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孙妙晴的判决先下来的。传播诽谤信息、伪造证据,判了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她的父母在法庭外面等她,她走出来的时候戴着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没有看任何人。
她母亲扶着她往停车场走,她父亲跟在后面,手里拎着她的包。一家三口的背影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越走越远,最后被旋转门挡住了。
我站在台阶的另一侧,看着他们走远。
乔颖站在我旁边,递过来一罐咖啡。
“我以为你会高兴。”她说。
“我以为也是。”
我拉开拉环,喝了一口。咖啡是冰的,拉环上凝着水珠。
“温屿。”
“嗯?”
“你恨她吗?”
我看着停车场的方向,孙妙晴家的车已经开走了,只剩下一排空荡荡的停车位和几棵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冬青。
“不恨。”我说,“但也永远不想再看见她。”
乔颖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我们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把各自那罐咖啡喝完。十月底的风吹过来,带着一点点凉意和远处不知道谁家烧落叶的烟味。
“走吧。”我把空罐子扔进垃圾桶,“回去还有活。”
林予安的案子是两个月之后宣判的。
那天我穿了件灰色的大衣,坐在旁听席第三排靠走道的位置。法庭里人不多,赵美兰坐在对面第一排,旁边是林家的几个亲戚。林建国没来。赵美兰看见我的时候,眼神闪了一下,然后偏过头去,再也没有往我这边看。
林予安被带进来的时候瘦了很多。看守所统一发的马甲穿在身上空空荡荡的,头发剃短了,露出头皮。他往旁听席扫了一眼,看见我,目光停留了一秒,然后移开了。
那个眼神和几个月前在派出所门口完全不一样了。
没有凶光,没有不甘,没有那种被亲妈押着来认罪的屈辱。只有一种东西——认了。他是真的认了。
法庭宣判的时候,他的头一直低着。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法官念到“被告人林予安”的时候,他的肩膀抖了一下,像被什么东西砸中了。
赵美兰在旁听席上哭出了声。不是那种压抑的啜泣,是撕心裂肺的哭,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她旁边的亲戚扶着她,她整个人的重量都靠在别人身上,脸上的妆糊成一片。
林予安被法警带出去的时候,在走道尽头停了一下。他转过头,往旁听席这边看了一眼。不是看我,是看赵美兰。
他张了张嘴,像是想说什么,但法警轻轻推了一下他的手臂,他转过头,走了。
那道门在他身后关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
我坐在旁听席上,没有动。周围的人都陆续站起来往外走,赵美兰被亲戚搀着从我身边经过。她的哭声在我耳边擦过去,像一阵潮湿的风。
然后整个法庭就空了。
只有我、第三排的长椅、头顶白色的灯管、和法官席后面那面国徽。
我坐了很久。
不是高兴,也不是难过。是一种很空的、像是跑完很长一段路之后忽然停下来、不知道该把手脚往哪里放的感觉。
我把手放在膝盖上,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
不是因为冷。
是因为从订婚第三天到现在,整整好几个月,我第一次允许自己发抖。
走出法院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晚霞堆在天边,一层橘红叠着一层灰紫,像谁打翻了调色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