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警官合上笔录,对我说:
“你被独自留在有野兽出没的林区,通讯中断,又遭到狼群攻击,这些事实没有争议。”
我问:“那为什么不能立案?”
赵警官解释:“要定性遗弃或故意伤害,得证明他们主观上有故意,或者明知危险仍放任结果发生。”
“导演明确提醒过山里有狼。”
“他们承认判断失误,却否认希望你受伤。”
我又问:“沈曼妮的假伤和狼崽呢?”
赵警官回答:“医院诊断是软组织挫伤,不能证明她故意装伤。背包经过多人接触,布条也没有有效指纹。”
“山路封闭的记录呢?”
“当晚九点四十分后确实封路。这让他们的口供暂时对得上。”
我苦笑:“所以证据不足。”
“是。”赵警官说,“刑事层面暂时无法立案。民事诉讼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大概几十万。”
江屹站起来质问:“他们把一个人扔进狼窝,只赔几十万?”
赵警官叹气:“警方不能靠愤怒定罪。”
临走前,他又对我说,“法律能给的公道,有时和人心里的那杆秤差得很远。”
他离开后,江屹问我:“你还要继续等法律?”
我说:“程序继续走,但我不会只等。”
那天夜里,我梦见狼群,惊醒时已经凌晨三点二十一分。
第二天,江屹把早餐放在床头:“你一夜没睡?”
“闭上眼就看见那些眼睛。”
他沉默片刻,才说:“你养父母留下的基金足够调动。沈氏流通盘小,杠杆率高,做空一周内能让市值蒸发三成。”
我问:“全部合法?”
“走正规金融通道。”
“跌完以后呢?”
江屹一怔:“沈建国会付出代价。”
我摇头:“股价今天跌,明天还能涨。我要他每次看见沈氏,都记得自己为什么失去它。”
江屹问:“你觉得沈氏有问题?”
我打开沈氏官网。首页挂着旧城改造项目的宣传图,标注着“年度头号工程”。
“沈氏·锦绣城。”江屹念出名字,“总投资三十七亿。”
我告诉他:“我在沈氏实习时,一个老会计喝醉了,说沈家的富贵全压在锦绣城那几页账上,账一翻,楼就塌。”
江屹问:“你当时为什么没有追问?”
“第二天他就离职了。”我说,“财务部还统一收走了所有项目底稿。从那以后,再没人敢提锦绣城的账。”
“他叫什么?”
“周明远。”
江屹拿出手机:“我去找他。”
我拦住他:“别只找人。招投标档案、财务流水、在建材料,三路同时查。每份合同、每笔钱、每根进场钢筋都查。”
江屹看着我:“如果查不到呢?”
“那就继续查。”我回答,“沈建国可以骗镜头、骗观众,但合同和流水不会陪他演戏。”
江屹点头:“法务查合同,审计查资金,工程人员查现场。我会让三组人交叉核验,避免单一证据出错。”
我提醒他:“只查公开资料和合法取得的材料,别给沈建国反咬我们的机会。”
“明白。”江屹说完,当场打了三个电话,安排人员调查。
晚上十一点,他拿着一张模糊的送货单回到病房。
我问:“周明远说什么?”
江屹把单据放到我面前:“他说锦绣城最要命的不是账。”
“那是什么?”
江屹指着送货单上的材料型号:“进楼里的钢筋,可能根本不是图纸规定的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