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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夜,旁人给了我衣裳和鞋袜。
我去溪边洗脚,这才发现脚底板已经结了厚厚的一层茧,血泡被磨破又长,长了又破,现下牢牢地扒在脚上,像穿了一层肉鞋。
我不敢洗太久,很快回到军帐里。
那时我不敢的事太多了,连睡觉也惴惴不安,生怕被人发现我是女人。
一个月过去,我终于放下心来。
大概因为自小吃不好,我没有癸水,又生得男相,在军营能吃饱后,短短一个月就又窜高了半头,比许多男人更高。
没人会怀疑我是女人。
我放了心,更认真地操练,一杆枪挥舞得猎猎生风。
这似乎是不错的日子。
又一个月,我们乘船渡过连江,去追击溃败的镇南王。
两方的军队在河南三十里处相逢。
这是我第一次直面战争。
鲜血,尸体,惨叫。
恐惧再一次重回故地,战栗着笼罩了我的心。
我想向回跑,可转身是自己人的刀尖。
我只能向前。
长枪刺破了甲胄,也刺破了身体,敌人的血液淌出来,河流一样汇集。
第一个死了。
死在我的枪下。
那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这一切好像顺理成章。
我割下他们的头颅,血还是热的,滚烫,似乎要灼伤我的掌心。
我没有受伤,他们却实实在在死了。
我们赢了。
杀人这么容易。
又几战后,我升了百夫长,上峰给了我两贯钱——比我当年的身价足足多了一倍。
我想把钱寄回家乡,可乱世之中,渡了河就几乎等于相隔一世。
我扒着碗里的饭,忍不住想起娘,想起妹妹,想起哥哥。
那二十斤粮早该吃完了吧?
一贯钱也买不了什么。
村子里还有人煮人么?——那刺鼻的肉味,那垂落锅边的一节肉藕。
我扭头吐起来。
半年后,因为英勇杀敌,我被晋升为队正,手下有了近百人。
校尉看重我,连带我的队伍也跟着吃香。
近冬时,天渐渐转冷,战事却越发胶着。
镇南王不仅没有如预想中一般节节败退,还开始了反攻。
这日,我奉命率军于一处峡谷驻守。
校尉应允我,只要拖上两天,他就会率大军前来支援。
我带着麾下的弟兄们借夜幕南下。
月明清亮如洗。
我们穿过被冬冻结的霜白的树桠。
我身边的王二三同我一般年纪,约莫十五岁。
他带着一种少年人的兴奋对我说:
「江大哥,待我们打了胜仗,我要带着攒的赏银回家,我娘一定很高兴。」
我点头附和,所有人都沉浸在似乎明日就要凯旋的虚假的喜悦里。
泡沫似的,天上掉下盐粒子般的雪。
我伸出手,雪在我布满茧子的掌心融化。
雪在王二三的眉心融化,在干枯的树枝间融化,在我血迹斑斑的枪尖上融化。
我们先因此感到高兴。
像两三年前,我们还在家里时一样。
可又想到这是在行军路上,我们不停止走路的目的是杀人或者被杀。
气氛一瞬间凝重,谁也不说话了。