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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消息像一块石头砸进水里,溅起一片水花。
我没想到,这三十万不仅被拿去买了车,还被截流了一部分。
也就是说,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有预谋的瓜分。
孙宇知道,他妈知道,他妹妹也知道。
唯独瞒着我。
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恋爱时的一件事。
有一次孙宇陪我逛街,我看中一件大衣,打完折三百多。
他说太贵了,拉着我就走。
转头给自己买了一双八百多的球鞋,说是工作需要。
当时我安慰自己,他只是不会过日子,不是抠门。
现在想来,他不是不会过日子。
他只是觉得,给我花钱不值得。
开庭那天,孙宇来了。
他穿着我们第一次约会时那件白衬衫,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憔悴了不少。
刘桂芳和孙甜甜没来,大概是觉得丢人。
法庭上,周律师条理清晰地陈述了事实。
嫁妆三十万,由我父母在我婚前存入我的个人账户,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
孙宇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款项转出,其中十八万用于孙甜甜购车,十二万用于偿还刘桂芳的信用卡债务。
“法官,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个人财产的侵害,我们要求全额返还三十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孙宇的律师是个年轻小伙子,一看就是他大伯找的,经验明显不足。
他站起来的时候,手里攥着材料,手都在抖。
“法官,这笔钱是原告自愿作为嫁妆带入孙家的,按照传统习俗,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周律师当场反驳。
“嫁妆是女方父母对女儿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最高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
“况且,被告将款项转给其妹妹和母亲,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财产权益。”
法官问了孙宇几个问题。
“转账时,原告是否知情?”
孙宇低着头,声音很小。
“她当时在忙婚礼,我没来得及说。”
“没来得及说,还是故意不说?”
法官追问了一句,孙宇没敢回答。
我坐在原告席上,看着他那副缩着肩膀的样子,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三年前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意气风发,在社团活动上侃侃而谈。
三年后,他站在被告席上,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好。
最后法院判决,孙宇需在三十日内返还三十万元。
出了法院,孙宇在台阶上拦住了我。
“知意。”
他叫我的名字,声音哑得像砂纸磨过。
“我真没想到会走到这一步。”
我看着他,没有说话。
“那三十万,我会还你的。甜甜那辆车我去想办法,我妈那边……”
他顿了顿,像是下了很大决心。
“我妈那边我去说。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我盯着他的眼睛,看了很久。
那双眼睛里有后悔,有疲惫,还有一丝渺茫的希望。
但我再也找不到当初那种心动的感觉了。
“孙宇。”
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意外地平静。
“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吗?”
他愣了一下,显然不记得了。
“大二那年,你借了我两千块钱交社团活动费,说下周还。”
“三个月后你都没还,我问你,你说咱俩谁跟谁,至于吗。”
“我当时觉得你是对的,我太计较了。”
“后来你生日,我给你买了两千多的球鞋。后来我生日,你送了我一个九块九的手机壳。”
“我也觉得没关系,你那时候没钱。”
“再后来你找到工作了,月薪五千,我月薪八千。出去吃饭还是我付钱,你说你赚得多。”
“我一直觉得这些都不是问题,因为我以为你心里有我。”
“但你偷走我三十万嫁妆的时候,你心里没有我。”
“你帮着你妹妹怼我的时候,你心里没有我。”
“你妈骂我是白眼狼的时候,你站在旁边一句话都没说。”
“孙宇,你心里从来没有过我。”
他的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
我转身下了台阶。
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头也不回地说了最后一句话。
“三十天之内把钱打到我账上,逾期我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