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宴前两天。
我没有回孙家,在镇上找了个小旅馆住下。
三十块钱一晚,房间小得只能放一张床,但窗户能看见街。
亲妈明天到。
我算过时间,她从省城坐大巴过来,四个半小时,下午两点到县城。
我从镇上骑电瓶车去接她,四十分钟。
上辈子我没等到她来。
这辈子我提前站在了终点等她。
下午,旅馆老板娘敲门,递给我一个塑料袋。
“李翠是不?有人送来的。”
塑料袋里是一包粽子,用红绳子扎着。粽叶还是湿的,刚煮好不久。
没有纸条,没有名字。
但我认识这个粽子的包法——四角粽,捆三道绳。整个孙家村只有周桂兰这么包。
粽子我没吃。
上辈子我就是被她包的粽子毒死的。
我把粽子原封不动装回塑料袋,放到了房间角落。
她这是在试探,看我是不是真的不回去了。
我拿起手机,给孙浩发了条消息:“弟,妈包的粽子你尝尝,别浪费了。”
晚上,一个陌生号码打过来。
“翠儿。”是周桂兰的声音,比白天软了不少,“你在哪?妈去接你。”
“不用。”
“翠儿,妈白天说话重了,你别往心里去。端午宴咱不办了行不?你先回来。”
“妈,您别演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我演啥了?”
“您演了二十三年慈母。演得挺好的。我都信了。”
“李翠!”
“明天我亲妈到。您要是有空,来镇上一块吃个饭。咱们把当年的事说清楚。”
“说什么当年的事?你是你亲妈不要了扔在我门口的!”
“是吗?”我声音很平,“那为什么派出所的户籍档案里,我的出生证明和户口迁移记录对不上?为什么我亲妈在派出所有报案记录,报的是‘儿童失踪’?”
周桂兰不说话了。
“妈,我查过了。”我说,“二十三年零三个月前,我亲妈去省城打工,把一岁十个月的我托给邻居照看。三天后,邻居说孩子被亲戚接走了。那个邻居,是您表妹。接走我的人,是您。”
电话那头传来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
然后是忙音。
第二天一早,我去镇上的快递站取了一个包裹。
是我让表姐从老家寄来的。
拆开,里面是一份老旧的村委会证明复印件,盖着红章,字迹已经有些模糊。
上面写着:孙家村周桂兰,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从邻村抱回一女童,取名李翠。该女童来源不明,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
这张纸,是上辈子亲妈来闹的时候,村委会的人从档案柜最底下翻出来的。
周桂兰以为这张纸早烂了。
我把复印件折好,放进外套内兜里。
骑上电瓶车,往县城的方向开。
亲妈的班车还有两个小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