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居文学 > 都市小说 > 遗珠不换 > 第十章

门外站着一个人。灰布衣裳,头发用木簪挽着,手里拎着一个包袱。
沈明珠。
她瘦了。颧骨突出来,眼睛底下有青黑。手上的指甲秃了,像是干过粗活。
“姐姐。”她先开口。声音沙哑。“祖母病重。父亲让人接我回来的。”
我没让开。她站在门槛外面,风吹过来,她缩了一下。
“姐姐,让我进去坐坐。我不闹。”
我侧身,让她进来。
她走进院子,看了一圈——石榴树、石桌、井台。没有丫鬟,没有嬷嬷,就我一个人。
“姐姐,你就住这儿?”
“够了。”
她坐在石凳上,把包袱放在脚边。
“姐姐,陈生娶了太傅家的二小姐。你不难过?”
“跟你没关系。”
沈明珠笑了一下。不是以前那种甜得发腻的笑,是苦笑。
“姐姐,我恨了你一年。恨你回来,恨你抢走我的一切。”
“你抢走的,本来就是我的。”
“我知道。但我不认。在家庙这几个月,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我不想当沈明珠了。”
我没说话。
“我当了十五年丞相府的大小姐。锦衣玉食,人人捧着。但那些不是我的。是你的。我活的不是你的人生吗?那我自己的人生呢?”
沈明珠抬起头,眼眶红了。
“姐姐,我是谁?我叫什么?我亲爹亲娘是谁?”
她打开包袱。里面是五百两银票、几件首饰、一把古琴。
“首饰是你生母李夫人当年给我的,我还给她她不要,让我给你。古琴是父亲——沈丞相买给我的。不是我的。是你的。”
她站起来。
“姐姐,我要走了。找我亲爹亲娘。那个猎户家。他们卖了我,但我想看看他们长什么样。”
沈明珠走到门口,回头。
“姐姐,你恨我吗?”
“恨过。”
“现在呢?”
“不恨了。恨你累。”
沈明珠的眼泪掉下来了。她没擦:“姐姐,对不起。不是因为你原谅我。是因为我真的对不起你。”
一个月后,祖母病逝。
沈正庭守了三天灵,出来的时候头发白了一半。
他找我谈话:“遗珠,你恨我吗?”
“不恨。但也不认你。”
沈正庭的手抖了一下。
“你是我的亲生女儿。”
“你生了我。没养我。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
“你以后怎么办?”
“开一家绣坊。”
“绣坊?你会绣花?”
“不会,但我会管人。春草会绣花,她娘也会。我再雇几个绣娘。”
沈正庭沉默了很久。
“需要多少银子?”
“不用您的银子。”
“遗珠——”
“您留着养沈明珠吧。她也是您的女儿。养了十五年,养出感情了。别因为她是假的就不认她。”
沈正庭的脸涨红了。
“她给你下药——是你说的。她现在认错了——也是你劝的。你到底想怎样?”
“我只是觉得,这个家,您谁都没对得起。我娘——李夫人,她哭了一辈子。沈明珠,您养了她十五年,出了事就送去家庙。我,您弄丢了十五年,找回来嫌丢人。您该想想,不是我们错了,是您错了。”
我转身走了。
绣坊开在东城,不大,两间门面。
春草当掌柜,她娘当绣娘。我又雇了三个姑娘,都是从乡下上来的,没地方去。
生意慢慢好起来。
沈明珠走之前留的那五百两银票,我没动。锁在柜子里。什么时候她回来,什么时候还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