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国推着单车出了院门,就回身劝说:“爹,娘,你们回屋睡觉吧。”
孟忠义的腿伤养好了许多,此刻也来到院门口,笑着朝大儿子挥手:“走吧,我们看着你走。”
看着父亲吃力地撑着拐杖,孟建国的喉咙忽然有些发哽,他立定抬手给父亲敬了个礼。
但在转向母亲时,一个巴掌拍在他手上。
“甭给我敬礼,你办好了我交代你的事,那才是真孝顺!”田翠英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又顺手为他拉扯了一下衬衣袖子,将褶皱拉平了。
孟建国唇角抿直,抬眸看向院门。
余舒心散着头发跑过来,见他还在顿时松了一口气,又迅速从口袋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去:“哥,这是我上次在百货大楼选的,也不贵,哥要是不嫌弃就收下吧。”
孟建国垂眸看着她手上的钢笔,黑色笔杆,线条流畅,不用去看笔上的镌刻,他便知这是一支英雄牌的钢笔。
柜台上最贵的一款,十二块钱一支,比他给她的零花钱还多两块。
他心情复杂,张开口想些什么,恰有一阵微凉的夜风吹来,将面前姑娘的长发吹得四散,有那么一缕青丝被吹拂到他的脸颊上,淡淡的幽香钻入他的鼻腔,他的身体有一瞬的绷紧。
“不好意思哥。”
余舒心连声道歉,手忙脚乱地抓住自己乱飞的头发,却忘了钢笔还在手上,笔夹一下子挂住了头发,疼得她嘶了一声。
“别动,我给你取。”
孟建国一把抓住了她乱动的手,余舒心身体僵了一下,或许是因为发丝起了静电,有电流自两人交握的手上流窜。
好在,孟建国很快放开了她的手,电流消失,余舒心暗舒了一口气,乖乖偏着头,由着孟建国一点点解开缠绕在笔夹上的头发。
因为挨得太近,也因为这个月夜太过安静,她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听到他的手指捻起自己发丝的细微摩擦声,还有男人身上蓬勃的热力蔓延过来,她的耳朵很快发烫,而后蔓延到了脸颊,最后整个身体都热了起来,这让她有些难熬。
“笨手笨脚的,解个头发能解半天,让开。”田翠英张口数落儿子,抬脚走过去。
“好了。”
恰在这时,钢笔自她头发上滑落,孟建国伸手接住,便后退一步拉开距离。
余舒心赶忙抓住自己蓬松的头发,连声道谢:“谢谢,谢谢哥。”
却不知自己绯红的脸颊在月色下暴露无遗。
田翠英已经停下脚步,看了眼干女儿绯红的脸颊,又瞥向面无波动的大儿子,眼底闪过一丝狐疑。
在母亲的目光下,孟建国将英雄钢笔一丝不苟地别到上衣口袋,然后说道:“娘,我到了部队就会给你们写信。”
田翠英白他一眼:“你寒碜娘呢?娘又不识字,你写给我做什么?写给小余就行,小余也能给你回信。”
孟建国转眸看向余舒心,余舒心连连点头:“哥,你放心吧,我肯定给你回信。若是家里有急事,我会给你拍电报。”
孟建国嗯了一声,与父母道了别,便跨上单车,最后回头看了一眼,便用力一蹬,黑色永久疾驰而去。
“好了,人走了,都回屋睡觉吧。”
田翠英催促一声,搀住丈夫往里走,只是眼角有那么一丝湿润。
余舒心走在后面,抬手关院门,脑海里却回放着孟建国回头看来的那一眼。
他是在看自己吗?
呸,别自作多情了,他肯定是在看干爹干娘,想要记住他们的容貌,毕竟之后一两年内他都可能回不来。
但或许,有那么一丝眼风是落在自己身上的?
七想八想中,院门关实了,但这一刻,她的心底忽然涌起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
她忍不住又打开了院门,跑到门外,望向前方的马路。
只是马路上唯有一地月华,那单车与人已经消失在前方夜色中,万籁寂静。
……
“兄弟,你这大包小包装了不少东西啊,我田婶可真疼你。”
火车站,一身公安制服的马洪亮,一边帮孟建国提东西,一边忍不住艳羡。
“不是我娘准备的。”孟建国淡淡回了一句,又把单车钥匙递过去,“找个时间帮我把单车送回去。”
马洪亮接过了钥匙,但关注点却在前头那个话题上:“不是田婶,那就是我舒心妹子给你准备的,对吧?”
孟建国脚步一顿,淡淡瞥了马洪亮一眼:“不要乱攀亲戚。”
这一眼里有警告,马洪亮心虚地缩了下脖子,实在是前几天他好心办了坏事,将与余舒心不对付的兄姐亲自送去了大队,这几天都在懊悔呢。
“兄弟,你看我半夜爬起来给你送行,你就原谅我上次干的蠢事呗。”马洪亮追上前头的孟建国,赔笑道。
一阵汽笛后,绿皮火车停靠月台。
孟建国从马洪亮手里拿过了行李,正色与他道:“以后帮我照顾着点我妹,但不许骚扰她。”
“你哪个妹妹啊?”马洪亮下意识问道。
随后见孟建国连个眼神都没给他,抬脚上了火车,马洪亮立刻明白了,追到车门与他保证道:“兄弟你放心,就算你不吩咐,我也会照顾舒心妹子,你就放心去部队吧!”
“不多,你最后那句不许骚扰她是啥意思啊?我是那样的人吗?舒心妹子都有对象了,我还能干那种没品的事儿?老孟,你这是不信任我啊!”马洪亮仰着脑袋,一脸受伤的嚷道,就是表情有些过于浮夸。
孟建国站在车门内,居高临下地睨了他一眼,说了最后一句话:“记住你自己的话,做个有品的人。”便转身走进了车厢。
马洪亮觉得孟建国最后那眼神和那句话都有些不对,想要问个清楚,但车门嘭地关上了。
因为是小站,火车很快就启动了,马洪亮追着火车寻了一遍窗口,也没寻到孟建国的身影,他只好放弃从他口中获知答案。
但他的心,好似被一只猫爪挠着,所以他决定不回家补觉了,先把孟建国的单车送回去,也顺便探望一下舒心妹子。
空手去好像不合适。
要不买些糕点吧。
供销店没开,但他姐夫是国营饭店的厨师,糕点做得不错,嘿嘿。
第七十四章
献殷勤
这天难得不用上工,因为是中秋,等到九十点队里会安排杀猪,而隔壁大队昨天就杀猪了,她才会找过去,问了好几户,花了两块钱求人给她匀出两斤五花肉。
没错,花的是黑市价,供销社是七毛五一斤,但要肉票。
要不是多花了钱,那些村民不会在中秋节日把肉匀出来,就这,她还说尽了好话。
买了肉做了蘑菇酱,她是想着孟建国在火车上也能吃上一口可口的食物,毕竟是中秋啊,讲究团圆的日子。
可惜,她没有月饼票,不然可以去公社买上几块月饼给他带上。
至于自己做,既没那手艺,短时间内也无法备齐材料。
或许,明年她可以试一试,材料慢慢备齐,手艺慢慢学。
七想八想中,余舒心终于在天色将明时昏昏沉沉地睡过去。
但刚入眠,就听到了一阵啪啪啪的声音,是有人在拍院门。
“谁啊,这么大清早就来扰人清梦?”
她不满地嘟囔着,艰难地爬起床,扯过衣服刚要穿上,就听见干娘开门说话的声音,她立刻爬回去,倒床继续睡。
但外头的说话声连绵不绝,嗡嗡嗡的,好似有只蜜蜂在耳边飞,冷不丁嗓门还拔高一下,就像被蜜蜂蛰了一样,惊得她坐起来。
她无可奈何地起了床,开门出去,还没走出屋檐,一个男人就蹿了过来。
“舒心妹子,你醒了?”
余舒心被惊得差点倒退,看清是马洪亮才稳住,又下意识问道:“你怎么来了?”
“我帮你哥送单车回来,也带来了几块月饼,是我姐夫做的,他的手艺在咱们公社都是出了名的好,我去拿一块给你尝尝。”马洪亮一边说,一边往堂屋去,那包月饼就放在堂屋的松木桌上。
余舒心忙摆手:“不用了马同志,我现在刚醒,困得很,什么都吃不下。”
马洪亮停下脚步,回头看见她困倦得快睁不开的眼睛,却多了一股慵懒撩人的气质,他心口一热,开口道歉:“对不住,是我来得太早,吵醒你了。”
“没事,我洗把脸就清醒了。”余舒心摆摆手,走向院里的水缸。
“我来,我给你打水。”马洪亮高声说道,赶到前头,拿起边上的木盆哗啦打满了水。
余舒心脚步顿住,昏沉的脑子也清醒了几分,狐疑地打量过分殷勤的马洪亮。
马洪亮被她盯得黝黑脸皮都透出红了,舌头也结巴了一下:“你,你哥走之前托我照顾你。”
余舒心闻言,警惕之声放了下来,摆手道:“你不用听我哥的,我又不是小孩了,哪用人时时照顾?”
马洪亮想说什么,余舒心又指了下边上的架子:“水盆你放下吧,那是毛毛的,等他起来正好洗脸。”
“余姐姐,我起来啦!”
毛毛脆声喊道,迈开小短腿哒哒地跑过来。
余舒心笑着接住他,让他跟马洪亮道谢,毛毛乖巧开口:“谢谢叔叔。”
马洪亮差点跳脚:“我是你大哥的战友,你怎么能喊我叔叔?”
毛毛懵了一下,仰头回道:“你好黑,比我大哥老好多的样子,不是叔叔吗?”
马洪亮:“……”
余舒心没忍住,噗嗤笑出声,就对上马洪亮生无可恋的表情。
但随后,马洪亮又恢复了斗志,致力于纠正毛毛的称呼,一定要毛毛喊他哥,又拿出了月饼诱惑。
毛毛不为所动,抿紧了小嘴,紧紧跟着余姐姐,洗脸刷牙跟着,去灶屋烧火做饭也跟着。
马洪亮顿时后悔不该招惹这毛孩子,他都没机会跟余舒心独处,有些话也就没法说出口。
眼见太阳爬上了山头,他再不走就赶不上值班点了,马洪亮只好提出告辞,到了院门口又回身道:“我过两三天会再来一趟,田婶,还有舒心妹子,你们有什么需要我从公社带的吗?”
余舒心笑着婉拒:“谢谢你啊,我没有什么要带的。”
田翠英瞥了眼这个精瘦小伙,想到之前这小子拿大儿子的话跟她下套,套出干女儿单身的情况,眼下又见他的眼睛几乎黏在干女儿身上,哪能不清楚这小子在打什么主意?
她哼笑一声:“我要买什么可以自己去公社,用不着你跑腿,你赶紧走吧,别啰嗦了。”想娶她干女儿,可没那么容易。
马洪亮知道自己被田婶看穿了,他不好意思地挠了下头:“那我到时看着给你们带。”
说完这话,他拔腿跑了,不容人拒绝。
余舒心倒没多想,只当他是在替大哥照料干娘,毕竟两人是战友,关系极好。
田翠英却哼了一声:“臭小子,在我面前玩花枪呢。”
余舒心不明所以,田翠英摆手:“没你事,去做饭吧。”
余舒心点头去了。
田翠英转头找上丈夫,说起了马洪亮,又问道:“你说这马小子是不是建国故意支过来让我们相看的?”
孟忠义坐在院子里晒着清晨的太阳,笑呵呵道:“不管是不是,这小伙子也算不错,先看看吧。”
田翠英却不太满意:“马小子虽然当过兵,但现在退伍做公安,整天也是忙得不行,着家的时候不多,他老子娘还不知是啥性子,要是厉害的,小余嫁过去不得被磋磨?”
孟忠义没有回应,只是脸上难忍笑意,田翠英顿时恼了:“你笑什么?”
孟忠义立刻摇头否认:“我没笑,我只是觉得小余能跟你处得好,那去了别家应该也差不了。”
“好啊,你这是拐着弯骂我厉害是吧?”田翠英唰地站起来,嗓音提高,袖子也挽了起来。
孟忠义立刻抚上自己的伤腿,快速否认:“没有,我没这意思,媳妇你刀子嘴豆腐心,再好不过的人了,媳妇你当初看上我,我知道后高兴了好几天没睡着。”
“你说真的?”
“千真万确!”
余舒心坐在灶台前,看着米粥在铁锅里咕噜噜翻滚,听着外头干爹干娘的斗嘴,抬手捋了下毛毛柔软的发顶,嘴角忍不住扬起。
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平淡中有热闹,有趣味,还有温情。
第七十五章
杀猪与怼人
季元杰知道孟建国凌晨就走了,所以今早他舍弃了蓝布褂子,换上他平日喜欢的白衬衫。
只是刚走出自家院门,就看到隔壁孟家院门前,一身公安制服的马洪亮在跟余舒心献殷勤,他退回门内,眸子眯起。
漂亮的东西谁都瞧得见,看来,自己得加紧行动了。
九点一到,老老少少都往猪圈赶,对着圈里的几十头猪挑挑拣拣,最终,选中了两头最肥的猪,瞧着都有一百五十斤左右。
几名青壮拿着绳进了猪圈,先绑了一头肥猪的蹄子,拖了出来,然后用扁担抬起来,抬到大队部前头的坪地上。
早有人用砖头垒了个简易的灶台,火焰腾腾,灶上的铁锅汩汩滚着热水。
斜对面也用砖头垫了个地方,上面放了块厚实的门板。
队里的杀猪匠磨好了刀,扎紧了腰带,吆喝了一声,几名青壮立刻提起肥猪按到了门板上。
似乎意识到了生死危机,肥猪剧烈挣扎嗷叫起来,五六个青壮差点按不住,有小孩要凑上去看热闹,立刻被大人抓到边上打屁股。
见场面弄好了,杀猪匠这才咳咳两声走过去,一手按住猪头,一手拿刀扎进猪脖子,冲着心脏直捅进去,鲜血喷涌出来,早有人拿了木桶接猪血。
木桶里事先兑了温盐水,猪血流进去没多久就开始凝固。
可放猪血没那么容易,木板上的猪在临死前爆发出巨大的力气,按着它后腿的小伙被蹬得倒仰在地,其他人也摇摇欲坠,木板都快被翻起来。
围观的村民见此,吆喝着过去帮忙,却听得杀猪匠一声大喝:“都别过来!”
喝声未落,杀猪匠手中的刀子就在猪心里一搅一带,肥猪发出一声惨烈地嘶叫,最后无力地瘫倒死去,门板震动。
杀猪匠胸前脸上都溅了血,看起来就跟凶神恶煞一般,却赢得一片喝彩声,唯有小孩惧怕地躲在大人后面,又忍不住好奇,偷偷探出小脑袋。
杀猪匠故意做了一个凶狠的表情,吓得孩子们惊叫,这才扭头吆喝:“打水来!”
“嗳,来啦!”
灶台边上的人高声应和,提着滚烫的水赶到门板边,哗啦泼到猪身上。
另一拨村民拿着菜刀上前,唰唰刮猪毛,一边讨论着这头猪净重到底有多少,又算着自家能分多少,气氛热烈得很。
等猪毛刮净,打水冲洗一遍,杀猪匠再次上前,剖开猪肚子,处理下水。
余舒心前世下乡的头一年,因为好奇过来看过杀猪,但猪临死前的嘶叫和扑腾实在触目惊心,自此她能避则避。
但吃素是不可能吃素的,猪肉多想啊!
反正,她就是这么个俗人嘛。
她掐着分肉的时间,牵着毛毛过来。
分完的村民拎着肉兴高采烈走了,还没轮到的翘首以待,被叫上前的,就盯着最肥那块肉叫杀猪匠下刀,但多半不能如愿。
这年头的人肚子里都缺油水,谁都想要肥肉,不想要瘦的,猪骨之类更嫌弃。
杀猪匠下刀尽量做到公平,肥瘦搭着切,一家根据人口多少能分到两斤到四斤不等。
至于他们这批知青,一人半斤肉,也是最后分肉的。
当余舒心走过去时,负责计数的季元杰冲她笑了一下,随即偏头与杀猪匠低声说了句话。
杀猪匠看了眼余舒心,点了头,下刀时便偏向了肥肉多的位置。
“叔,我喜欢吃瘦肉。”余舒心赶忙叫住他,又指了下边上那堆猪骨,狡黠一笑,“要是有骨头当搭头就更好了。”
猪骨上的肉都剃干净了,本来也是做搭头的,杀猪匠倒是没意见,只是打趣地看向季元杰。
季元杰无奈笑道:“就照着她的喜好来吧。”
语气透着宠溺,引得边上的村民都笑起来。
余舒心冷下了脸:“季同志,你我不熟,不要说些似是而非的话引人误会,否则我会向大队部举报你骚扰我。”
这话一出,现场气氛顿时变了,村民们面面相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