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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婉的眼泪停了。
她整个人僵在座位上,眼睛直直地盯着法官手里的那几页纸,像被人掐住了喉咙。
旁听席彻底炸了锅。
“结扎了?那孩子怎么来的?”
“精子里没精子?那不跟太监一样吗?”
“那这份亲子鉴定是怎么回事?”
法官敲了好几次法槌:“肃静!肃静!”
他看向我,面色严肃:“被告,这份证据的真实性,你确认?”
“我确认,”我说,“这里有医院的手术记录原件,术后三次精液分析报告单,还有家属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全部原件,随时可以核实。”
原告律师脸色难看极了,额头开始冒汗。
他转头看了一眼方婉。方婉低着头,肩膀抖得更厉害了,但这次不是因为哭,而是因为怕。
“法官大人,”原告律师硬着头皮说,“被告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有待核实。我申请休庭,对手术记录进行鉴定。”
“可以,”我说,“但我还有第二份证据。”
我又从包里取出一个文件袋。
“这是省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编号xxx的亲子鉴定报告,委托人是方婉女士本人。样本来源——由委托人自行提供‘疑似父亲’的毛发样本。”
“也就是说,那份所谓的铁证,从头到尾没有任何第三方监督。方婉拿了几根头发送到医院,说是陆沉舟的,医院就给她出了报告。”
我转向方婉,一字一句地问:“问题是——那几根头发,真的是我丈夫的吗?”
方婉低着头,不说话。
她的手在发抖,抖得很厉害。
“法官大人,”原告律师连忙站起来,“即便首批样本来源存疑,我方愿意配合重新鉴定。只要被告配合取样,一切都可以查清楚。”
“可以,”我说,“但我有一个附加要求。”
“什么要求?”
“在重新鉴定的同时,请法庭对原告方婉与孩子的血亲关系进行鉴定。”
方婉猛地抬头,脸白得像死人。
“凭什么?!”她脱口而出。
“凭基本常识,”我看着她的眼睛,“你说孩子是我丈夫的,那就先证明孩子是你亲生的。一个母亲,应该不会害怕证明自己和孩子的关系吧?”
方婉张了张嘴,说不出话。
她的律师低声跟她说了什么,她的身体开始发抖。
旁听席上彻底炸了。
“这女的不敢做母子鉴定?该不会孩子根本不是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