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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实锤来了。
不是我拍的,是陈立找的调查公司拍到的。
一组照片。
李东的车,停在城南一家连锁酒店门口。
宋怡从副驾下来,李东从主驾下来。
两人前后脚进了酒店大堂。
时间是下午两点。
那天宋怡跟我说"去公司开会"。
照片一共十二张,拍得很清楚。
最后一张,是两人从酒店出来,李东的手搭在宋怡腰上。
宋怡没有躲。
陈立把照片发给我的时候,附了一句话:
"够了。可以动手了。"
我看完那十二张照片,关掉手机。
坐在书房里,很安静。
当天晚上,我给陈立打了电话。
"动手吧。"
"好。确认一下方案。"
"你说。"
"第一,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附带婚内出轨证据、财产侵占证据。要求过错方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归你。"
"第二,向公安报案。你丈母娘伪造签名侵占工伤赔偿金,涉嫌诈骗。"
"第三,民事起诉要求陈桂芳、宋怡返还你父母卖房款四十七万,及这五年从赔偿金衍生收益中获取的所有不当得利。"
"第四,李东作为共同侵权方和第三人,一并追究。"
"就这四条,一条不少。"
"好。周一递材料。"
挂了电话。
走出书房。
宋怡坐在客厅看电视,悠悠趴在旁边的小桌子上画画。
茶几上摆着陈桂芳下午送来的水果。
一家人的日子,看起来其乐融融。
"明天去银行吧?"宋怡头也没抬。
"嗯,去。"
她笑了一下。
"这才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