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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确欢喜疯了。
他愣了片刻,然后猛地伸出手,又缩回去再伸出来。
小心翼翼地把手搭在我肩上。
“我可以抱你吗?”
声音都是抖的。
我还没点头,他就轻轻把我揽进怀里了。
很轻很克制,像是怕吓跑一只鸟。
他下巴抵在我头顶,声音闷闷的。
“我会尽快安排婚礼,风风光光把你娶进门。”
婚礼定在了下个月初八。
沈确把能请的人都请了。
厂里的工人,市里的领导,合作的港商,报社的记者。
婚礼在厂区的大礼堂办。
台上铺了红地毯,地上摆满了鲜花。
那些花是从昆明空运过来的玫瑰,整个礼堂都是香的。
我穿着一件红色旗袍,头发盘起来,戴着一串珍珠项链。
那是沈确送的,说是他妈妈留下来的。
沈确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他从红毯那头走过来,走到我面前,伸出手。
“宋知意,我来娶你了。”
我看着他的手,眼泪忽然就涌上来了。
一颗一颗往下掉,止都止不住。
司仪宣布礼成的时候,台下掌声雷动。
厂里的工人们扯着嗓子送祝福,我擦了眼泪,笑着朝他们挥了挥手。
台上热闹,台下热闹,我却在那一刻想到了程砚白。
不是因为心里还爱他,而是忽然意识到一件事。
八年前,他把我赶出厂,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
曾经的我一度绝望,可如今回头看。
如果他不赶我走,我大概到现在还是厂里的一名基层女工。
每天穿着蓝色工装,在流水线上重复同一个动作。
下班了去食堂打一份白菜炖粉条,回到宿舍和室友聊几句家常。
我不会南下深圳,不会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么宽广,不会站在维多利亚港边看灯火通明。
不会成为手握千亿项目的总负责人。
更不会遇到沈确。
所以,谢谢你,程砚白。
谢谢你当年不要我。
爸妈不在了。
如果他们还在,看到今天这一幕,该有多高兴。
女儿嫁人了,嫁给了一个很好很好的人,你们放心吧。
日子就这么慢悠悠地过。
沈确还是那个沈确,每天早上去车间,中午吃食堂,晚上加班。
只是加班回来,会先去儿童房看一眼孩子。
我们的儿子,小名叫安安。
三岁了,虎头虎脑的,最喜欢坐在沈确肩膀上,伸手去够门框。
沈确每次都说“再高点再高点”,父子俩能玩一下午。
这天我抱着安安,在办公室里听沈确汇报最新一季度的盈利情况。
“东南亚市场增长百分之三十,欧洲那边刚签了一个大单,下季度预计——”
敲门声响了。
秘书探进半个身子,表情有些犹豫。
“宋总,门外有个人,拿着介绍信,说想见您。”
“什么人?”
秘书抿了抿嘴。
“像个乞丐一样。他说他叫程砚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