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日子,顾言之没有再来找我。
离婚手续办理得比我想象中顺利。
他签了协议,我们约了个时间去民政局。
那天他比我先到,穿着一件我没见过的深灰色外套。
整个人瘦了一圈,下巴的线条变得很锋利。
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否自愿离婚。
我说:“是。”
他顿了一下,说:“……是。”
整个过程不到二十分钟。
走出民政局的时候,外面下着小雨。
他没带伞,站在台阶上,雨水落在他肩膀上。
我从包里拿出一把折叠伞,递给他。
他愣了一下,接过去。
“谢谢。”
“不用还了。”
我转身走向停车场。
“沈栀。”他在身后叫我。
我停了一下,没回头。
“对不起。”
我没有回答。
拉开车门,坐进去,发动引擎。
后视镜里,他撑着那把黑色的伞,站在民政局门口。
越来越小,越来越远,直到变成一个点,然后消失。
我从共同的朋友那里听到了他之后的消息。
他跟姜遥的事情在公司传开了。
姜遥主动申请调了部门,后来干脆辞了职。
有人说,顾言之最近变了很多。
话更少了,经常一个人加班到很晚。
有人看到他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买关东煮,买完站在门口发了很久的呆。
以前他从来不吃关东煮。
那是我爱吃的东西。
朋友说这些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你还好吗?”
我笑了笑。
“我挺好的。”
是真的挺好的。
新租的房子在一个老小区,六楼,没电梯。
但朝南,阳光很好。
我在阳台上养了两盆薄荷,长得很快,掐一片叶子泡水,满口清香。
工作上也顺利。
去年那个让我压力很大的项目,现在做得得心应手。
领导说年底可能会升我。
我重新开始健身。
下班后去游泳,游完浑身舒坦,回家倒头就睡。
不再需要等谁的消息。
不再需要猜谁的心思。
不再需要看他的脸色决定今天该说多少话。
大概离婚后一个月,有一天我下班回家,发现公寓门口放着一束花。
不是什么夸张的玫瑰,是一小把雏菊。
用牛皮纸包着,上面别着一张卡片。
没有署名。
卡片上只写了一句话:“你以前说过喜欢雏菊。”
我以前确实说过。
那是我们在一起第一年,路过花店时我随口说的。
他记住了。
但用了三年,才用上。
我把花拿起来看了看,没有带进屋。
放在了楼梯间的窗台上,谁要谁拿。
第二天早上出门,花已经不在了。
挺好。
又过了两周,我收到一个快递。
寄件人是顾言之。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拆开了。
里面是一个很小的盒子,打开,是一枚戒指。
银色的,很细,上面刻着一朵栀子花。
我的名字里有栀字。
但他从来不知道我喜欢栀子花。
盒子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这是我在去民政局那天买的。”
“我想了很久,觉得我应该做的不是跟你解释,而是跟你求婚。”
“但我太迟了。戒指留给你,如果你不想要,就扔了。”
我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看了看。
尺寸刚好。
他又是什么时候量过我的指围?
我不知道。
也许是很久以前,他握着我手的时候无意间记住的。
但太迟了。
我把戒指放回盒子,盖上盖子,放进抽屉最里面。
不是赌气。
是真的已经不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