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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通知是周一发的。
全公司邮件,抄送所有部门。
“市场部主管周琳、市场部总监刘启明,因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即日起予以开除。”
邮件里没有写细节,但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
消息传开的速度比我想的还快。
上午十点,我路过市场部办公区,看到周琳在收拾东西。
一个纸箱,装着她桌上那些花里胡哨的摆件和零食。
小张的工位离她最近,但他戴着耳机,眼睛死死盯着屏幕。
李姐去了茶水间,到现在没回来。
另外几个曾经围着她转的亲信,不是请假就是出差,今天一个都没来。
整层楼的人都在,但没有一个人走过去。
没有一个人说再见。
周琳抱着纸箱走到电梯口,回头看了一眼办公区。
没有人抬头。
电梯门开了,她走进去,门合上。
就这么走了。
和她在的时候比,办公区安静了太多。
下午,法务部把律师函寄了出去。
我后来在江衍办公室看到了副本。
律师函上写得很清楚。
虚报团建费三万,挪用公款四十万,合计四十三万,要求限期退还。
另外,因周琳在庆功宴上的行为给沈氏集团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追加索赔五十万。
两项加起来,九十三万。
我知道这个数字对周琳意味着什么。
她月薪一万二,刨去开销,一年攒不下十万。
九十三万,她得不吃不喝攒十年。
律师函寄出后的第二天,周琳给公司前台打了一个电话。
哭着打来的。
“能不能少一点,我拿不出这么多钱……”
前台的回复很标准:“请与法务部联系,这边无法处理。”
后来听说她又给法务部打了电话,法务的回复也很标准。
“赔偿金额是根据实际损失核算的,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周琳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然后挂了。
第三天,警方介入了。
沈氏集团正式报案,提交了全部审计证据。
当天下午,周琳和刘启明被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晚上,两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刑事拘留。
消息是江衍告诉我的。
“他们已经被拘留了。”
他靠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揉着眉心。
“周琳在派出所哭了两个小时,说自己有孩子,求警察放她出去。”
“刘启明倒是硬气,一句话不说,要等律师。”
我没说话。
江衍看了我一眼。
“后悔了?”
“没有。”
我摇头。
“我只是想,她在拘留所里,还会不会觉得自己没错。”
答案是会的。
至少一开始是。
因为拘留后的第三天,周琳被允许打联系电话。
她打给了小张,没人接。
打给了李姐,没人接。
打给了赵伟的秘书,被告知赵总不方便接听。
打给了所有她以为会帮她的人。
一个都没接。
最后她打给了公司前台,转到了江衍办公室。
“沈总,我知道错了,求你放过我,我孩子还小……”
江衍只说了一句话。
“你打我妹妹的时候,就没想过你自己也有孩子?”
“他将来毕业出社会,也被人这么对待,你会怎么想?”
然后不给她说话的机会,直接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