纽约的办公室。信封上没有寄件人地址。”“谁寄的。”方牧停了一下。“不知道。”他说。陈慎之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他说,“这根线,可能来自任何一件旧工装。”“可能。”方牧说。“也可能,”陈慎之说,“来自任何一个人。”方牧说:“对。”陈慎之坐下。方牧站在那儿。他知道陈慎之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一根线不能证明是谁寄的。一根线也不能证明是谁扯下来的。它只能证明一件事:有人在一九天前,就开始准备了。审判长说:“申请人方,还有吗。”方牧说:“有。”他抬起头。“我方申请证人吴建国出庭。”十一点十分,休庭。法庭里的人陆续往外走。文嫂还坐在最后一排。她把包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样东西。一张纸。
  折过很多次,边都毛了。她站起来。何斌看了她一眼。她没有看何斌。她沿着过道,一直走到最前面。走到申请人席旁边,停下。方牧正在收材料。他把那张纸放下。放在桌子的角上。方牧转过头。“文嫂。”文嫂没有说话。她只是把手按在那张纸上。按了大概十秒。然后她把它拿起来。折好。放回包里。她转过身,走回最后一排。全程,一个字都没有说。方牧站在那儿。他刚才看见了。那是一张蜡笔画。九个格子,画得很歪。前八个格子里,涂满了红色。第九个格子是空的。何斌坐在文嫂旁边。他很轻地问了一句:“文嫂。”“嗯。”“您刚才拿的是什么。”文嫂看着前面。“小宝画的。”她说。“我知道。”何斌说,“我是问,您为什么把它放上去,又拿回来了。”文嫂没有马上答。她把手放在包上。“我想让他知道,”她说,“有人替他数着。”何斌没听懂。“让谁知道。”文嫂说:“博尧。”何斌愣住了。过了一会儿,他说:“那您为什么又拿回去了。”文嫂说:“我怕。”“怕什么。”她看着前面那个空的证人席。“怕数不满。”她说。下午一点半。方牧把那张纸的事,跟赵振声说了。赵振声听完,半天没说话。然后他说:“方牧。”“嗯。”“这个女人,”他说,“比我们都硬。”方牧没说话。赵振声说:“她不识字。”他说,“她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完整。”他停了一下。“可是她知道什么叫‘数’。”晚上七点。回到弄堂。方牧在白板上添了一行。九格:八个红。第九个空。写完,他又添了一行。文嫂在等第九个。何斌站在旁边。“方先生。”他说。“嗯。”“明天,”他说,“我们审到第九件吗。”方牧看着白板。“不知道。”他说。他停了一下。“但是她今天来了。”他说。何斌抬起头。“那说明什么。”方牧说:“说明她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